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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29)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杜若倒吸一口吸,谭沥于她就像是个灯塔,在黑暗中屹立不倒。

“大概,杜小姐,你也不会结婚的。”谭沥突然说道。

“嗯?”

“如果你一直跟着景人的话,他也不会结婚的。”虽然嘴里的话语很残忍,但谭沥还是坚持说下去,坦白地说下去,“也不会生孩子。”

杜若垂下眼帘,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我知道。”

我早就知道。

“你知道就好了。”谭沥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但是,我想我也会有自己的孩子的。”杜若坚定地说。

谭沥看着女孩子闪闪发光的双眼,认同地笑了:“当然,你会是个很棒的母亲。”

不可避免地被现实问题刺痛的两个人,变得惺惺相惜,推心置腹地聊了很多。

面包店当然也经营得很成功,1990年S城的街道上,面包店都在市场附近,卖两毛钱一个菠萝包,五毛钱两个老婆饼。像他们这样出售芝士面包、培根面包、法国面包、芝士面包以及各种慕斯、水果、巧克力蛋糕的店,屈指可数,更何况还兼售现磨豆浆和咖啡,无疑深得年轻人的喜爱。

很快,杜若就赚够了买房子的钱。

但是,她没有买。

似乎任一个生钱之道,都比炒房更有意义。投机,不如做事业。

和水晴一起生活过之后,她更能明白房子的意义。一砖一瓦,应该砌成一个遮风挡雨的家,那一串钥匙应该交给一个能风雨同舟的人。

而她,大概不会等来这么一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献上一更,晚安~~

第23章 年度NO.1

第二十三章

1990年度的颁奖典礼上,杜若没有记错的话,Rubus斩获了年度最受欢迎新人奖和销售金曲奖。在颁奖典礼前,她为了能亲眼目睹这历史性的一刻,拜托凯文和小费给她弄一张入场券,可以说是非常厚颜无耻了。

能进入电视台演播厅的观众,不是高层及其亲属就是财力运气都强大的粉丝团,最后给杜若找到入场券的,是丹莉大姐。她把票塞到杜若手里时,杜若开心得像个孩子一般一蹦三尺高。

“你真是太爱Rubus了。”丹莉摇摇头说。

“一生一次。”杜若扬着票说,“一生一次呀!”

年度盛宴里,男歌手女歌手们都穿得端庄得体,使尽浑身解数凸显个人魅力又避免太过锋芒毕露。而只有Rubus,还是一身皮革,浓妆、扫把头。杜若坐在中间的座位上,看着主持人先公布了三个入围的新人,一个是唱美声的小叔叔,一个是活蹦乱跳的小妹妹,第三个,就是Rubus了。

真是画风清奇。

她捂着嘴巴,生怕自己笑出声来。Rubus五个大摇大摆地排着队走上台,粉丝们一如既往地喊破喉咙。他们喝酒了吗?唐景人嚼着口香糖,康倪一句话都不想说。林约作为代表,寥寥说了几句“多谢支持我们的粉丝”,剩余的时间都在娇羞地笑。

唐景人站在台上,几乎能看清台下不足一千张脸。他一眼就能看到杜若坐在人群里,穿着宽松的白毛衣,扎着低马尾,正咬着手指偷笑。

他也忍不住抿着嘴笑了。

当晚每一个人都是嘴角含笑的。正是公历1990年12月31日,看完颁奖典礼的杜若和水晴手拉手去了广场看烟花,稍纵即逝的美丽烟火,因为太近江边,风倒吹,两人看得灰头土脸的。也不急着见男人,去小卖部排队买啤酒,坐在广场边上吃着鱿鱼干一罐罐地喝。

离1998又近了一年,杜若心里一闪而过阵阵慌张,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还是活在当下吧。

干杯吧!

“这鱿鱼嚼着真是塞牙。”水晴吐槽说。

“哈哈哈待会回去和你男人接吻,糊他一嘴鱿鱼碎。”杜若也口不择言。

“啥啥啥,是你在想象和男人接吻吧!”水晴挤兑她。

“怎的,不行吗?”杜若厚着脸皮理直气壮地说。

“行行行!我看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啦。”

“什么东风?”

