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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岁月伤(1)

作者: 李知之 阅读记录

书名:不知岁月伤

作者:李知之

文案

一个无名男孩,从小混混到温润如玉少年;一个单纯女孩,从天真可爱到多愁善感少女。

他们之间必会擦出不一样的火花,而在这过程中又会出现不同的人伴随其行。

这看似是似有似无的人物,实际上都存在着某种不可分割的联系,其实所有的相遇都是有原因的。

这扑朔迷离的爱情小说,究竟是浪漫还是悲剧呢?

敬请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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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羽飞,张笑格 ┃ 配角:沐逸,羽晴,李知之,裴蕾,淼淼,大师,疯子,大头, ┃ 其它:虐恋

☆、第一章 . 副总裁的忧伤

“镌刻在您眉宇之间的是一股凛然之气,停留在您心间的却是一团乌烟瘴气,而环绕在您身上的是仙气,这位先生,我看您浑身透着一种福气,您有富贵命!先生,可要算一卦?”

站在寺庙前的这个人戴着黑色墨镜,对着面前这个衣着光鲜的男人说着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话

“别看你您现在是一脸欢喜,其实您的内心比在座的都要忧愁,您看我说的可还正确?还有,您之前错过了恋爱的机会,并且以后如果结婚了还要靠女方来大富大贵”面前这个算卦者喋喋不休地缠着这个男人

“先生,您看您是否要算一卦?”

明显,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忍不了他的唠叨了,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好拒绝,毕竟自己穿着光鲜,戴着金丝眼镜一米八的大个扎堆在这人群当中是那么的耀眼,一看就知道是非富即贵之人,这也是算卦者相中他的原因

“不好意思啊!大师,我不信命!”他还是委婉地拒绝了“大师”

他在心里想,我这么个优秀的人,还怕没有几个过往的女子吗?几段分手的恋爱对自己来说就是非常简单的事儿,这些个江湖骗子说着些套话就想逃过我的眼睛,那是不可能的

说罢他就走了,而这位“大师”貌似还是不死心,跟在他的后面

“先生,先生,你真的有好命啊!”

呵!好命,这个词好像早已消失在我的字典里了,现在的羽飞烂命一条,苟活在这个城市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可是自己又不得不苟活下去

今天的主人公就是叫羽飞,配上他的气质,真有一种羽化升仙的感觉。羽飞出生在一个北方的农村里面,爸爸叫羽林俊,妈妈叫魏菲晴。

爸爸“御林军”在当时可算得上是村草级别的人物,是全村第一家有了小轿车的,而且相貌不凡,据说当时追他的人都能从村头排到村尾了。而妈妈魏菲晴是大城市里的大小姐,未加入羽家之前那是衣食无忧,气质非凡,在他的记忆中妈妈就像是画像中走出来的民国女子,端庄而优雅。

据说,当时他们的感情是异常的纠葛,一个农村小伙,一个城市大小姐,完全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他们的经历不亚于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开彼此的手,最终外公被感动了,同意了他们。就是因为如此,当医生的爷爷才想到这么一个主意,用了爸爸的羽,妈妈的菲,给他取了“羽飞”这么一个名字,以至于后来妹妹也是如此,她叫“羽晴”

羽飞小的时候可是远近闻名的小帅哥,不得不说基因之强大,村里的好多人都会在背地里说,你看看人家“御林军”就是个帅小伙,生了个儿子也是这么俊,真是让人羡慕啊!所以同村好多人都想和羽飞定娃娃亲呢,可是都被一一回绝了,毕竟旧社会已经过去了,羽飞的爸妈还是很现代的,不能剥夺了孩子恋爱自由的权利。

其实这描写的就是我,这个正趴在电脑前敲字的人。上面的故事都是真实的存在,我的妈妈叫魏菲晴,我的爸爸叫羽林俊,我的妹妹叫羽晴,而我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帅哥,羽飞。

此时的我是一家证券公司的副总裁,因为每天的忙碌让自己身心俱备,只有晚上才会是我一天之中最放松的时候,白天我需要管理下属,也需要应对上司,而只有现在这个时刻才是我的理想。

