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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44)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杜若从飞机下来,就被加利福尼亚那湛蓝的天空感动了,心情不由得明媚起来。年轻人们走路自带节奏,好像每天都在享受着生活和艺术。只有杜若脚步凌乱,被一个外形稍微邋遢颓废的大汉接走了。

唐景人这些日子在美国,都是跟这些浑身是毛的彪形大汉打交道吗?难为他自己那么小一个。杜若在心里勾勒了一副唐景人如同小男孩一般被夹在美国人堆里,不由得笑出声来。美国究竟有什么好的呢?这些年来他都在捣鼓些什么呢?

唐景人的宅子是中规中矩的白色单栋别墅。刚在门口下车,就遇到了几个从面包车下来的扛着摄像机的国人。杜若连忙往后躲,生怕被镜头捉到了。只见唐景人迎出来,居然破天荒地穿了白色T恤,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摇滚人在面对镜头和媒体,难免都有些青涩和害羞,戴着墨镜的唐景人刚转了发色,半头荧光粉,下面藏着黑发。帽子没有戴,随便输了个大背头,一副“大爷我”的模样。

他和媒体握手的档儿,杜若闪身就进了铁门,做贼似的拖着行李箱奔到宅子的后门去。这宅子怎么要这么大呢?房间的走廊跟酒店似的,还铺着地毯。她一个个房间的门去打开,书房、器材室、工作间……还有一个房间,应该说是视听室,四面墙的架子上全是唱碟,什么甲壳虫、性□□、滚石、皇后……老牌的自不必说,还有The Smashing Pumpkins、Pavement、Red House Painters等等各种各样的后起之秀,加之国内购得的本地乐队的唱碟也带到了这边。有很多唱碟还夹着小纸条,是唐景人作为一个专业的乐迷所写下的心得和评论。

杜若被这浩瀚的如同银河一般的音乐墙所震撼着,以崇敬和膜拜的心情一排排地摸过去。不用怀疑唐景人到美国的这些年都在干嘛了,除了疯狂地学习,吸收,创作,他还能干嘛呢?杜若在沙发上找到了近期发行的,唐景人和两个外国人组成的新乐队的唱碟,是只英文唱碟。

可想而知,他是多么想让美国人听到华人的声音,多么想用音乐和热忱征服美国人。他的努力,足够支撑他的野心。

杜若打开唱碟,放进Walkman里,半躺在沙发上听了起来。从前她没有多留意他的海外唱碟,因为数量不多,在本地也没有做足够的宣传。当吉他声传入耳膜,她就闭上了眼睛。

原来他还做这个类型的歌,诠释了什么叫做无尽可能。

他真是个音乐尖子生。

他的英文真不错。

美国人一定很吃惊。

是又惊又喜。

她做了个梦,梦见唐景人在live house里,跳进了美国人的堆里,大家举着他,从这头传到那头,脸上写满了爱和宠。

杜若醒来时,发现唐景人蹲在她跟前。他摘下她的耳机,她才发现歌曲早就播放完毕了,她一直睡到傍晚。

“我以为你要去卧室洗个澡睡觉,你居然蜷缩在这里。”

“我最喜欢第一首。”她把唱碟取出来,嵌回原处去,“我第一次听这么硬的抒情歌。”

“你自从做了电台DJ后,给的评语总是那么精准。”他笑笑,“在这里我不用担心销量,不怕亏本,我只需革新,让美国人耳目一新。”

“在国内不行么?”

“不行,在国内我得做榜单音乐,不然支持我的公司要倒闭。”

“你倒是说得讽刺。”她揉揉眼睛,时差还没倒过来,她有点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唐景人和她玩闹着将她背去了浴室,让她在里头待了好久。

为了尽地主之谊,他把她带去最有趣的餐厅,尝试新奇的食感,让她整顿饭都在努力思考这究竟是她喜欢的味道,还是讨厌的味道。美国人在旁边叽里呱啦地说话,她们语调跌宕,神态夸张,具有戏剧性。音乐也在响,不怎么优秀,有点儿纷乱。

