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大哥从来没有防过阿轩,所以奉念非也一直都知道那个夹层的所在。
孔庆拿着那厚厚的一摞人民币,和故意放在他枕头上的梳子,忍不住哭了起来。
奉念非没有在屋里留下只言片语,所以孔庆到处都找不到他人在哪里,更没办法告诉他,和嫂子分开不是因为他。
奉念非知道孔大哥分手不是因为自己,他只是觉得,无论是哪个女人,跟着爷们都是要吃饱饭的。
孔大哥虽然嘴上说着人和人要拉好绳子,可却还是想要有个人能跑到他这头,或者,能让他也心甘情愿地跑到另一头。
奉念非知道,亲兄弟般过得这两年,孔大哥一直独自在路上铤而走险。
所以当弟弟的,也得上一回路,把哥哥推回去才行。毕竟他的前面,还有即便得穿过车来车往,也依然要彼此奔赴的人。
奉念非再一次踏上了漫长漂泊的路途,他仍旧会感到害怕,却不会再那样慌张,也不会再让自己陷进昏死在路边的绝境。
他不再偷偷爬上肮脏的卡车,和小羊争抢父母的温暖。他用为数不多的毛票,买了一张最早出发的车票,任拥挤的充斥着劣质皮革气味的客车,将他带到了一座临海的小城。
他跟着起早贪黑的人们,站在零工市场的路边,在一阵挑挑拣拣与争打抢夺后,乘着那辆敞篷的皮卡,来到了大山的深处。
虽然孔大哥精湛的砌墙技术在这里得不到实践,但他的生存技能却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验证。
在日复一日与蛇虫的斗争中,奉念非学会了怎么又快又省力地锯倒一棵树,怎么在闷热潮湿的天气里,避过不同小队复杂的人际斗争,甚至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斗殴。
他学会了辨别不同的菌类,知道哪些能吃哪些有毒,学会了怎么抓野兔,怎么钓到鱼。然后通过一手的好汤水,化解和不同人之间的矛盾,在所有人都比他高比他壮的环境里,安安稳稳地拿到工钱出了山。
临要离开滃港之前,他再一次去了那无数次独自一人垂钓过的小山头,躺在那块平坦的大石头上,听着夹着虫鸣鸟叫的潮起潮落,开始对下一站的路途展开贫瘠的想象。
孔大哥的拉绳子理论,让他在凶险的环境里保住了腿脚,汤水的功夫,为他的下一站开了个好头。
林场里最常吃他汤水的二队负责人,出山后给了他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卡片,说是隔壁莱江市吃得很开的招工头的电话,让他去莱江后打那个号码,报自己的名字让人给安排个好活儿。
二队负责人说奉念非年纪太小,长的又好看,在这样的地方早晚被欺负死,应该去好一点的城市,找个能遭得住的活儿。
奉念非感激了他,也听了负责人的话,坐车去了莱江市,打了那个电话,见了招工头。
然后跟着招工头,去了据说在莱江市很有名的夜总会,成了一名服务生。
或许是负责人有点面子,或许是招工头确实吃得开,又或者确实是奉念非渐渐蹿个儿的同时,眉眼也慢慢长开了,好看的让人开始感到眼前一亮。
初入夜总会的那段时间,奉念非并没怎么受到来自前辈的欺压亦或者刁难,虽然油水多的楼层和场合自己从没机会,服务生间的竞争攀比和眼红日复一日从未减少。但相对比当初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吃一顿少一顿,在大山里动不动断胳膊流血,这样的日子对奉念非来说简直是天堂。
只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很久。
进入夜总会后第一次领取工资的那天,经理办公室的电视上,播放了“烟平市轰动全国的国庆公交纵火杀人案”的判决新闻,所有的人都在盯着屏幕,认真地倾听着判决是否是死刑,行刑的时间又是什么时候,甚至都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
奉念非被夹在队伍当中,前进不得,后退不能,稍微动一下都被人觉得打扰,用力地按着肩膀让他别动。
他就那样浑身冰凉地站在原地,眼神发直地瞪着双眼,紧盯着房间里的大理石地板,任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浸湿着发丝鬓角和身上的衬衫。
他一只手抠着大腿的外侧,一只手紧紧地掐着掌心,死命地克制着自己不要哆嗦或者发出怪声,安静又无恙地听着自己的父亲被扣上杀人魔头的称号,在法槌之下得到了最公正的判决,在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人的唇舌之中遗臭万年。
那些过往命悬一线,为了活下去而无暇思索的黑暗与恐惧,如洪水决堤般齐涌而来,霎时间便摧毁了他身体里刚要向上勃发的芽苗,并吞噬了他所有可能将要见到的光与温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