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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34)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好像真的到了那神秘的声音所说的新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晚安哒~~

开完车就睡觉啦,哈哈哈哈哈

第27章 我们谁更凄凉一些?

第二十七章

杜若已经很习惯唐景人的床了。

饱睡之后的清晨,尚在半睡半醒中,下意识摸摸身边的位置,空空如也,但也不觉得慌。轻轻伸个懒腰,隐约觉得腰下有什么小物件硌着。伸手去摸了摸,一头雾水,拎到眼前一瞅,瞬间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是耳环。

并不是她的耳环,她从来都是戴耳钉的。这是一只金色的竖琴式样的耳环,琴弦上嵌着剔透的小水晶。女款的。

明显也不是唐景人的耳环,他的耳环全是竭止式样的。

她感觉心火噌噌地往头上涌去,一时连自己都读不懂自己。生气,委屈,难过,悲哀……复杂的情绪揉杂在一起,她茫然若失,失神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许久许久。

她被绿了,到事情真正发生了之后,她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那样正气、纯粹的唐景人,居然要做如此苟且之事。她那样失望,觉得心里的某些感情正在消亡——她无法竭止。

她把耳环包好,放到手袋的最隐秘处。麻木地洗刷、离开。当天她休假,在美好的春色里无所事事,本应该是万分惬意,现在万事万物在她看来却是如此丑陋、不堪入目。她在咖啡馆里呆了好久,浓浓的咖啡削着她空空如也的胃,渐渐的变成了阵阵绞痛,她冷汗直冒。

她沉住气,过了近乎空白的三天。

第四天,她把水晴约出来,准备吐吐苦水,并借水晴在□□上老到的经验和秉异的天赋,解救她这条半死不活的咸鱼。

然而见到水晴后,情况似乎更糟糕。

水晴毫无血色的脸上,挂着一个淤青的眼圈,印堂和嘴唇都发着紫黑色,眼皮肿胀,头发凌乱。

“原来你素颜这么惨的。”她还想龇牙咧嘴地逗一逗水晴,以驱赶她身上的怨气。谁料水晴压根不笑,只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找我怎么了?”良久她才答应过来。

“嗯,你怎么了?”杜若都有些说不出口了。

水晴苦笑一声,稍稍恢复了平日那副仗义模样,说:“你先说。”

于是杜若把那现场缴获的“赃物”取出来,并把事由交代了一遍,哭丧着脸说:“我被绿了,我现在特别失望。”

“以我被绿的经验来看,你这不算什么。”水晴诚恳地说,“艺术家嘛,总爱找寻一些刺激。”

“你不也就被那艳星绿过一次嘛,干嘛说得像被绿成了家常便饭一样。”杜若对她的轻描淡写不太满意。

“公开被绿一次,背地里谁知道呢!”水晴摊摊手。

“咋的,难道你也被绿了?”杜若忽然觉得自己遇到了同病之人,不由得想“相怜”一番以慰受伤的心。

水晴被戳到了痛处,表情又暗淡了下来,只轻轻说了句,我怀孕了。

杜若幽幽地闭上了嘴,在这个语境之下,好消息也变成了坏消息。这是对于女人来说最残酷的事,爱情随着血肉和生命消逝而去,身心皆万劫不复。

“你跟宋得文说了吗?”她问。

“他不要。”水晴盯着杯子里的绿色液体说。

“他纠结都没有纠结一下吗?”

