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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44)+番外

作者: 廿色 阅读记录

庄笙仿佛没有听到史柯说话,他平静地睁眼望着天花板,之后视线缓缓移动, 直视前方的梳妆镜。看了一会儿,他突然往后退了一步。

史柯看得满头雾水,但至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打扰庄笙,遂控制住说话的欲望闭上了嘴巴。庄笙躺在地上装尸体, 他便屋子里四处走动,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线索。

除卧室, 其他地方都很干净,没有受到破坏。似乎凶手把活动限定在卧室,男主人被一枪射死,尸体就倒在窗口下, 全身赤裸着。

被分尸的是屋子女主人,身上布满施虐的痕迹,脖颈处有明显掐痕。下身开裂,可见死前受过暴力侵犯。床上和房间的地毯上到处都是血, 从现场看,都是女主人的血。凶手直接在卧室肢解的女主人,然后把尸块摆成“Hi”两个英文字母。喷溅的血把整床被子都浸湿了,因而流在地板上的血就没那么多。

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也就是凶手用来肢解死者的工具,所以推断应该是凶手自己带来的,杀人肢解之后又带走了。

屋子里血腥味刺鼻。凶手离开后将门留了道缝,邻居通过那道门缝闻到屋子里浓重的血腥气,已经还在播放的音乐,心里起了疑。进去查看时才发现屋里的两人被杀害,这才报的警。

当时卧室里的画面对那位邻居来说冲击太大,现在被吓得躺医院里还没有出来。估计今后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离不开心理医生了。

史柯正四处看着,一条信息涌入手机,他点开来看,血淋淋的照片下面只有短短两个字:

“他呢?”

史柯都不用过脑子,自动自发把这个“他”代入某人。他朝某个方向看去一眼,竖起手机又拍了张照片,然后点击发送。随后还附着一句自己的感慨:

“你们搞侧写的,办案方式都这么清奇吗?”曾有幸见过孟衍侦破案件的过程,所以史柯倒是对庄笙在现场的举止没有感到疑惑,大概能猜得出来他躺地上做什么。

发过去的信息一如既往地没有得到回复,史柯已经见怪不怪了。若是哪天孟衍在不提及某个人的情况下回复了他,他一定会怀疑那个孟衍是被掉包了的。

等到史柯收起手机回头去看时,却发现庄笙不知何时已经从地上起来,站在那里盯着镜面上的血色五芒星一动不动。

“看出什么来了吗?”史柯走过去问。整起凶杀案,除了异常血腥残忍、冷血暴力加变态外,就是镜子上的那个五角星让史柯感到最不解。

正着的五角星,他很清楚其中的含义,可是倒着的,史柯表示,没有研究过不懂。

“凶手肢解完尸体后,是故意对着镜子摆放那两个字母的,并且和尸块躺在一起,看留在镜子上的标记。之后他站起来,稍微走远点,与尸块及镜子保持一条直线,欣赏自己创造的杰作。”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动,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客观的冷静,描述凶手残暴行为时没有掺杂进去一丝个人情绪。

史柯想像着那个画面,不由得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能做下这一切的凶手,一定是精神有问题的疯子吧。”

庄笙淡淡看他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即使是疯子,也是一个冷静的疯子。”

史柯听得皱眉,“疯子还分冷不冷静?”

庄笙在专业问题上向来有问必答,“分的。”说着指了指放在房间柜子上的酒杯和剩半瓶的红酒,“和餐桌上的酒杯一样,杯子里都没有液体剩下,整齐地摆放在一起,可见都被凶手喝干净了。”

史柯赶紧伸手拦住他往下说,“等等,你怎么知道杯子里有剩余的酒,又是被凶手喝掉的?”

