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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饲养一只蠢狼(4)+番外

要是有任何一个高级的魔法师或者稍微懂行的人看到这一幕,并且得知这个女孩天生就能将魔法元素连成线,而现在这些将线精细到每个细胞的操作都是她自己摸索出来的话,肯定会震惊到心脏病发作的地步。但是很可惜,没有人能看见。

爱莎静静地沉浸在她一个人的世界中,那个抽象的世界在她眼前变得具体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爱莎绷紧的心脏忽然一松,她仿佛整个人终于找到了离开山洞方法,她眉头舒展,轻轻放松手中的——

“爱莎!”

爱莎猛地一抖,山洞出口的光亮随着手里的金光一同完全消失,她似乎一下子还无法从那个自我世界中走出来,呆了呆,才慢吞吞地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住在隔壁的韦森太太正站在窗外,她笑着拿指节扣了扣窗户:“哎呀,抱歉打扰你练习了。不过,你能开一下窗吗,爱莎?”

爱莎连忙走过去,为韦森太太将窗户打开,然后便看见韦森太太的手臂里挎了个篮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的丝带。

“丰收节要到了。”韦森太太亲切地解释道,“你今年也到可以系丝带的年纪了,我今年做得太多了,就想着过来分你一点。你喜欢什么颜色的?”

爱莎望着篮子愣了愣,一时不知该怎么说。

于是韦森太太亲和地笑了笑:“不要客气,其实这些都是没卖完的,其他小姑娘都已经有了。再说,你前两天才帮我们家的弗雷德治了伤不是吗?唔……我想想……要不这样吧,我觉得你适合白色,就给你这根白色的好了。”

说着,韦森太太将白色的丝带拿出来,放到了爱莎手上,慈祥地叮嘱:“记得今天傍晚之前,去系在小树林的树枝上,越高越好。这样,你下个月说不定就有英俊的男朋友了。”

第三章

丰收节是镇上的传统活动,每年在秋季举办,爱莎也是因为这个这几天都不必去学校。而类似于这样的节日,大多亦逃不脱男欢女爱这个永恒的副主题。按照传统,在大型庆典举行的最后一个黄昏之前,十六岁以上的女孩子们都会将丝带系到北面小树林的树枝上,据说能招来追求者,系得越高,追求者就越优秀。因此每当这个时候,小树林的树木都会被系得满满的,甚至能从镇子的集市上看到那些迎风招展的丝带。不少女孩子为了得到更多的追求者,都会偷偷系上好几根,她们有的是希望能挑选更适合自己的人,有的是想要受欢迎……总之,大家都挺相信这个习俗的。

爱莎看着手里那根制作精巧的白丝带,心情有些复杂。

韦森太太是镇里的裁缝,丰收节前也卖丝带,想要多系几根的少女就会向她购买。不过,其实不管女孩子们准备在庆典前系多少丝带,里面总有最重要的一根,那就是母亲亲手编织的那根。镇里的女孩会在最重要的这根根丝带上写上真正的心上人的名字,然后偷偷系到小树林的深处,以免少女心事被他人窥破,却又偷偷期望着心上人能够发现。

爱莎没有母亲,自然没有人给她做丝带了。祖母以前倒是说过等她年满十六岁就帮她做一根很漂亮的,可是祖母已经在去年离世。当然,爱莎其实并不太在意这个,她没有心上人,对有没有追求者也不大在乎,因此本来就不打算去系,更没有去买过。

明天就是举行庆典的日子了,她原本是准备就这样和往年一样度过去的,可计划却变了。手心里和那根白丝带接触的皮肤似乎滚滚发烫,爱莎十分心暖。

尽管韦森太太说剩下的都是卖不出去的丝带,但爱莎其实是知道的,往年她都会剩下一些,可以留到明年卖,也可以做成衣服上的装饰,或者用来包扎礼盒。如果用来卖的话,像这样一根丝带,大概值三个铜币。

于是爱莎想了想,略微收拾了一下厨房,便出门往小树林走去。

……

“啊,这不是爱莎吗!好久不见了!”