现在的我快要接近不惑之年,虽然有着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住着还算不小的房子,可是内心总是空荡荡的,每天晚上回家都是那些没有温度的物品,就是突然有一天自己猝死都不会有人知道。我也曾经渴望有一个人能来分享我的喜悦与悲伤,也确实,曾经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生命中,那是令我一生难忘的记忆,但是不知这份记忆能否再次被拾起,以此点燃内心的那份悸动。

我依稀记得十多年前在高中曾写给过十年后的自己的一封信,我记得信上面是这样说的:“你好!羽大作家,我是十年前的你,很荣幸成为十年前的你,加油!”。十年前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我以为那样可以道尽世间辛酸、看见人间冷暖,可是经过十数载的磨练,我渐渐地失去了当初的梦想,我不再是那个相信爱情,坚持理想的羽飞了,现在我只是一个充满铜臭味的羽飞,压在我肩上的不是理想与责任,而是那腐化的金钱。

身为公司的副总裁,每天管着手下无数的员工,陪着无数的顾客,但是终究找不到一个能令自己开心的人,曾经的爱人和朋友走的走,不在的不在,消失的消失,现如今只剩下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在打拼,在为生活而奋斗,但是心底的那份执着依然是不会消失的,所以我想重拾记忆,让我的回忆跃然纸上,让我对过去有一个交代,也对未来抱有一份憧憬。所以此时的我准备写一本小说,命名为《知你冷暖,陪你冬夏》,以此纪念我那逝去的青春。

我知道我曾许下等你十年的诺言,也说过会陪你以后乃至许多个十年,但是我没有做到,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世界各地,每个角落,就是不见我心中难忘的那个人,希望此书能让她看到,十年了,我仍然没有放弃你,我依旧会知你冷暖,陪你冬夏。

作者有话要说: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吗?

☆、第二章 . 曾经那么少年

羽飞的出身并不是很好,虽然没有生在大富大贵人家,但是他却拥有着常人不可比拟的面庞,十里八村都夸他俊。但是毕竟出身在农村,教育水平和结交的朋友都不是那么的理想,但是二十年后的羽飞还是非常怀念那时候的生活,无忧无虑。早晨妈妈会喊他起床,吃妈妈做的早饭,虽然只有粥和咸菜,但一家人在一起那是温馨,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有妹妹。白天的生活就是上学,他总会在村口的石墩子前等同学然后结伴步行去学校,他有一群好朋友,放学了,他们会一起去学校后面的池塘里游泳,也会骑着破旧的自行车车去田地小路上追逐,有时候也会学酷叼支烟或者一群人追一个人跑了好几个村子。都说人走运了,挡都挡不住,“御林军”爸爸在上个世纪那个贫穷落后的年代敢于拼搏,善于发现商机,买了好多辆货车用来长途运输,可以说是一夜暴富吧!可是在小羽飞的眼里,无非是玩具变多了、零食变多了,可以天天吃鱼肉,可以一个月换好多新衣服,还有就是搬进了大房子里。可是从那以后,羽飞就再也没有和从前的小伙伴玩过了,他去的地方没有池塘没有田地没有坑坑洼洼的路,只有一些陌生的脸。

小羽飞转入了县里最好的小学,可是成绩确实是差,令人难以想象的差。小羽飞的妈妈都担心他能不能上的了初中,但是“御林军”爸爸却丝毫不担心,他的想法是上不好学就跟我做生意,反正饿不死。小羽飞也没有感觉,每次考完试就是先疯玩,找朋友抽烟打架,在家上网打游戏,追社区居委会大妈家的小孙女,话说这个小女孩必须得说一下,她叫刘俊茹,长的一脸天真的感觉,笑起来仿佛让你觉得全世界像开了花一样的感觉,冬天会让人觉得温暖,夏天会让人觉得清凉,她就是小羽飞最爱的秋天。但这只是小羽飞对她的感觉,因为居委会大妈犀利的眼神会让他不寒而栗,她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小羽飞后退三步。虽然小羽飞在打架这件事上毫不含糊,可是在对刘俊茹这件事儿上就是一个怂蛋。当他听说和他一起玩的王凯和刘俊茹说了他喜欢她,还亲了她一口,当时气急败坏的羽飞就找了一伙人揍了王凯一顿。不过后来刘俊茹的父母离异了,而她就跟着妈妈走了,据说是再嫁,自此之后羽飞就再也没有见过她,羽飞一直想再见一面曾经喜欢过的女孩,这件事让羽飞一直铭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