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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41)

作者:梁白开 阅读记录

阿笙默然,纵马在他前头,过了好半晌才冷冷道:“我说过的话,绝不食言。”

传志一愣,催身下马儿快些,上前笑道:“我知道的。阿笙,往后若有机会,我们也造一间酒铺可好?”

阿笙嗤之以鼻:“就凭你的酒量?”

传志尴尬一笑,随即又道:“我不喝便是了。”

罗成缓缓跟在后头,看两人并马同行,越靠越近,他义弟几乎要趴在人家身上,抬手遮住眼睛,骂道:“大庭广众,朗朗乾坤,你俩就这么打情骂俏,不觉得有伤风化?”

前头俩人不说话,又不知过了多久,才听一人凉凉道:“我还当北方汉子都粗犷豪放,不拘小节,看来也不过尔尔。”

罗成吃瘪,嘿嘿两声,由他们去了。

☆、少年恃险若平地

罗成比两人大上一轮,对这义弟极其豪爽大方,一路上忙前忙后打点食宿,连带着阿笙那份银钱也一同付了。传志过意不去,罗成只是一拍胸脯,给他讲一番兄弟道义,传志也不再多说,感激不尽,回过头来在阿笙这边大谈特谈义兄的好处。阿笙面上一笑了之,心中疑窦并不显露。这日抵达江边,罗成要两人在江畔客栈休息,他自行前去找船渡江。阿笙点了酒酿圆子,端上桌来玲珑剔透的一碗,上头浮着桂花屑,闻起来香甜可人。传志尝上一口,眼睛一亮,喜道:“我那日在樊楼,吃得就是这个!”

阿笙道:“京城到底不比江南,做法相差不大,吃起来却大大不同。江畔小店也有些简陋,不怎精致。等你到苏州再尝一碗,怕比这个更好。”

传志囫囵吞枣吃了两只,已是唇齿留香,第三只含在口中,等它细细化掉,又是一番滋味,再吃一只,似乎又有不同。他吃得认真,不自觉便露出笑容。一碗圆子不多,他吃了四只便舍不得,停下来方发觉阿笙始终瞧着他。传志不好意思,盛一勺喂他嘴边:“都怪我只顾着自己……你吃一口?”

阿笙垂下眼睛,淡淡道:“我们在城外赶路,又没旁人,亲昵些也无妨。往后都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你且收敛些。”

传志只得自己吃了,笑道:“罗大哥也这样说。”

阿笙扬眉:“你那便宜大哥管得不少。。”

传志一愣,叹息道:“你心里不太喜欢他是不是?哎,我喜欢你,也喜欢大哥,便想要你两个好好的。前日里在农家投宿,大哥又是给那主人劈柴挑水,又是给人家银钱,咱俩能住下,多亏了他。换作你我,我对外头的人情世故了解不多,你心高气傲,定不肯求那穷苦农户,岂能住下呢?这几日来都由他关照,你却总是对大哥冷冷淡淡的。我心里歉疚,大哥却说你是外冷内热的性子,打小就是少爷,他是个粗人,心思少,你俩相处不来也情有可原,还说日久见人心,不必着急。”

阿笙冷哼一声:“我自幼便是这性子,你嫌我冷淡也罢,多疑也好,都是你的事。”

传志苦笑,软声道:“我哪里嫌你啦?自打遇着罗大哥,你好像总是生气。”见阿笙转过头去,并不看他,只得又道:“阿笙,我对你说过那圆子好吃,你便一直记得,是不是?我心里……”传志拿汤匙搅着碗里圆子,声音渐低:“你对我好,谁也比不了的。下山以来,我先知道王公子心怀不轨,又给那小乞儿陷害,只有你真的待我好。你是最好最好的。只是咱们同罗大哥萍水相逢,他却诚心相待,人品武功都是上乘,是真侠客,我敬仰他为人,才喜欢他。你总是生气,是因为我这几天冷落了你?不过大哥还说,我总是粘着你,对他才冷落呢。”

“……”阿笙掩面,不知是何表情,“你且收敛些。”

