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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134)

作者: 梁白开 阅读记录

传志手足无措,连连摇头:“不是的,是你救了我,你不该这样的,不该这样。你不要死……”

红蕖笑道:“大笨驴,人哪有不死的。我、我都想好啦,我命不好,便是杀了你,往后也不会快活,倒不如,倒不如这样死了,你会永远记得我,对不对?”

传志泪流满面,周玉明亦失魂落魄。红蕖气若游丝,摸到传志的手指,轻轻握住,继续道:“我要死了,求你记得我的好,把我不好的事,都给忘掉。传志,你记不记得,你曾答应为我做三件事,我一直舍不得,怕你做完了,便不再理我。”

传志不住点头,哭道:“我怎会不理你?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的朋友,莫说三件事,便是许许多多的事,我能做到的,我都为你做。你不要死,我们去找云姨,我要她救你。”说着便欲抱着她站起,这一动弹,却牵动伤口,令她痛得一声惨叫,吓得再不敢动。

“不要了,我,我要你做那第三样事。再不求你,便来不及了。”红蕖轻轻道,“你放了我相公,不要同旁人说起此事,好不好?”

传志连声道:“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什么也不说。”

红蕖双目失神,已无力看他,喃喃道:“我相信你。你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的人。你叫叫我的名字吧,我娘还养着我的时候,叫我小红。你叫我一声小红。只有这个,我只有这个……”

那是唯一的,真真切切属于她的东西。

传志轻轻唤她“小红”,温柔的,和善的,纯粹的,不沾染任何意图,他素来如此待她。

红蕖合上眼脸,忽想起一件事来,笑道:“我可喜欢驴打滚了。”

她在传志怀中死去了,面带笑容。传志和清宁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临死前在想,她什么也比不过小姐,但终究有一件事,她与小姐平起平坐:小姐深爱的人,从来都不曾得到过。传志既不爱小姐,也不爱她,那可真好。

传志唤她名字,她再没有睁眼。周玉明哀嚎一声,爬起身来抱过红蕖,转身去了。两人不曾阻拦。

回到房中,传志抱着阿笙大哭一场,连日来的辛酸愁苦霎那间一齐涌上心头,再难压抑。

午后,群豪于花厅议事,皆感物是人非,萎靡不振。众人念及周审川夙愿,终究结盟。至于盟主之位,罗成等人当日屈从认输,愧不敢当,狄谢二人同陈叔平有意避嫌,皆不在场,推来选去,便由郑竟成任这盟主。林白鹤赞他受人威胁,宁死不屈,有大气节,群豪随即附和,连连称赞。传志便将藏宝图交与他,自然又是一番谦让推辞。传志决心已定,郑竟成便称,这天下至宝既是武林盟所有,自当一同前去东海寻宝,众人一片赞叹之声。

傍晚,群豪在园中设酒宴饮,既表对故人追思伤怀之意,又贺劫后余生之幸。周玉明竟也来喝酒,同旁人说,红蕖身体不适,在房中歇息。传志兴致寥寥,喝得一杯便与阿笙借故离席。他已答应红蕖不与周玉明为难,若说出此事,非但有损红蕖名声,只怕周审川泉下有知,也不得安宁。二人只得缄口不言。

八月十五已过,圆月不再,四处挂着的灯笼业已取下,两人缘溪而行,水面在月色下波光粼粼,摇曳不止。传志道:“爷爷同我说,这世上有许多比报仇有趣的事。可我下山以来,并没有遇到几件。”

阿笙双手有伤,不便借拄杖行走,只得抓着他臂膀,思索片刻道:“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总会有一二如意。”

传志偏头瞧他,月光落在他眸中,也亮闪闪的,比水面更好看。一时释然,走至阿笙身前,弯下腰去:“我背你。”

阿笙嘴唇微抿,听他又催,才攀上他肩膀,低声道:“师叔托人为我打了一副轮椅,往后便用不到你了。”

传志叹气:“我知道你不肯让我背。你原本那样厉害,现在走路都要靠我,你心里很难过,是不是?我也很不好受。但我背你,是心甘情愿,背一辈子也无妨。你不要觉得丢脸。我不如你聪明,不如你好看,连名字也不如你好听,我可从没觉得丢脸。”

阿笙道:“因为你是个没头脑的呆子。”

传志嚷道:“才不是!我不觉得丢脸,还觉得欢喜极了。”

“欢喜什么?”