他们的心情很轻松,在华灯初上的露天餐厅吃完饭,就在附近的街道逛逛,街头尽是个性突出的店,最多的是二手和古着店,还有专门做帽子定制的,专卖白色T恤的,唐景人最喜欢的就是重口味的饰物店,把人体器官的形状做成首饰,还有些不知用来干嘛的动物标本。

杜若买了一个红唇吊坠,挂在脖子上。红唇吊坠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在未来它火了。只是造型跟这个怪诞的红唇相差甚远。

没关系,加州对于她来说,就是倾斜、扭曲、迷幻,就像一曲《加州旅馆》,禁不住的邪魅。

唐景人带她去live house,说正赶上一场演出。

演出的是一队叫Nihility国人乐队,而台下的既有黄种人,更多是白人黑人。气氛不错,只是杜若有些吃惊,唐景人也爱这种相对独立和小众的硬派哀愁风。

“我在旅行的途中遇到他们,我不知道,总觉得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感觉。你明白吗?那种有人把你做不到的或者不能成形的想法做成了,那就像是一种奇迹,所以我决心将他们推广。”

“推广?”杜若敏感地说起,“你是说,这些演出你来掏钱?”

唐景人不置可否。

“你不去像林约一样,做个厂牌,把版权签了。”

“我不签,我不占有也不规划他们,我只是,喜欢听听。”他说,插着裤兜,靠在墙上,愉快地沉浸在音乐里。

杜若百感交集,也站在场地的末端默默地听着。做电台的这些年,通过音乐节目,她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乐种和音乐人。她已经可以用非常专业和客观的目光去审视他们,却总是无法轻易地去概括唐景人。

他受了林约的影响,拓展海外,兼顾经商,他很会赚钱,又狠命花钱。他很俗,又很脱俗。

从live house出来已经是朗月当空,杜若开着车,盲目地穿越大街小巷,来到城市边缘的海。在车上,广播突然播到Nihility的歌,并介绍说是一支富有特殊的浪漫气质的乐队,唐景人高兴得欢呼起来,点烟的手都激动得有些抖,望着窗外仔细地听着,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杜若虽然由始至终不动声色,内心却无比澎湃。她想他永世都不会忘记唐景人在美国的样子,大概,跟他念中学时的样子是一样的。为自己弄出的一些与别不同的声响而欣喜若狂,疯狂地学习、吸收,自由地探索,像羽翼初丰的小鸟,震颤着探索每一片蓝天。

在这里没有复杂的人事和国情,他成为了最初的自己。

她把车停在海边,她觉得自己太动情了,不宜开车。她要酝酿一番,然后亲吻她心中无限爱恋的这个人。

第37章 亲爱的,我的太阳

第三十七章  

杜若和唐景人前后脚从美国回来,唐景人一回来,便见了徐真真。

这一见,是有电视台的摄像机尾随在后的。具有专业触觉的丹莉大姐找到了杜若,就促成了这场跟拍,并做成了一辑感人的节目。

杜若是在电视上才得以了解始末的。徐真真口齿不清,唐景人一直弓着背附身把耳朵贴在她的唇边,耐心地听着,嗯嗯地轻声应着,把她送的手织围巾卷到脖子上,并在吉他上签上名将其赠送给了女孩。

这是在演出前,唐景人牵起她的手,带她进入会场的专座。杜若看着这一高一矮的身影,心里充满了阳光。

自此之后,这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就展开了。唐景人常常把徐真真带到Rubus的后台玩耍,教她和林约,和泰斯做朋友。他们都很孩子气,自然和孩子很容易就和孩子玩开了。只是徐真真的身体状况不稳定,进出医院是家常便饭,有时,唐景人连医院都陪着去。

这个孩子,算是植入了他的生命了。

杜若仔细想,似乎是有这么个孩子,但她压根不记得,这孩子到最后是活了多久。她也曾跟着去见过她,她不瘦,但非常矮小,脸圆圆的,头发浓密,咋一看跟普通孩子区别不大。但是她行动迟缓,眼睛和牙齿都发育得不好,是个走近了容易遭人嫌弃的孩子。当然,她没有遭到任何人的嫌弃,家人非常重视她,因为受唐景人的影响,其他乐迷也爱护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