庄笙又淡淡看了他一眼,说道:“餐桌上杯盘的摆放方式,和房间里酒瓶杯子的摆放方式一样,这种方式跟屋子的整体风格不一致,所以应该不是主人家自己放的,而是凶手所为。”

“……再等等。”史柯略显艰难的开口,“什么方式,为什么我没看出来,顶多桌子上被收拾得挺干净而已。”

这回庄笙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不错,凶手有一定的洁癖和强迫行为。卧室这么多血,客厅却一点没沾上。进行肢解行为时,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溅上死者血液,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凶手肢解死者后换过衣服。此外,凡是凶手动过的东西他都会收拾整理好,而每一样物品的摆放间距都是一样的,这家的主人则不太爱收拾,物品摆放比较凌乱。”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受害者应该无心收拾这些东西才对。”

史柯:“……”

虽然被赞了可一点没感到高兴。

以及,那种情况——想到两名受害者都赤身裸体,以及身上可疑痕迹,史柯顿时更加沉默了。

庄笙神色依旧平静,继续在现场揣摩凶手的行为和心理。

“凶手有自恋倾向,他不仅在施虐中获得快感,还通过展示尸体来炫耀。留下独属于自己的标记,是一种宣示,同时也是一种挑衅。”

史柯越听眉头越皱得紧,可不就是挑衅么?用这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两名死者,犯案后还留下标记。尤其那个用尸块组成的“Hi”,简直就是对他们办案人员赤裸裸的嘲讽!

不过——

“那个五角星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五角星。”庄笙摇头,“是倒转的五芒星,在西方文化中代表黑魔法,一般用作恶魔撒旦的标记。”

史柯愕然,“西方?撒旦?难道杀人的是个外国人不成?”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语气平板极了,“信上帝的不一定是教士,拜佛祖的不一定是僧侣。画个倒的五芒星,不代表凶手就要是个外国人了。更何况——”庄笙说到这里顿了顿,垂眸声音低下来。

“这种作案特征,确实有一名国外的凶手非常符合。”

史柯听了顿时眼睛一亮,“是什么人?”

庄笙抬眼看向他。

“理查德.拉米雷斯,恶魔的首席门徒,已经死了。”

史柯悚然一惊。

“所以,这是模仿杀人吗?”

——

庄笙工作到很晚没下班,他联系了以前的同事,要来有关拉米雷斯的资料查看。看得越多,发现凶手留下的作案特征越是与其相似。甚至一些当年不曾向公众披露的细节,也非常的吻合。

理查德.拉米雷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人犯之一。作案特征是潜入室内,将里面的男人杀害,女人和孩子则会遭到暴力侵犯。之后把人杀死,肢解,最后留下一个倒转的五芒星标记。

这次发生的凶杀案基本与之吻合,除了用尸块摆字,以及进食过后将餐具收拾摆放整齐等行为外。

因为很晚没回家,导致孟衍亲到局里来接人,强行把他押了回去。

坐在餐桌前,喝着孟衍亲手炖的排骨汤,庄笙还在怔怔地出神,一口汤喝完了还举着勺子,半天不放下。

孟衍看了庄笙好一会儿,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将他的勺子拿走。庄笙终于有了反应,怔怔地向他望来,眼中浮现迷茫。

“笙笙,虽然命案的发生不受我们控制,但我们的生活还是可以自己掌控。你想把自己的生活,变成只剩案子吗?”

庄笙眨眨眼,似乎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孟衍将庄笙的汤碗盛满,勺子重新塞到他手中,“无论多么暴虐的凶手,他的外表总与普通人一样,或许平时也是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他抬头看向庄笙的眼睛,“他们是恶魔,也是凡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时,你可能都不会注意到他。”

庄笙的眼神一点点清醒过来,他望着孟衍连眨了好几下眼睛,语气不确定又隐藏着一丝窃喜,“你要教我查案了吗?”

孟衍静静地看他一会儿,心中在叹息,脸上却分外温柔平静,“你既然宁愿忍着心理的惧怕也要选择走上这条路,我又怎么能再拖你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