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糟和盐放一块炒,炒完以后腌就不同了,能省下不少盐。吃起来还带着酒香,只是要记得秋冬腌制是最好的,不易坏不说,风味亦是最佳。”
陈元娘一脸受教,作恍然大悟状。
陈括苍则是沉默,跟元娘不同,他在现代吃过酒糟鸡,因为他有位好友喜欢酒糟一切,每回下酒菜必点。
这东西只能说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很不喜欢,确实省盐也很香,腌过的鸡鸭肉皮不肥腻有嚼劲,但是回味时也天然带了酒的苦味。
不过,作为北宋的陈括苍,他应该是没有尝过的,故而选择不应声。
而元娘却很是追捧,快把未能吃上的酒糟鸡夸上了天,主动洗净了手给鸡肉抹上炒好的酒糟,仔仔细细没有半点遗漏。
最后,要用酒糟封住表面,不能让鸡肉裸露出来,再封上坛子,就算是成了。
大功告成后,王婆婆想的是还有什么风味不同的吃食,既然想开店,总不能只卖寥寥几样东西。
而这时,炉焙鸡也好了。
王婆婆又炒了萝匐丝做成一盘菜,清淡解腻,毕竟晚食里可是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了,再多做点好的,也不怕油水吃多了肚子疼?
虽说如今手里有余钱,又把祖宅租出去,多了进项,自己还骂过元娘小家子气,可到底是在乡下苦日子过久了,王婆婆看着砂锅里的炉焙鸡,竟有些心疼。
她忍不住失笑,换成年轻时,自己是断断不信有朝一日能为了半只鸡心疼的。
王婆婆混浊松弛的眼睛浮起笑意。
接着,她用筷子挑起小半的鸡肉,摆到盘子里,走出门送到隔壁徐家。
往来往来,你来我往,才往来得下去。
等到王婆婆送完回来后,一家子才开始用饭,虽说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但是岑娘子不舒服,故而熬了粥,横竖都是晚食嘛,不怕饿,再说了,便是富户家里也不好日日吃干的,又不到做活的时候。
元娘总算吃上了心心念念的炉焙鸡,吃起来半点没有鸡腥味,鸡皮酥软不腻,料酒并未盖过鸡本身的鲜甜,既有酒香又有炉火焙出来的咸香锅气,最紧要的是微微的酸把肉会有的荤腥腻味给去了,回味的时候就只留下香气。
而清炒萝匐丝最为解燥,一入口,从喉咙到脾胃都清爽了。
这样配着吃正正好,想来王婆婆都考虑周全了。
吃完饭后,碗是陈括苍洗的,因为鸡是元娘帮着杀的,那洗碗筷的活自然就交给他了。
虽然天气渐冷,但洗碗也不是多辛苦的事。家中如今能用铁锅了,所以洗碗筷几乎都是趁着做完饭后灶里的木柴还剩点余热,放点水进去,待到洗碗时,铁锅里的水恰好偏烫,可以兑凉水洗。
换成在村里就没这么方便了,她们家那时候买不起铁锅,若是特地用陶锅烧水,不知多么麻烦。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汴京烧柴可都得要钱,哪像乡里可以直接叫小孩去山上捡树枝,每捆能便宜三十文呢!到了冬日,还有木炭的花销,一斤可要五六文,看着是不贵,但那东西一烧起来就没数,家里可是有三间屋子,白日也就罢了,总不能夜里也全挤一间省木炭吧?
说出去多难听。
光是想想,王婆婆就觉得应该立刻把铺子开起来。
多赚钱,不寒碜!
这样也好在明面上过好日子。
想来明日还得去找惠娘子,去取取经,多年不回汴京,如何买人,哪些人牙子更可靠,她心里可没数,比不得常年待在汴京,又根深蒂固的徐家。
早些买了人回来,也能帮着干点杂事,也不知是不是重回故地的原因,岑柔的身子愈发不好。元娘和犀郎虽然都懂事会帮着干活,可如今手里有了余钱和稳定的进项,她舍不得孙子孙女受苦。
王婆婆怀着满腹思虑躺到了床榻上,若是一般人恐怕要转转反侧的算计,但她不知是不是上了年纪,还是见惯了大事,不消半刻,屋里就响起了鼾声。
小窗外,月明星稀,暖屋内,清辉遍地。
主人寐正酣,四邻鸡犬静。
当然,也有例外。
元娘趴在自己屋子的门扇前,竖着耳朵偷听,感觉家里人都睡熟了,蹑手蹑脚把屋门打开。她穿着白绫袜,踮着脚尖,尽量不发出声响,侧身下木楼梯,把堂屋里正蜷卧在猫窝里的小花给抱了起来。
小花先是竖起耳朵,瞳孔放大,惊惧抬头,看清了来人以后,就悠闲起来,尾巴尖尖来回摆动,甚至奶声奶气的哼唧了一下。
元娘立刻把食指放到嘴上,做出“嘘”的动作,也不管猫儿懂不懂人的动作含义。
接着,她左右张望,踮着脚尖,像是只打横的螃蟹,抱猫上了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