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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56)+番外

作者: 廿色 阅读记录

比如光是抱枕,就有文艺风、古典文以及抽象派风格几种;比如沙发区放着几盏煤油灯,灯罩不是用玻璃做的,而是皮制品,使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黯淡。

桌子上摆着碗筷,看来这人刚才正在吃饭。钱陌瞅了眼碗里扒到一半的饭,顿时生出小小的愧疚,但很快被另一种熊熊燃烧的工作热情盖过。

“好了,我人现在站在这儿了,如果你今天不交出稿子,我是不会回去的。”钱陌插腰站在客厅中间,挑眉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人,一脸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决。

男人在门口站了会儿,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不请自来的客人看,眼珠毫不转动,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表情。钱陌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心里隐隐有种发毛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时,站在门口的人终于动了。他似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把门关上,朝钱陌走了过来。

“在这里等一下。”

钱陌一听,知道他是去取稿子——这位作者每次交稿,都是打印好了的纸质版,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发电子版——明明也是用电脑写的稿,却死活不让用U盘拷贝,发邮件也不干。

或许写这种类型小说的作者,思维与常人不同吧。钱陌没有办法,只得拿回去自己再输入电脑。

他站在客厅等,有些无聊,瞟了眼桌子上的菜,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钱陌摸摸自己肚子,从杂志社一路赶来,他有点饿了。

过了一会儿,男人拿着一叠纸出来,递给钱陌。钱陌赶紧接过翻开看了看,足足有二十多页。他随意扫了扫上面的文字,慢慢兴奋起来——延续以前的作风,短短几行字便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一样。

“嘿,还别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实录呢,简直像真的一样。”钱陌啧啧赞叹,看了几页有点不忍释卷,可时间紧张,他还得回去再打一遍呢。

钱陌收好稿子正准备往外走,刚抬起脚像想志什么似的,退回看向男人说道:“对了,你还欠我一样礼物呢,这次我亲自来了,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上回给男人办签售,效果还不错,去了很多忠诚粉。签售是钱陌一手策划办起来的,完事后他开玩笑说男人应该送他件礼物表示感谢,男人当时很认真地点头应下了,并且说回去给他。

钱陌倒还是贪图自己手下作者的礼物,而是觉得“礼尚往来”,一来一回,可以维系加深彼此间的感情。这是他扰住手下作者的不二法定。

男人抬头盯着钱陌看了会儿,钱陌摸不清他还记不记得,正想说算了,男人动了。他似乎扯了下嘴角露出个极浅的笑意,淡淡说了句:

“等着。”

然后再次转身回房。

真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啊。

钱陌在心里感慨,视线跟着男人转动。男人进了房间,房间里的光线比客厅更暗,可能是开着电脑码字,有屏幕幽光透出。没过多久,男人拿着一串风铃样的东西走了出来。

“给你。”把东西塞给钱陌,男人便又不说话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吗,很漂亮啊。”钱陌用一种带点欢喜的声音说着,不全是恭维,而是本身觉得这个礼物还不错。

造型和市面上的那些风铃不太一样,每串铃铛下都挂着一截小骨头样的饰品,看起来非常可爱。

听到钱陌的夸赞,表情一直有些寡淡的男人抬头明显笑了下,慢慢说了句,“是吗?你喜欢就好。”

钱陌也笑了,很真诚地说道:“会自己做饭和手工的男人,真是非常少见了,你用这个人设去见读者,得到的粉丝一定会更多。”他说着,又往桌上看了眼。

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像肉又像豆腐,钱陌实在猜不出来是什么。而他素有“老饕”之称,就爱尝些没吃过的东西。

男人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要尝尝吗?”说着把盘子直接端到钱陌面前,请他品尝。

钱陌经不住诱惑,伸手拿了一块像是炸过的豆腐放里嘴里。嗯,有点香,有点粉,像是豆腐又不是豆腐。钱陌舔了舔手指,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男人沉默地望了他一会儿,慢慢地笑了。

“你猜。”

——

庄笙从那对母女住的地方离开时,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掏出手机刚准备打电话,才发现上面有条未读短信,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停顿片刻,庄笙点开那样短信,然后神情一点点变了。

想要救林湘湘,就自己一个人来,给你一个小时时间。

林湘湘,那个失踪少女的名字。

庄笙握着手机,神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仿佛做好决定似的,毫不犹豫地跨步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把庄笙送到局里然后说要回去给他准备午餐的孟衍,正提着食盒往市局赶,手机铃响提示他收到一封邮件,孟衍当下脚步一顿,脸色微变。

那是他给某个邮箱特别设置的提示音。

孟衍把食盒放好,拿出手机打开,果然是那个只有一封邮件的邮箱——现在是两封邮件了,一封已读,一封未读。

孟衍点开邮箱,还是简洁明了的风格——整封邮件只有一句话。

破坏游戏规则自身下场,开启惩罚机制。

下面又是一个倒计时钟表,时间——

59:59

第45章 人皮

孟衍一边加快油门, 一边给史柯打电话。

“庄笙去了哪里?”

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史柯给问懵了,“小庄?不就在核查车主资料?”然后不知旁边有人说了什么,他喊地喊了一声,“他刚才出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 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 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 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 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 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