“你的那娇羞的一扑啊!”

杜若给她一掌:“说不定他已经烂醉了,你知道的,也许在跳开心舞,也许在砸东西呢!”

水晴捂着脸说:“唉,我真是没眼看他,他啥都好,就是酒品太烂。”

说到酒这个问题,杜若也无话可说。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又聊了一会,才勾肩搭背地回去FIRE HOUSE,如今的FIRE HOUSE在特殊的日子里,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领地。她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推开门会看见一片狼藉,不料,一切安好。

没有一个人喝醉。

神奇了。

最醉的,居然是杜若和水晴。杜若一看见林约,便冲过去抱住林约,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嘿,亲爱的,祝贺你!喝一杯吧!”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发酒疯的劲儿,简直是被唐景人传染了。

林约只是哈哈地笑着,定睛一看,他身边坐着薇儿。杜若直往后退,精致得如同芭比娃娃的国民女歌手薇儿,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正微笑地看着她。

来了,巨星女朋友。

杜若咽了一口唾沫。

真是郎才女貌。

“你有些醉了。”唐景人大步走过来将她往身后藏,撇着嘴说,“这两人一直这么爱胡闹来着。”

薇儿不介意地耸耸肩。

一介草民,有什么好介意的。杜若吐吐舌头。

唐景人把杜若领到小方桌边,杜若还在喋喋不休地说:“张雨薇嘛,真的是最配得上林约的人哪。也是林约交往得最久的人,四年?五年?是场虐恋呢!后来张雨薇嫁给了一个国际巨星,林约估计气不过吧,至此以后交的都是洋妞。”

唐景人皱着眉头听着她说得头头是道,问道:“你究竟在说什么?”

“在陈述事实啊。”杜若趴在桌子上笑眯眯地说。

“你喝了多少。”唐景人的眉头拧得更紧了,“你为什么要喝醉?”

“嗯?”杜若说,“你为什么没喝醉?”

“因为不想。”唐景人托着腮帮子敲着台面说。

“我就喝了几听,只是外面风大,把我吹晕了,我缓缓就好。”她半眯着眼,像只小猫一般喃喃说道。唐景人叹口气,伸手轻轻帮她整理头发,她就那样贪婪地、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她发现他唇下有个小小的凹槽,在他习惯性地嘟起下唇时,特别明显,格外可爱。虽然不是林约和康倪那种高山流水的美人脸,但他有他的清秀,能让他永远干净、纯粹,并且不会老去。

他确实没有老去,他根本没有机会老去。

杜若把他另一只手拉过来,枕在脸下面,就像亲吻下去一般。

就是他手上乱七八糟的戒指实在硌人。

总是不遗余力地贯彻着自己的美学的唐景人。

杜若的酒很快就醒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各人都拖家带口的,早早就散了。在这个时候,最虐就是单身狗,还好,大伙儿都不是。杜若酒醒了后神清气爽的,牵着唐景人的手走出FIRE HOUSE已经是凌晨一点。外头风萧萧的,冷得慌,都追求风度的两个人,穿得薄,自然瑟瑟发抖。

“步行吧。”唐景人说。

“欸?”

他理所当然地指指自己和杜若,说:“你我都喝酒了。”

“我还以为会有司机啥的。”

“你太无良了吧,司机不是人不用回家睡觉吗?”唐景人故意说道。

杜若理亏打他一巴掌。

唐景人脚步很急,杜若要偶尔小跑几步才能跟上。FIRE HOUSE所在的是菩提街,向左走到尽头左转,就是繁华的步行街,店铺已全部打烊,只剩下寂寞的路灯。他们快速通过了这装潢高级的街区,拐入了分布着重点高中和小学的知识路。

不知不觉,走了半个多小时,杜若觉得不对头:“我们现在是在回家吗?”

“不是,在胡走。”唐景人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又拐入了梅花街,那是个就住宅街区,不知为何突然有了好几家比较有格调的餐馆纷纷落户这条街,让整个街区的品味都上升了几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