“……你父亲还好吗?”

“来,爱莎,拿着这个!”

“小可怜……”

爱莎的家在小镇的南面,而小树林在北面,中间要经过镇子的闹市区。在经过集市的时候,她的出现几乎引起了一次小规模风波。

在小地方,比较与众不同的事总是比较引人注目的。偏远的菲尔瑞人口不多,居民彼此之间关系都比较密切,像爱莎这样被父亲单独抱回来的女孩自然引人注目,消息当年就传遍了全镇。幸好,这里的居民大多淳朴,只单纯地认为爱莎是丧母,对她的同情多过探究,一直对她多有照顾,再说,爱莎礼貌乖巧的个性也颇为讨人喜欢。后来,随着她的成长,出众的外表也渐渐开始引人注目,知名度进一步上升,即使是不认识她的人也知道了小镇南方有一个失去母亲、父亲常年出门在外的可怜但漂亮懂事的女孩,尤其在去年她的祖母死后,普通居民对爱莎的怜悯上升到了顶峰,等爱莎从失去亲人的悲伤中走出来时,大家对她表露的善意几乎到了让她不好意思的地步。

穿越集市时也是如此,因为祖母前几年开始腿脚不便,爱莎开始承担出门购买食物和日用品的工作,再加上大家对她格外关注,这里的商贩她几乎都认识,一个一个打招呼弄得有些手忙脚乱。大家都在询问她是不是要去小树林系丝带,这让爱莎有些不好意思,她自知自己其实很普通,并不值得被这样特殊关照。

水果摊的大叔特别热情,还往爱莎手里塞了一个苹果,说是感谢她前段时间帮忙治疗了苹果树。其实那并不算大事,毕竟爱莎治不好太复杂的病症,不过……想了想,爱莎还是腆着脸收下了。

大概是由于明天就是大型庆典了的关系,今天的集市分外热闹,不仅仅是商贩,爱莎在行人中也碰到了不少熟人。等好不容易全部应付完捧着苹果从集市里挤出来,爱莎甚至冒出了汗,感到十分疲惫。

这时,爱莎的肚子小小地叫了一声。她的脸不禁微微一红,发现已经离开集市,没有人注意她才总算松了口气。

因为急着出来系丝带,她午饭还没有吃就出来了,想不到会在集市上耽误这么久,还真有些饿了。

她看了眼手里的苹果,决定先去河边洗洗吃了,她记得小树林里就有一条河。

爱莎从小在镇里长大,对小树林十分熟悉,知道这个树林虽然深,但外围着实没什么危险动物,因此她毫不怀疑地放心往里走去。

……

莱斯醒过来的时候,对自己身处何处仍然有些迷茫。

为了摆脱暗族的追击,他在逃跑时几乎没有任何辨别辨别方向,完全是循着本能,尽量往难走、隐蔽又复杂的地形跑,这使得他对自己的处境一无所知。

莱斯并不是很清楚那些暗族追了他多久,可能是两个晚上,也可能是三个。即使是远古巨狼在受了伤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奔跑那么久也已经是极限,他只记得自己意识到后面已经没有暗族的声音的那一刹那,早已没有知觉的脚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跌倒了,没有力气站起来,于是终于失去意识晕了过去。

他甚至不清楚自己晕了多久……或者说,他原本并没有期待自己依然还活着。正因如此,他为自己依然能睁开眼睛而惊讶,然后……他发现自己的耳边有着什么声音。

“莱斯!莱斯!听得到吗!莱斯!”

过于急切的说话声对一个重伤患来说过于吵闹。莱斯皱了皱眉头,他响起来了,他在失去意识时就是被这个声音吵起来的。

不过,说话声的主人显然是在寻找他,勉强摆动了一下目光发现周围并没有其他生物后,莱斯才意识到这个声音是直接出现在他耳朵里,大概是魔法的一种。于是他顿了顿,道:“……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