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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代嫁(58)

没错,的确是九炼。按说这时候他不该出现在许碧的卧房里,但谁叫大少爷派他来回话,免得“少奶奶等急了”呢?

“……咱们府里从西北虽带了人过来,可到这边也难免要再进人。”九炼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少奶奶的神色,总觉得她不像是等急了,倒像是等着收拾什么人似的,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咬牙呢。

“进的这些人里,有清白的,也有别人家塞进来的眼线……”九炼看了两眼就不敢再看,低着头继续说道,“袁家的有,别家的也有。”倒未必都是恶意的,有些人家还会遣下人来跟沈府的下人结交一二,图的也不过是知道些沈府主人的喜好,打好交道罢了。

许碧哼了一声:“我知道。现在就是拔掉这些眼线的好机会了。大少爷就叫你来跟我说这个?”

九炼本能地觉得不妙,一缩脖子小声道:“不。大少爷是叫小的来给您说话解闷。少奶奶想知道什么,小的都能打听来。”

“都能打听来啊——”许碧拉长了声音,“那我问你,谁想出这个一刀擦着我头顶过去的主意的?”

当然这个主意挺好,而且效果十分逼真,连沈夫人看了那道刀痕都惊得面无人色,想来也能骗得过袁家的人。然而,这完全可以比着她的身高虚砍一刀啊,为什么非要真的从她头上过去?就算真的要搞得逼真,事先告诉她一声不行吗?害得她当时真的被吓得不轻,不光失声尖叫,还真的扭到了脚!

九炼支支吾吾,干笑了两声都没说出话来。这个主意其实是他想出来的,但他开始想的是比着少奶奶的身材往树上砍一刀就行了。横竖到时候他们要避开袁家人演这出戏,少奶奶主要是个借口,有个意思就行了。可他也没想到,少爷居然会让人来了这么一出啊。

少奶奶当时就险些坐到地上去,结果还是把脚扭了。连带着身边的丫鬟都吓得不轻。就那个叫知晴的,也不知是不是在驿站那次被吓破了胆,少奶奶现在还好,她倒是吓得要喝安神药了。

“是大少爷出的好主意吧?”许碧是磨着牙说出这话的。是,沈云殊的确跟她说过她要受受惊的,但她以为大约就是在马车外面搞点动静出来,顶多马儿受惊狂奔几步,她在车里被颠一阵子就罢了。谁知道竟然是这样的“受惊”!

“不不不。”九炼脱口而出,“这主意是小的想的!”

他一想不对,赶紧又补了一句:“但小的本来想的不是这样……”

许碧呵呵笑了一声:“所以还是你们大少爷安排的。”

九炼张张嘴,无话可说。这么说当然是没错的,但是——总觉得大少爷似乎有些危险似的……

门外有人咳了一声:“九炼出来吧。”正是沈云殊的声音。

九炼如蒙大赦,连忙向许碧行了一礼,逃也似地出了屋子。人影一晃,沈云殊已经从他身边擦过,进了屋子,随手还将门带上了。九炼吁了口气,一抬眼却见知雨狠狠地瞪着他,不由得苦笑着咧了咧嘴:“知雨姑娘——”

知雨一扭头,不想跟他说话。她跟姑娘一样,都以为会是在马车外头弄点动静出来,结果在柳林里突然有人蹿出来的时候,简直吓了她一个心胆俱裂,还当真是有人来行刺了。现下可好,姑娘脚也扭了,知晴更是直接吓得病了,这都是大少爷出的好主意!

当然,她一个做奴婢的自是不能去对大少爷横眉冷对,那就只能对九炼怒目而视了,反正这主意开始也是他出的不是吗?