传志知他怒意已退,放下心来。阿笙道:“起初我确是生气,不过几碗酒下肚就将自己底细全盘托出,万一他是坏人,你还有命在?”传志乖乖听着,并不反驳。“要说这世上有全无心机的好人,我自然相信;但若有人说我会遇上这么一个,我却决计不信。便是你……”阿笙扫他一眼,淡淡道,“你是好人,也只因自幼在山里长大。倘若在江湖摸爬滚打、游历一番,怕是另一副样子。你两个喝酒,他将你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他的来历你却不记得,这几日也不曾详说,我总觉其中有诈。”

传志忙道:“我知道你心中怀疑,但要是我们与人交往,都不能以诚待之,反倒怀疑这个、担心那个,又怎能交到朋友?我先前还觉得世上都是坏人,如今再想,却是好人多。你、岑叔叔、罗大哥,还有爷爷、云姨,不都是好人吗?如果九叔那时不曾相信云姨,只怕我早就命丧敌手了。”

阿笙暗道,云姨以你性命相逼,由不得他不信,却不说破,抬起眼来在堂中略略一扫,低声道:“依你看,正进门这三人怎样?”

传志看去,是三个面堂黝黑发亮的精瘦汉子,都裸着双臂,肌肉横生,便道:“是长江一带哪个门派的弟子吗?倒像是青虎门中人。”

“这三人嘴唇青紫,面有风霜,脚步沉重,又都是质地粗劣的短褐打扮。衣服褪了色,破旧得很,肩上还有白色盐粒,并非武林中人,而是江上常出海的船工。青虎门下都是些功夫低微的喽啰,和这些人模样无差,也难怪你瞧不出。”传志仔细再看,堂中另有几人都同他们一样打扮,一同站在屋檐下喝酒聊天,他听不懂口音,想来都是本地船工。

阿笙又要他留意堂中角落的老妪,轻声道:“至于那位阿婆,她只需转转手腕,就能要了身旁那人性命。”传志看那老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佝偻着身体伏在桌上,气息微弱,身旁却是个中年男人。心想阿笙自有道理,惊讶过后,便认真审视那人,想瞧出异样,却给阿笙一把按下:“你想给她瞧出来?”

两人低着头凑在一起,传志小声道:“她瘦得很,也不大健康,动作也不快,怎瞧出她功夫好的?”

阿笙道:“她不用武功,用毒。她衣裳虽破,除了脖颈脸颊,并无一处露出皮肤来;虽戴了手套,却露出半寸长的指甲。寻常阿婆干活吃饭,留指甲颇不方便,她的指甲却保护得很好。毒粉藏在指甲里岂不方便?不露皮肤是以免误伤,桌上的斗笠面巾也是为了这个。”传志略一回想,确是如此。那老妪指甲极为显眼,他不曾在意,只因先入为主,以为她有何武艺。

罗成一时不曾回来,两人便坐在大堂中,将来往客人指点一遍,阿笙教他怎样留意人家装束口音,怎样猜测各人身份,怎样不动声色探问消息,哪些人不必在意,哪些人又要倍加小心。末了,阿笙方道:“只凭经验也会出差错,从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我只是提醒你,‘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以赤子之心待人固然很好,却并非永远都好。”

传志默不作声,愣愣想了半晌,方喃喃道:“只因为人家兴许是坏人,便这样防备吗?倘若咱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这样防备我,我……咱们那时候同榻而眠,你,你便不怕我夜里偷偷爬起,将你杀了吗?”

阿笙轻叹一声,这小子肚里一条肠子通到底,想什么都是非黑即白,稍不留神就会钻牛角尖,只得无奈道:“罢了罢了,大不了以后我替你多留意些。”这话自是退让,然而看这人支棱着一张傻脸发呆,神游天外,并未察觉他一片苦心,顿觉太过窝囊,冷哼道:“就凭你?”

传志听出他口吻不善,这才问道:“凭我什么?”

阿笙轻蔑道:“依你功夫,若想在梦中杀我,又有何惧?”

传志瞧他一眼,一个激灵拍手道:“正是如此!若你自己本事高,不怕旁人暗算,又何必防备人家?”他哪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多少英雄好汉都死在鼠辈手中,阿笙自然嗤之以鼻,却不再反驳:总归是教不会他猜忌人家,能练练功夫也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