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志一路紧跟付九,勉强在人群中前进,衣裳已给汗水沾湿。他从未见过这等仗势,不禁有些胆怯,目光时时不离前头那黑色背影。又行得片刻,行人稍稍稀疏,付九也减慢步伐,传志松了口气,快步跟上,正想开口,却看付九停下,望向道旁数座高大建筑,面有异色。传志仰头看去,但见五座高楼错落排布,楼间以飞桥相连,桥上人来人往,如在空中;楼上各层都挂有精致花灯,烛火晃耀;楼内歌女唱和、弹琴鼓瑟之音袅袅绕梁。正中一座有三层之高,门前镀金大匾上书“丰乐楼”三字,恢弘大气。
传志叹道:“竟有这样好看的地方。”
付九冷笑:“你可知这是何处?”传志瞅瞅匾额,却说不知,付九太阳穴处青筋乍起,死死瞪着那三个字,咬牙道:“这便是天下第一酒楼,人称‘樊楼’的地方了。”
传志诧异道:“樊楼?便,便是……”
“正是。十八年前,”付九一双眼睛似要滴下血来,“张三不那小贼与秦茗等人,便在这楼上喝酒,放话说要给我方家一件天下至宝。”十八年前二月初九,方家上下连带各路江湖人士皆在落梅庄死于非命,二夫人携小少爷侥幸逃脱,却于太湖畔被恶人偷袭,此后二夫人惨死,他带小少爷仓皇西逃,躲在深山老林之中,十八年不曾踏入江湖,这一切,都是从此地开始,从张三不一句狂妄之言开始。
付九一字一句道:“这笔账,一定要他用血来还。”
传志看着楼上往来客人,却有恍惚之感:当年张三不四人,便在这样好看的地方,谋划着故意放出流言、陷害方家吗?他正自发呆,忽听街角一阵喧哗,有人高声道:“快抓住那小贼!竟偷我店里首饰!抓住他!”
传志循声望去,路上行人纷纷向道旁躲开,一位衣衫褴褛、头戴破帽的孩子连挤带撞,扒开人流奋力跑来,身后追赶数人,皆手持棍棒,叫骂不歇。这孩子伸长手臂,边跑边嚷:“让开让开!泥巴来啦!呀呀呀沾到了,管脏不管洗,管脏不管赔!快让开!”他这么一喊,路人哪有不赶紧躲的,他又仗着身形瘦小,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甚是灵活。后头几人手上长短不一,磕磕绊绊,眼见追不上他,叫得更加厉害。
这边路人也已让开道来,看他越跑越近,传志正犹豫是否出手拦住,又听一道晴朗嗓音:“着!”那孩子应声而倒,扑在传志面前,一阵叮叮咚咚脆响,怀里金银首饰洒了满地,紧跟着两人从樊楼二层飞桥一跃而下,轻飘飘落在地上,周遭行人皆高声喝彩。
这两人一男一女,都是十来岁模样,相貌非凡。当先的少年一脚踩上这孩子手掌,笑道:“小贼,你要是拔得出来,我便放了你,你说好不好?”他身后少女见状,张嘴欲言,又低下头去,眉目有哀愁之色,默不作声。首饰店里伙计正匆匆赶来,皆气喘吁吁,听见此话,忙高声道:“放不得放不得!非把这小贼押至衙门,扒了他皮不可!”
少年挑眉,抬眼一扫众人,抱起手臂道:“是我抓的小贼,放不放自然依我心情,干你们何事?”众人适才虽不知他怎样弄倒了这孩子,却都见他一手了得轻功,皆不敢发话,喏喏点头。少年俯身看向那孩子,柔声道:“我在这里,他们不敢拿你怎样,你且拔拔试试?”
孩子面如灰土,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在他面前跪起,一手握紧这只手腕,用力向外拉。那少年笑容满面,低头看他动作,继续道:“再使些力气,怎会拔不出呢?”
