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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渣男要做大地主(1)+番外

作者: 容姝姑娘 阅读记录

《七零之渣男要做大地主》作者:容姝姑娘

文案:

美少年宋玉安因为一场火灾毁容以后,身后的追求者纷纷弃他而去,相亲对象不是三婚带娃就是罗锅背兔子嘴。

偏他自己还是个颜狗,这一蹉跎就成了剩男。

哪里想到一朝穿越成了七零年代的同名同姓下乡知青,还有个如花似玉的追求者,全村都逼着他娶了这姑娘。

等等!这姑娘名字有点耳熟!这不是妹妹看的那本小说里被丈夫抛弃最后为了养活子女嫁给二傻子的女配吗!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玉安叶宝珠 ┃ 配角: ┃ 其它:穿越渣男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前世出生富贵的农科院变成抛妻弃子的渣男知青,宋玉安一睁开眼就被书里女神的家人逼婚,在娶了女神以后,宋玉安利用家族绝学抱上了人人羡慕的铁饭碗,又靠着金手指大肆敛财,成为人生赢家。男人挣钱干嘛,当然是给老婆花啊,宋玉安盖学校,修公路,包鱼塘,带着全村的男女老少种果树,势要把整个家乡变成青山绿水的天堂。

本文行文轻松流畅,内容温馨语言生动,主角珍惜自己拥有的美好,对生活积极向上,创业贴近现实,在自身进步的同时不断的拉着身边的人一起进步,最后成为人人尊敬的慈善企业家,轻松甜蜜又有内涵。

第1章 穿越

六月里,西南地区进入了雨季,连阴雨淋淋漓漓的下个个把星期,昨儿个半夜里才停了。一早上阴云高挂,这会儿才有稀稀疏疏的日光露出来。

宋玉安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头顶的青瓦,心里乱七八糟的。

他以为自己死了,毕竟那人出手那样狠辣,一刀一刀,到到深齐刀柄,是十一刀还是十二刀,他记不清了,只记得真疼啊,导师真狠。

没想到再睁开眼,他发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除了头晕屁,股疼以外,竟然没有别的症状!

这怎么可能!

宋玉安有伸手上上下下的摸了一遍,确实是没有伤,且后知后觉的他终于发现,这不是他的手。

宋玉安并没有惊慌失措,火灾毁容以后,很少有什么事情可以引起他的情绪波动,哪怕是一睁眼就在陌生的地方,他也没有引起外面人的注意,只支起耳朵仔细听着,想弄清这是个什么状况。

听声音人不少,吵吵闹闹的,男人女人都有,这会儿说话听声音是个中年妇女。

“宝珠啊,你听婶的话,女娃名声要紧,你这么稀罕他,现在为了救他败了名声,可不敢再纵着他,一定得叫他负责,风风光光的娶了你。”

何小梅拉着侄女儿的手,吐沫横飞,苦口婆心的劝说道,说道最后激动的地方,还踮起穿着黑布鞋的脚,用力拍了拍叶宝珠的肩膀。

她个子矮,这闺女又生得人高腿长的,可不就得掂一掂,只是她性子马大哈没注意手上的力道,这一拍,就把没什么精神的叶宝珠拍了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叶保国连忙扶住妹子,张口就回道,

“三婶你这说的啥话,我妹子这是为了救人,咋就坏了名声了!那小白脸要敢不负责,我揍掉他大牙!”

何小梅还没接话,坐石桌上吃石榴的大伯母刘美芳一拍桌子接口道

“哎哟傻小子喂!知道你心疼妹子,可也得看看时候。要我说啊,咱宝珠也是十里八村拔尖尖的好姑娘!可眼下是啥情况!你也不看看那是啥地方,伤口在屁,股蛋子上呢,宝珠一嘴黑血,哪个还猜不着发生啥事,要是你媳妇来上这一遭你能乐意?”

