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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骨生香(12)

作者: 皂罗袍 阅读记录

第一次得奖的时候苏白还是个小孩子,无论心思怎么敏感早熟都无法参透苏雨当时的说法。我曾经一度的不满憎恨,苏雨为什么不愿意带我出席,我默默的觉得是因为我不够好,是因为苏雨不爱我。而这之后的事情证明了的确还有很多个机会让苏雨展现,之后的每一场发表、颁奖或者研讨会,苏雨都会去,为这,苏雨曾经错过过安梦琪的毕业典礼,安苏的家长会和无数其他阔太太去美容院的邀约。也正因为这样,我渐渐能理解了,不会再因为十三岁苏雨没有而耿耿于怀,因为之后苏雨做的无可挑剔,我没有理由拿着已经过去的事情斤斤计较让大家都不愉快。

所以这件事情不影响我和苏雨和其他人逐渐变好的感情,造成最大后遗症是我和苗冬已——苗冬已渐渐变成了从一出场就是正确的英雄、就是正确的人,我忘了他之前对我的嫌弃和排斥。小孩子总是在刷新自己的记忆,所以孩提时代讲不通大道理,却是最容易和好的时间。

苗冬已开始无论到哪里都想带着我,我也开始习惯粘着苗冬已,和苗冬已一起。

“买礼服来做什么?送给朋友的礼物?”荒川笑着摇头,店里的衣服的确不适合我,苏白更适合那些名不见经传的衣服,素雅的圆润的平凡的。如果买来大概可以算是给安苏的礼物,可是我觉得安苏大概不缺这么一件看起来昂贵却不会穿几次的衣服。

“不是喜欢么?”我向导购员笑着摇摇头然后从店里退出来,荒川拉着我问。

“我买了也不会穿,只是散步逛街啊。”

“这不是个好习惯,我已经准备好了,”荒川摇摇头拿出自己的银行卡示意,一副要血拼的样子。

教堂的钟响了八下,已经晚上八点,夏威夷街上的热闹已经到了预热阶段,空气里能闻得到烧烤的味道。

“Shall we have a dinner ,my princess”

“Maybe we must ,I’m hungry.”从中午到现在都没有吃东西,胃是有些不舒服。

荒川拉着我加入正在烤肉的小伙伴们,都是热情的年轻人,放着辣椒粉末的烤肉闻起来相当诱人。

李颖曾经在我和苗冬已还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就真知灼见的说过苗冬已对我企图不纯,迟早有一天我和苗冬已要有一腿。

她说的对。

我意识到苗冬已在我心中位置不一样是在初中。不仅仅是苗冬已做了在各种事情上帮我护我,是因为他是苗冬已所以我喜欢他,所以换了别人不行,所以必须得是苗冬已。

大胆的说话是因为苗冬已,每天在一起的是苗冬已,写第一首曲子的时候想的是苗冬已,有事情的时候大脑里冒出的第一个人也是苗冬已。苗冬已,苗冬已,苗冬已充斥了我关于所有开心美好的记忆。

然后苗冬已初三毕业,毕业典礼过后是谢师宴,苗冬已喝了很多酒,被神志不清的搬回苗家。再接着大半夜,神志不清的苗冬已顺着窗子爬到安家的三楼,好在三楼只有我一个人住所以没有按防盗网。

我记得清楚,那夜里很冷,苗冬已穿着哆啦A梦的睡衣,神经兮兮的敲我的窗子,跑来向我告白。怎么说,我知道他那时候是喝酒说话信不得,但是我还是点头答应,然后收获了满是酒气的初吻一枚。

然后我们的关系就更加的公开透明,苗冬已几乎铲除了我身边所有与他实力相当的异性。实际苗冬已没必要这么做,我一直都没有其他选择,因为我的心的确是偏向他的。我们苗冬已的确是人见人爱,十里八乡一朵花。