孩子咬牙,手上再加把力,头上已汗珠滚滚,却仍是纹丝不动。众人瞧出端倪,这少年武功高强,嘴上说要放了他,心中明知他拔不出,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羞辱这孩子。他手腕蹭在石板地上,已渗出血来,再细瞧,才看出这孩子不过十二三岁,身上衣衫破破烂烂,袖子短到手肘,露出的两条纤瘦胳膊疤痕累累,还有道道青紫痕迹,众人皆面露不忍,窃窃私语,饶是那首饰铺伙计也都噤了声。
孩子疼得眼泪滚滚,也不求饶,仍跪在地上,勾起脊背,转动手腕,想将手指拔出。少年叹息一声,幽幽道:“你有没有使力气?”说罢俯身拿起他头上帽子信手扔在一旁,扯他头发迫使他抬起脸来,笑道:“小贼,你拔不出手,那可怎么办?真要交给官府,肯定要将你打上七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不成人形,那可太可怜了。”
传志看那孩子一张脏脸上滑下两道眼泪,徒劳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再忍耐不住,上前道:“你已经废了他一只手,一条腿,干嘛还要欺负他!”
众人哗然,少年也看过来,将他打量一番,眼珠一转,笑道:“我何时废了他一条腿?”他说话时脚下又是一踩,只听啪啪数声,指骨应声而断,孩子一声惨叫,摔倒在地。传志一掌推开那少年,蹲下将孩子抱起,两指齐动点他腿上伏兔穴,又从怀中掏出一条手帕,将他手指小心缠过。少年早已退开,也不还手,笑嘻嘻看他这番动作。传志做完这些,把孩子放在一旁,拣起地上散落珠宝交给为首的伙计,道:“你看看有没有少。”
伙计检查一番,连连点头。
传志摸摸后颈,不好意思道:“我……既然没少,我,我可不可以替他给你们求个情?他给这位公子一弄,手和脚都要废了,要是再送他到衙门……不过是偷了东西,要是为此丢了性命,真的可怜。”
伙计偷偷瞥一眼那少年,见他面无异色,连忙说好,对两人不住道谢,赶忙离开。传志松一口气,对那孩子道:“你以后别再偷东西了,万一再给人抓住,会更可怜的。”那孩子怯生生望着他,并不说话,勉强爬起身来,一瘸一拐地走出人群,也无人阻拦。围观路人见无事可看,很快便散了开去。传志走到付九身边,看他神色不知喜怒,也不敢说话,牵过马缰乖乖站定。直到这时,那少年方开口道:“你瞧见我使暗器了?”
传志点头道:“从楼上射下的,是针。”他摊开手掌,掌心正是一枚细小钢针。“他是小偷,你断他一腿便够了,为何后来还要折磨他?”
少年秀眉一挑,笑道:“我乐意。我平生最喜欢捉弄旁人,至于折磨,我也只折磨坏人。若非我知道你是好人,刚才定要和你打起来。”
传志叹气道:“你有一身好功夫,去看看外头万万千千的世界,找些有趣的事情做,不要比折磨人好吗?便是小偷,也会疼的。”
少年似见到了颇好玩的事,饶有兴致地将他上上下下细细扫视一番,笑道:“折磨坏人,可也是有趣的事情。何况,我们兄妹本就是出来看这万千世界的。”他转向身后始终一言不发的少女,微微一笑。少女仍是蹙着眉头,低声道:“娘嘱咐我们出来切莫惹事,你还是收敛些。”
“我不惹事咯,我交个朋友可好?”少年吐吐舌头,一耸肩膀,拉住传志道,“咱们上楼吃一顿可好?你别怕吃不起,瞧你一副乡下人模样,可是第一次来?即使如此,我请你吃如何?便是这位爷。”他又看向付九:“他虽然长得凶些,看在你面子上,我也一道请了,如何?”
传志看他笑容嫣然,竟像个妙龄少女般精怪,又想到他适才也是笑着折磨那孩子,顿觉害怕,寒毛直竖,挣开他手指道:“我……我,我们还,还要赶路,谢谢你……”又躲在付九身后,慌得面红耳赤。
少年见状,先是一愣,又捧腹大笑,直乐得蹲在地上,喘息不止:“你,你真是,呀,我不行了,宁儿,世上竟有这样害羞的人,还是个男人,哈哈,太有趣了!”
传志听出自己正给人当作笑料嘲讽,气恼不已,正要反驳,忽见酒楼中走出一人,停到四人面前行礼道:“四位英雄,我家主人适才瞧见诸位英姿,倾慕不已,在二楼风月阁订下一桌酒菜,烦请诸位赏光,到楼上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