她这话声音大了些,被叶卫军瞪了一眼,刘美芳不敢再说,又垂头剥石榴去了,宝珠对这几棵石榴树可金贵了,要不是今天乱麻麻的,她还没机会摘一个。不吃也是落到了那个小白脸嘴里,干啥不吃。

旁人也知道刘美芳的脾性,懒得说她,何小梅接着又劝。

“宝珠啊,你伯娘也没说错,这世道,女人活着艰难。虽说主席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是你看看村里头那些长舌妇,没事儿都能整出一堆闲话来。

这村里头稀罕你的小伙子是不少,可你要是嫁给了别人,时间长了那男人闲话听多了,心里一怨啊,这日子就孬了。你别觉得婶子说得不好听,男人啊,有时候心眼子比针尖子还小。”

“咳咳咳咳.......”

三婶这话一出,旁边坐着抽烟的几个老爷们直接被烟给呛着了,三婶瞥了一眼,没理会,继续拉着侄女的手劝说。

“再说了,村里谁不知道你稀罕他,又是帮说话,又是帮干活,有点什么稀罕吃食还眼巴巴的送过去。戏文里都说了,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你救了他,他这条命就是你的,但凡有点儿良心,也该娶了你一辈子好好对你。再说了,你可是有八个哥哥的人,他哪里敢对你不好。”

三婶何小梅端起石桌子上的竹杯喝了口水,这一早上的,嘴皮子都说干了,也不知道这闺女是中了啥邪!平日里眼睛就黏在那小白脸上,差点没把人当祖宗供起来,这会儿救了人了,还是这种情况救的,那就是说破天,那小白脸也得娶了。不然整个湖东村的乡亲们可饶不过他,偏偏侄女自己犯轴了,说不嫁。

叶宝珠咬着嘴唇坐在石凳子上,低垂着头。这一开口,忍了许久的眼泪就像泄闸的洪水,止都止不住。

“三婶儿,他想回城,不想娶农村媳妇,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不想逼他。”

“回城哪那么容易,这些年来了多少知青了,能回去的有几个!”

“三婶儿,她不喜欢我,娶了我过不到一处去。”悲从心来,这话是说得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何小梅看了委屈巴巴的侄女一眼,恨恨的骂了声

“瞎了那崽子的狗眼!”

叶宝珠十七岁,正是姑娘家最好的年华,身材修长,该大到底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虽说这年头姑娘家会因为上身大自卑,走路巴不得弓腰驼背,可像他们这样结了婚的妇人才晓得,大了才好,招自家男人稀罕。那些说三道四的妇人不过是眼红,要么就是怕儿媳妇太招儿子稀罕娶了媳妇忘了娘。

除了身形,那脸蛋也是一等一的,鹅蛋脸远山眉,一双大眼睛就像阳光下熟透了的葡萄,又黑又亮。鼻梁挺嘴巴小,比画上的人儿还好瞧。更别说她打小娇惯着长大,又和二嫂一样天生晒不黑,皮肤不似旁人一样蜡黄,嫩生生的白里透着粉红,就是镇上的姑娘,也没这么白的。

大嫂子那句拔尖尖是真没瞎说,何小梅活了几十来年,这样的颜色,甭说十里八乡的村里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下乡来的知青,除了姚婉茹可以勉强打个平手,谁能赶得上!

那小白脸长得是俊,但配宝珠,也就勉勉强强了。

作为老叶家唯一的闺女,在叶家人眼里,叶宝珠那就是天上的小仙女。能看上那宋玉安,是他的福气。

“行了行了,大嫂你去看看大哥醒了没,保国家的煮饭去吧,多煮些,今晚请你三叔三婶过来。宝珠啊,你跟爹进来。”叶卫军把烟锅往磨盘上磕磕,沉着脸说。

虽说三房分出去了,但两家关系好,何小梅也没矫情,撸撸袖子去帮侄儿媳妇做饭。

外面说话的声音渐渐安静下来。

宋玉安,湖东村,宝珠,叶保国,蛇咬屁股,吸,毒,知青,回城。这些话里的重点在宋玉安心里掀起来惊涛巨浪!

谁能想到,有一天,他会遇到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

似曾相识的地点,人物,变了样子的身体,一切都在无声的诉说着一个事实。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这就是妹妹拿给他看的那本小说里的人物剧情吧!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一个和他同名同姓没多少戏份的男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