“没有。”水晴轻叹一口气,叹出了泪光闪闪。

“那你打算呢?肚子是你的,决定权在你手上。”

“我不能当单亲妈妈,我做不到。”

“你有找宋得文妈妈么?长辈肯定会支持你。”杜若出谋划策,于情于理,她都觉得应该挽留无辜的生命。

“杜若,宋得文的一句不要,就已经当场宣判了死亡。全部都死了,包括这个孩子,和我的爱情。”这是水晴第一次喊她杜若,可见她已心灰意冷得对谁都失去了亲切之心。

“我一直以为他会万事以我为先,就像他不喜欢吃刺身但我喜欢,他就会学着吃;他不喜欢看的片子会因为我喜欢而喜欢上。我以为,他会因为是我们的小孩,而去爱惜,但是,他原来是舍得这样伤害我的。他亲手杀死了我。”

杜若默默不语,她感同身受,但刀子不是剜她的肉,她无权喊痛或喊忍住。她只是紧紧皱着眉头,听水晴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样”。

“为了他,打掉,或者为了我自己,生下,二选一。”她如实答道。

水晴讽刺地笑起来:“前提是,你要他。”

“我要他。”杜若肯定地说。

水晴笑得更大了,却扭曲成了魔鬼:“你真伟大,杜若,想当初你还畏畏缩缩,原来到最后是要丢弃自己。”

她说得一点不错,杜若无可反驳。

“所以,仅仅是被绿算得上什么呢?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水晴嘴角勾起一个尖锐如针的微笑。

的确,杜若是早就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静待事态发展。她有些无地自容地解释道:“玩心嘛,谁都有。”

“真好呢……”水晴的语气剧变,收起了所有锋芒,柔和下来,“要是我能想你一样,就没有那么多痛苦了。”

像不了,杜若想,背负的使命不同,命运迥异。

“唐景人又飞美国了,你知道吗?我趁机休息一下,调好身体,打胎。”水晴说,“日子订好了我会通知你,你会陪着我的,对吗?”

“当然。”

“我先回去了,我不能任性把自己弄坏了,将来这副身体,还得去走行情,我不想贬值。”

是了,杜若差点忘了,这个保守的年代,是以这种事为不耻的。

“晚安。”她捏捏水晴的手心,说。

水晴勉强给了她个笑脸,消失在fire house的门边。她心情复杂的回过头来,发现谭沥正站在吧台前看着她,笑容沉着温暖。

“长岛冰茶。”他把鸡尾酒递给杜若,“夏天来了。”

“谢谢。”杜若微笑着品了一口。

身边就只剩下谭沥,是个最正能量的存在了。他健康、宽容又律己,无法想象和他在一起能有什么不愉快的。

“如果你需要一个陪酒人,我随时奉陪。”他摊摊手说。

“我怕我喝醉了出丑。”

“你不会,你喝醉了像只小猫,软软糯糯,只想被顺毛。”谭沥说着,差点就想伸手为她“顺毛”。

杜若不说话,盯着雪克杯看,都能在那棕色的液体中,看见唐景人的脸。

真想他。

谭沥坐到了她身边,陪她喝了一杯白兰地,酒入愁肠,两人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些。她看见谭沥的喉结一滑一滑的,每一下都滑出男人的担待和……感性。她总是不自觉地忽略谭沥的很多部分,就像剪花,剪掉枯枝败叶,剪掉枝枝节节,剩下自己所最需要的,最赏心悦目的部分。

然而,这跟掩耳盗铃没有什么区别,铃还是会响,不需要的部分还是会野蛮生长,就算主人抵抗,也是无补于事。

但依然安全,是因为那主人不是别人。生长是生长,但绝不会放任、纵容。他有他的分寸、节奏。

酒精把杜若灌软了,她倒在谭沥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我有点想跳个舞。”她突然轻声说。小时候曾习过舞的她,其实已经快忘记舞蹈的步法了,只觉得这身体得动动,不然坏情绪散不去。

谭沥让侍应生请走了所有在店的客人,空出了大厅,响起了杜若很喜欢的《My way》。彼时,她最喜欢的版本还没有问世,这还是猫王版本的。

“And more,much more than this,I did it my way……”

她把下巴伏在谭沥的肩膀上,轻轻和唱。

她终于能明白水晴为什么在难过的时候要接受徐一望的拥抱了,只有这样,才能排解、泄愤,甚至转移。这是多么幼稚的自救。

她抱紧身边的人,低声说:“对不起……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