“欢喜你这样好,我那一二如意,都用在你身上了。”

传志避开脚下碎石,专心走路,许久没有听他回答,问他怎么了。阿笙将脸埋在他颈窝,鼻尖蹭到他脖子上一层薄汗,禁不住再蹭一蹭,道:“在樊楼时,你不知是我,不知我是不是恶人,明明功夫也不如我,还愣头愣脑地挡在我身前。”

传志忙道:“我那时刚刚下山,哪知道山下的规矩,你还在生我的气?”

阿笙扑哧一笑,亲他耳朵:“我那时也很欢喜。”

传志愣住,只觉一股酥麻之意,自他亲吻的地方陡然升起,惹得全身都发烫起来。他咽口唾沫,脚下急奔,嘀咕道:“咱们快回房里去,我、我、我想抱你!”

阿笙心道:谁抱谁还说不准呢。

只是夜色昏沉,两人信步而行,传志也不知身在何处,干脆手臂一转,将阿笙拖至胸前,抱着他跃上屋顶,左顾右盼,却不认得哪个是杏花楼。阿笙骂一声笨蛋,为他指了去处。传志嘿嘿一笑,提气疾走,额上汗水滴落。阿笙觉手心一凉,忽的想起在樊楼那日,这人也是如此。将手掌在他襟前一抹,不觉笑了。

赶至杏花楼上,正待下去,传志见秦筝自南宫碧房中出来,立在树下发呆,双颊绯红。传志放下阿笙,轻声问他:“南宫女侠的伤怎样了?”

“昨日方才苏醒,亦无大碍。”他将衣袖掀起,露出腕上□□,“南宫家暗器天下无双,这便是她送我的。”

传志暗暗称奇。两人再看秦筝,见她举手对着月光,痴痴望着指尖,才看清她手中捏着一枚银针。传志道:“南宫女侠送她针做什么?”

阿笙白他一眼:“使暗器的人,可不止她一位。”

传志愣愣想了半晌,才恍然大悟:“是郑清欢!”

阿笙对此嗤之以鼻。

秦筝将那针小心翼翼包进帕子,收入怀中,回房去了。传志去抱阿笙,见他垂着眼闷闷不乐,笑道:“你生气啦?”

阿笙冷道:“生气做什么。”

传志禁不住亲他一口,将人打横一抱,笑道:“我虽不喜欢南华剑,也觉得郑家兄妹都是好人。何况郑公子生得那样漂亮,和筝儿很是相配。”

阿笙对此,仍是嗤之以鼻。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俩人已经抱过了,只是没好意思写太明确。少年人天天腻歪在一起,擦枪走火在所难免嘛。

☆、山长水远知何处

隔日,群豪将付九等人葬于落梅庄,各派掌门人暂留苏州,商议前往东海取宝一事,门下弟子陆续返乡。前来苏州,众人是为结盟贺喜,意气风发,何曾想到此时散去,或身负重伤,或扶棺归去,黯然神伤。英雄盟会的热闹一哄而散,偌大的落梅庄竟变得门庭寥落。

传志在太湖畔找到一风景清幽之处,为母亲另立新坟。祭拜过后,与阿笙回到苏州城中,逛了整整一日。从前不曾见过、碰过、尝过的东西,通通见了、碰了、尝了,待瞧见糕点铺中售卖的点心时,想到红蕖,又生怅惘,牢牢握紧阿笙双手,道:“我常常想起咱们渡江,江水那样大,人又这样小,这一生就像江上行船,不知会飘到哪里去。”

阿笙道:“总归我抓着你,你抓着我。”

两人日落时回到杏花楼,狄松与谢慎山正在树下饮酒。谢慎山唤他两人坐下,道:“他们约好三日后在嘉兴重聚。淮南派弟子安排船只,去海上寻那天下至宝,你可要同去?”

传志摇头:“我想与阿笙去南疆。白姑娘说那里有能为他治腿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