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
动物的审美跟人不一样吧,绝对不一样吧?!
这绝对是因为这样,所以那些动物才害怕他!
艾斯狠狠磨牙,看着那个飞走的鸟,全身大面积的白色羽毛,长长的还带着一点勾的喙,这肯定是他翻看过的科普画集里的银鸥,他决定以后最讨厌这种鸟了!
但是低下头看着这封委托信,艾斯又忍不住笑起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决定中午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晚上再按照约定去找委托人!
来回将这封信看了好几遍,虽然这个委托的价格并不高,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找人委托,即使找到人也只能获得几英镑,但相比于找猫找狗的价格真的贵上不少。
找猫找狗的价格一般是十几便士到几十便士不等,虽然这些价格并不高,但为了维持生计,艾斯只能去接这种委托。
毕竟他的存款早已经见底,不接这种委托就只能饿肚子。
仔仔细细将这封信看完,牢牢记住委托人要求的见面地点还有时间,艾斯这才将这封信放下,目光落在最后一封信上。
然后艾斯瞬间瞪大了眼睛,直接从书桌前站了起来,让身后的椅子发出滋拉刺耳的声音。
这是福尔摩斯的回信!
第3章
说实话,艾斯在寄出这封信的时候,根本没想到福尔摩斯会回信。
他知道福尔摩斯有多有名,这有本身他的优秀侦探才能的原因,还有华生这个助手帮助他撰写案件记录,并将它编撰成小说发表出来,小说大火从而让福尔摩斯更加知名的原因。
像是这样的全英国甚至全欧洲都有名气的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这个职业的领导者开创者,每天给他写信的人艾斯光是想想就知道有多少。
他觉得那些信每天都能堆满一个垃圾桶吧,或许更多?
如果自己每天收到这么多信,他肯定不会一一回复的,只会回复那些他感兴趣的信。
而他写给福尔摩斯的信再怎么应用了自己华丽的词藻,有趣的话语,但归根到底,他办的这个委托也只是一个找猫委托而已。
艾斯并不觉得自己的这封信会受到福尔摩斯的青睐。
虽然他很自恋,但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自恋只对自己骄傲的地方自恋而已。
但是他真的收到了福尔摩斯的回信了!这肯定不是恶作剧,因为他熟悉福尔摩斯的笔迹,报纸上刊登过福尔摩斯给人的回信,他可是将那张照片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并仔仔细细研究了好久呢,绝对不会认错!
看着上面福尔摩斯用锋利的笔记写着的“阿德里克先生收”这几个单词,艾斯的嘴角就疯狂上翘。
这可是福尔摩斯亲笔写的他的名字,“阿德里克先生”,这封信他绝对要好好保存,绝对不能毁坏掉一点,最好是把它当做传家宝一样保存着!
他果然是一名无比优秀的侦探,只是一个找猫的委托,福尔摩斯先生就给他写了回信,要是等他真的破了真正有趣的案子再给福尔摩斯写信,对方会不会直接邀请他见面,然后他们就成为了好友,他会变得跟福尔摩斯一样出名。
不对,只要能有福尔摩斯一半出名就可以了,他不贪心的!
艾斯握紧拳头,脑海里全都是自己畅想的美好未来。
他从来不觉得这些未来遥不可及,他觉得以他的聪明才智绝对能够实现!
不过在这之前,首先要做的是把这封信拆开。
他绝对不能让污渍留在这封信上!艾斯放下信封,从衣柜里翻出了自己好久没有带过的牛皮手套。
戴之前还将手套表面擦得干干净净,就怕上面有什么灰尘污渍。
戴好手套之后,艾斯才重新坐到书桌前,拿起了福尔摩斯写给他的这封信。
艾斯根本不敢像之前一样徒手将信撕开,这次他翻到了被自己放倒抽屉深处的拆信刀,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将信拆开,而不损坏一点这个信封。
好久都没有用拆信刀了 ,艾斯感觉自己的手很生,再加上他还戴着手套增加了难度,这让他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浪费了不短的时间才终于将这封信拆开。
拆开之后他也不敢大力的打开信封,而是小心翼翼地伸手将里面的信从信封里面抽出来,都不敢多做大动作,就怕将信封给弄上折痕。
打开折叠的信纸的时候,艾斯都尽量放轻自己的动作,就怕一不小心给这封完美的信上留下任何多余的折痕。
将信纸彻底展开之后,艾斯根本没有直接凭空用手指拿着信观看,而是将信平整的放在书桌上,随后用旁边的书压住信纸的上下端,这样就不会不小心的把信纸弄折,也能让艾斯看清楚信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