“这,这事儿也实在怪不得大少爷——”九炼试图替主子解释,“那会儿远远的就有人盯着呢,若是少奶奶露了破绽,这,这戏就白演了。”

屋子里,沈云殊对着许碧的眼刀,也干笑着给出了两样的解释:“那不是——你胆子实在太大,怕演得不像被人看出破绽来……”

许碧对他微笑:“就是生怕吓不到我。我懂,大少爷有心了。”

“咳!”沈云殊以拳抵唇咳嗽了一声,想在床边坐下,才弯弯身又被许碧的目光逼得站了起来,“此事是我做得不妥,原该跟你说一声……只是袁家有人远远盯着,你——无甚经验,若是被他们看出破绽,只怕对你也会起了不善之心……”

袁家能行养寇之事,还能在背后对他放冷箭,还有什么做不出来?他们如今是没把许碧放在眼里,觉得不过是女流之辈,并不值得他们对付。可若是发现许碧有什么破绽——沈云殊倒是不怕袁家知道他们其实生擒了平田等人,毕竟袁沈两家早晚是要撕破脸的——他怕的是袁家丧心病狂,发现许碧与一般后宅女子有些不同,再对她下手。

许碧瞪了他一会儿,哼一声扭过了头。她得承认,论演技,她真的远不如沈云殊这个戏精。如果沈云殊事先告诉了她,她那会能不能破了调地尖叫出来,实未可知……

沈云殊敏锐地发现许碧变了态度,干咳一声,终于还是在床边坐下了:“脚伤得可重?”

“还好。没什么大事。”许碧扭着脸不看他,自己活动了一下脚踝。柳林里的地面起伏不平,她当时一惊,踩进了一个泥窝里。也是现在这时候女孩子穿的绣鞋太软,偏偏又是她被劫持时伤过的那只脚,于是就扭到了。

沈云殊伸手去握她的脚:“让我看看。王御医说脚踝这样反复伤到,怕会落下病根。”

“呵呵——”许碧皮笑肉不笑。这到底是拜谁所赐?

沈云殊又干咳了一声,假装没听见许碧的笑,低头将她的袜子褪了下去。脚踝已经冷敷过,现在贴了一块膏药,散发出苦涩的药味。许碧生得白,那黑褐色的膏药贴上去,越发衬得肌肤莹白,脚背上淡青的血管看得格外清楚。

前朝原是时兴缠足的,只是本朝开国皇帝登基之后,宫里皇后便是一双大脚,又不与公主们缠足,这风气便不似从前那般兴盛。不过江南一带本是缠足之风盛行,又总有些历经数朝的世家“遵古”,仿佛不管什么,只要是“传下来的”,就显得他们十分讲究似的,所以这缠足也就一直不曾断过。便是皇帝后来迁都至金陵,也并未能将南边这股风气彻底扭转过来。

沈云殊来了江浙之后,也见过江浙这边有些书香门第的女孩儿缠了足,称为三寸金莲,蹑着莲瓣似的绣鞋,在裙下看起来小得一手可握。

要说看起来倒确实显得精致,走起路来也如风摆杨柳一般,显得婀娜多姿。可是她们走不得几步就是一脸娇弱走不动的模样,更不必说登山爬坡了。

幸好许碧是一双天足。沈云殊握着许碧的脚,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

许碧的脚其实也很小,还没有沈云殊的手掌长。不过五个小小的脚趾都舒展着,指甲修得圆润光洁,泛着珍珠般的光泽。不像他曾经有一次无意间见到的歌伎一般,脚趾紧紧并在一起,还向脚心扣着,似乎已经伸展不开了似的。

据说这样还是好的,乃是从小就缠起的讲究人家。有些半路出家的,因脚已生得肥大,竟有将趾骨硬生生折断的,好折到足底,再穿上那高帮的绣鞋,从外头看上去就显得小巧了。

老实说他这驰骋疆场,见惯血腥的人听了,都觉得后脖梗子发凉。再看那些尖尖的绣鞋,就不由心中惴惴,总要想到鞋子里裹的那双足,是不是已经扭曲变了形貌。

许碧脚被他握着,半天也不见动作,也不见他放手,不由得有点莫名其妙地用另一只脚踢了踢他:“怎么了?”

沈云殊抬头看了看许碧,只见她一脸疑惑,看起来正气凛然的,就是没点害羞的意思。

这年头,女子的双足乃是比脸还要隐密的所在。白日里穿着鞋袜自不必说,便是夜间也还有一双睡鞋裹着,除在自己夫君面前,轻易不得露出来。似这般被人褪了鞋袜握在手中,便是西北边关那些最大方的女孩儿家,也要有些羞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