那年夏天我跟着苗冬已还有林同和赵一琪四个人去海边烤肉,我们是情侣,四个小孩子都还太小,什么都不懂。

爱是一剂猛毒,能让你爱上生活,也能让你生无可恋。为了能美好的活着而学会爱人,无异于饮鸩止渴,有一个词叫做不爱之慧如是讲。

最开始和苗冬已并肩站在一起我并不觉得是一件怎样的事情,因为苗冬已高傲自负每天都活得像这个世界的中心,这让苏白很难以接受,我可以承认我也嫌弃过他么?我并不喜欢高高在上的这个男孩子,家世地位厉害的了不得所以性子傲娇从不认错从不道歉,认为所有事情都是应该的。

然后我们开始磨合。我开始知道我们苗小太子爱吃茴香的馄饨,我们苗小太子最爱在外面小街摊上吃小吃,椒盐孜然麻酱番茄酱各种小料叠在一起才是最棒的味道,高中时候我们会在放学后直接去吃。

苗冬已不太喜欢吃海鲜,但是因为我喜欢,所以每周苗冬已都要带着他家苏白去找好吃的海鲜馆吃饭。而李颖对海鲜过敏,赵一琪不喜欢海腥味,所以只要说是去吃海鲜就几乎是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苗小太子会把龙虾整个剥下来放在苏白的盘子里,我们苗小太子可以放下身段给苏白系鞋带,我们苗小太子可以背着第一次喝酒喝高了的苏白一路唱一路笑走回公寓。苗冬已私下里只能对我更好,几乎从不反驳违逆苏白的苗冬已,我的苗冬已。

☆、第十部分

作者有话要说:你看,故事永远都不会只有一个男人。

可是,我只看到你一个。

教堂里面每天都有新婚,

可我看来都是厌恶。

因为我们没在一起

连回忆都是虚妄

我们苗小太子会把龙虾整个剥下来放在苏白的盘子里,我们苗小太子可以放下身段给苏白系鞋带,我们苗小太子可以背着第一次喝酒喝高了的苏白一路唱一路笑走回公寓。苗冬已私下里只能对我更好,几乎从不反驳违逆苏白的苗冬已,我的苗冬已。

赵一琪一直叫苗冬已阿冬,而我一直连名带姓的叫他。我会在嘴上在心里一遍遍的念叨我们苗冬已,我们苗冬已。

有这么一件事情一定要交代。

有关王玺。

关于王玺最初的记忆来源于安梦琪。

王玺是安梦琪的超级小伙伴,他俩几乎都不分开。我刚到安家的时候基本除了晚上安梦琪是一个人在房间学习剩下的时间基本都不在家,假期周末什么的都在上辅导加强班之类的,经常是王玺家的车停在门口接送安梦琪一起上下学。最开始我还以为王玺是安梦琪的死忠粉,但是后来发现王玺也不是一味顺承和宠溺着安梦琪,会因为意见相左而吵闹和见解不同商量妥协,安梦琪对王玺也是一样。所谓知己,不过如此。

安治国虽然不是很喜欢王玺,但是安治国和王玺的爸爸是战友,既然是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那有什么不能相处的。王玺家的父亲蛮喜欢女儿,但是王玺有四个哥哥,他是家里的幺子——王玺的父母一直想要个女儿来养,但是先后落地的都是儿子,王妈妈一心想要女儿又没要成的不满全都爆发在了自己儿子身上,这件事情我刚知道的时候我觉得这简直是王玺邪魅狂炫的一生中逗比的开头。

王玺上面有四个哥哥,本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王妈妈还想着怀第六个孩子,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很严,四个哥哥或罚款或过继到舅舅们的名下,就算这样他家有了王玺也还是超生了。计划生育部的看他家不顺眼好久,然后我们王玺英明神武的父亲被拉去结扎再合不成受精卵。

准确说来王叔叔是个没什么男人尊严的男人,因为部队搬迁留在北方的一个南方军人。安治国作为安氏的掌控者,他的目标始终是钱,所以安治国能一直交好的朋友大部分是还在服兵役时候的战友——苗家、王家、林家都是这样。

王玺的哥哥们基本都被送去不同的地方学习,每个人都走着几乎不同的道路,基本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为了王家服务。王家的起源涉黑,到王玺妈妈这一代已经算很完善,王玺妈妈就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几乎被所有人宠坏,养了一副蛮横厉害的性子。母亲那边的势力很强势,相对的父亲那边都没什么影响,感觉王玺能整天和安梦琪在一起所以很少回南方爷爷奶奶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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