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那不就是“我”吗,这玩意还有真性和假性这一说?我这写的不就是第一人称吗?
哎呀,头晕。
于是她回了一个问号。
长颈仙女:“?”
小玫瑰:“……”
看着小玫瑰的省略号,她开始自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笨了,把小玫瑰给蠢到了。
好在对面依然没有放弃她,还是回覆了,而且是一大段字。
小玫瑰:“记住,当你决定使用第一人称的时候,那么从此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台摄像头,它就像是一个探照灯一样,帮在你的主角的眼前。
“这个世界也只有两个录音设备,一个放在主角的左耳,一个放在主角的右耳。
“因为主角没有读心术,所以她对于别人的一切想法,都只能是“猜测”。
“你既然写:“主角推开门,看见了服装店的立柱后面那个白色的人偶。”
“这个观看顺序就是错的。既然人偶在立柱后面,主角推开门的一瞬间怎么能知道后面藏着一个人偶?
“这就是上帝视角。
“正确顺序应该是:“主角推开门,先看见门缝里一刹那间的景象,然后看见立柱,往前走两步之后,最终才看见立柱后面有一个白色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人偶。”
“这才是第一人称,移步换景。”
小玫瑰说完,最后不忘了加上那个称呼:“懂了吗,宝贝。”
“……”
长脖子想了一下那个场景,感觉头脑似乎清明了不少。
长颈仙女:“你是说,完全按照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感觉是吧。摄像头就是那个显示屏中间的枪杆,“我”面向哪里,镜头就看向哪里。”
小玫瑰:“你很聪明。”
长颈仙女:“啊!我懂了!(玫瑰花)”
她立马干劲十足,头脑一热,决定从头开始写起。但是又不想就这么错过和小玫瑰交流的机会。
长颈仙女:“我这个结尾是不是不太好?”
她的结尾是,当晚主角自己变成了服装店的人偶。就结束了。
小玫瑰:“要听我说实话吗。”
长颈仙女:“嗯。”
小玫瑰:“有点复古,像是一百年前的那种风格。”
长颈仙女:“……”
说我写得老土是吧?她无奈地挠了挠头发。嘴好毒啊你。
小玫瑰:“如果你生气,那可真是抱歉了。其实我并没有恶意的。”
长颈仙女:“……”
你还在这里给我阴阳怪气???
可恶的小玫瑰。真是披着羊皮的恶狼。
长颈仙女:“大大,那我该写成什么。(泪流满面)”
毕竟作者就在这里,简直不问白不问。正好白嫖一个创意。
小玫瑰:“嗯好,仙女姐姐,让我想想。”
上来就叫她姐姐,这嘴这么甜。
本来以为这个问题小玫瑰要思考很久,结果仅仅在一分钟之后,小玫瑰便回她了。
小玫瑰:“我不是说该不该,我只是说,当我拿到这个服装店题材的一瞬间,打算去写一篇五千字短文的话。我大概会直接把主角设置成服装店店员。然后故事这样写:
“主角是一个奢侈品服装店店员,每天经手大量的奢侈品服装、首饰、箱包。它们价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
“他每天接触的都是有钱人,也就觉得自己也属于那个阶级,然后养成了拜高踩低的性格。
“每次他看见一些穿着破烂普通的人来到店里之后,都会冷眼相待,嘲讽地说一句:“买不起就别碰,碰坏了你们赔不起!”把顾客给直接气走。
“可是,他一面觉得奢侈品都是自己的,但一面自己的工资又买不起那些东西。只能眼巴巴地看,却带不回家,内心也逐渐扭曲。
“这个店里一共两个店员,一个是他,另一个是小女生,是新来的,叫他哥,平常总是被他呼来喝去。而他喜欢偷懒不干活。
“他总是每天晚上关店之前,让另一个店员提前下班,自己偷偷穿戴那些贵重物品。
“然后并给自己拍照,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来冒充富人,收获羡慕他富足生活的评论,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因为他比较懒惰,他也会羡慕那些服装店里的模特,对人偶模特说:“你们一天天的,仅仅只是呆在那里,什么都不干,倒是落得个轻松。”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看见某个模特的手指似乎动弹了一下,但是定睛一看,又什么动作都没有。
“有一天晚上,在商场即将关门的时候,他又一个人留在服装店里,扒。光了一那个人偶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那是一套当季最新款,价值百万。他偷偷穿上之后,面对着镜子拍照。然后结果却在镜子里面发现,自己背后的那个人偶,似乎动了一下,面向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