关灯
护眼
字体:

转发一万条锦鲤求死(3)+番外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

同年,奉命跟随船队出海,沿途向番国宣天子诏,并给予赏赐,然而,并不是所有番国都买账,时不时就有武力冲突,他所在的船只就是在一次武装冲突中不幸被击溃,他落入海中,九死一生,漂浮几天后为人所救。

再后来,他的时间停止了,不老不死,青春永驻。

他以二十七岁的外表,活了六百多年。

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时而觉得后悔,自责没有好好孝顺母亲,金榜题名又如何,俸禄微薄,他的母亲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她唯一拥有的,不过是那不能吃不能喝的凤冠霞帔。

洗干净了最后一个盘子,裴瑾擦干手,收回了所有的思绪。

活得久了就免不了要回忆过去,可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越是回忆越是会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走得那么远。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当年的天子何在?帝王将相,已成云烟。

把一切都收拾妥帖才十点钟,果然一个人的话,时间好像被无限拉长了,他有很多次都以为黑夜永远不会过去,自己再也看不到白天。

可现实是,明天总是会到来,日复一日,永无尽头。

裴瑾给秘书打了一个电话,交代了一下明天出行的事,精明能干的秘书对老板这么晚了还布置任务毫无怨言。

高于市面上的双倍薪资足以让她心甘情愿接受这样高强度的工作。

“好的老板,没有问题。”秘书一口答应他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裴瑾很喜欢她。

如果有两个同样出色的应聘者摆在他面前要他挑选,他会选择女性,原因无他,六百多年来,他亲眼看到原先被关在绣楼上一辈子都不会出一次门的女性走到今天可以和男性竞争的地步,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怜惜。

他们唾手可得的,她们需要费劲全力才能得到,那么努力,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然而,时至今日,女性地位升高,可若说要和男性分庭抗礼,恐怕还有一段路要走。

因此,或许并不公平,但他就是更愿意给她们一个机会,像是她们的高跟鞋,把她们抬高一点。

就算是一点点也好。

第二天一大早,徐贞就在警局门口见到了这位能干的大秘书,秘书大约三十出头,穿着得体的西装套裙,妆容标致,摇下车窗问:“是徐警官吗?老板吩咐我来接你和周警官。”

徐贞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师父去调查另一桩案子了,只有我一个人。”周世文的确因为另一个重大案件而出差了,但她觉得,多多少少也是有点躲着裴教授的意思。

毕竟一天前还是自己女神呢,转瞬间就变成了男人,周世文这样的直男肯定受不了,想方设法避开也是正常的。

锻炼一下徒弟什么的……呵呵。

秘书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徐警官,上车吧。”

“哎。”徐贞脆生生应了句,拉开车门上去,秘书自我介绍:“我姓崔,崔莹莹,这份资料你看一下,这是我们公司公益助学的相关文件。”

徐贞道了谢,接过来认真翻阅起来,既然要伪装成去考察的工作人员,可不能露了马脚。

她一旦专心起来便心无旁骛,等到把所有资料都牢记于心,崔莹莹已经把车开到了裴瑾家门口。

崔莹莹熟门熟路进去,一下子就看到裴瑾正蹲在院子里给兰花浇水:“老板,徐警官到了。”

徐贞不等他问起便主动解释:“裴教授,我师父出差了,去不了了。”

“我知道,他昨天给我打过电话。”裴瑾仔细地为每一株花都浇好水,嘱咐崔莹莹,“我走的这几天你来替我打理。”

崔莹莹赔笑:“老板,你知道我其他还凑合,花花草草养什么死什么。”她是穷苦人家出身,小时候一门心思读书,比常人更努力才能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出国留学,回国后过五关斩六将进了裴瑾的公司里就职,能熬夜写报告,能出门打嘴仗,就算是酒桌上拼酒也是不怕的。

唯一搞不定的只有帮老板种花。

这种闲情雅致与她始终无缘,办公室里一盆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还是不要挑战几百万的兰花了。

“没什么,死了就死了吧。”裴瑾很淡然,“万事万物,终有一死。”

除了他。

崔莹莹听了这话,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了差事。

裴瑾洗了手,对徐贞说:“徐警官会开车吗?”

“会。”

“好,那你开车。”他擦干净手指上的水珠,就这么拉开车门上车。

徐贞目瞪口呆:“您不带东西啦?”

“明天就能回来。”裴瑾一坐下便拿出了手机,“费不了多大力气。”

徐贞摸不清他的底细,乖乖应了一声就去开车,她虽然没有去过Z县,但大致方向是知道的,跟在周世文屁股后面也做惯了这种跑腿的活儿,一点问题也没有。

等快到服务区的时候她问:“裴教授,需不需要休息一下?”

“你去吧,帮我带瓶水,抽屉里有零钱。”裴瑾眼睛没有离开手机屏幕,徐贞有点好奇他在看什么那么专注,但毕竟不熟,也不敢造次。

买了水回来的时候,她偷偷瞥了一眼,然后傻掉了。

裴瑾看的,一不是严谨的科学报告,二不是男性热衷的政治军事,甚至不是体育新闻,而是一部正当红的狗血偶像剧。

像是捕捉到了她的视线,裴瑾瞥她一眼:“你也在看?”

“嗯,”徐贞抿着嘴偷偷乐了一会儿,没忍住,笑嘻嘻地问,“没想到裴教授也看这种剧,有点小意外。”

裴瑾回答得很坦然:“挺有趣的。”这部偶像剧吸引他的是男女主角的人设,男主长生不死,寂寞多年后遇到了女主,生命终于有了色彩,他们恋爱了。

徐贞原本就是自来熟的性格,裴瑾对她十分友善,她就更大胆了一些,评价道:“马上就要结局了,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就算女主死了男主等她下个轮回也好啊。”

“你是这样想的吗?”裴瑾饶有兴趣地问,“哪怕下辈子,那个人根本不记得他了,也变了样子,变了性格,还是希望在一起吗?”

徐贞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是啊,不过如果男主能解除诅咒和女主一起变老也很美好。”

裴瑾以手支颐:“那如果,男主不死,女主转世,但他们不在一起了呢?”

徐贞愣住了,她想了会儿说:“这样不就是悲剧了吗?”

“女主爱上男主,是因为他出现在她最落魄的时候,给了她关心与温暖,所以她爱上了他,可如果下辈子她出生在一个幸福家庭,从小追求者甚多,还会对男主有感情吗?”

徐贞万万没有想到,裴瑾竟然会一本正经地和她讨论这样的问题:“应该……会吧。”

“那么,男主在女主转世的过程中,又遇上了一个喜欢的女孩,是变心吗?”他又抛出了一个问题。

徐贞脱口而出:“算的啊。”

“可是他喜欢的人已经死了,来世,就是另一个人了。”裴瑾笑了起来,“爱情一期一会,没有生生世世。”

“但、但这样……太可惜了吧。”徐贞有点怅惘,如果能生生世世与一个人相爱,那该多好。

裴瑾笑而不语,他想,过去的事终究已经过去了,曾经爱过的人,终究也会因为时间而变成记忆中一抹苍白的倩影,面容早就已经模糊了,被留下的记忆不但支离破碎,还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