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日,程玉重新审判了几个案子。才发现冤假错案不少,大大小小的,牵扯甚多。
而且,这衙门里的好几个捕快也都收受贿赂。
当他们遇到同村或同宗的人是被告,他们或是因为收到钱财,或是想做人情,就会为同村、同宗的人在何县令面前美言几句,再奉上钱财,何县令就草草宣判结案。
因此,现在狱中关着很多无辜的苦主,皆是因为家中没有钱财打点。
这个衙门蛇鼠一窝,上行下效,沆瀣一气。
他们本该是主持维护正义的人,是应该为老百姓做主的人,但却知法犯法,以权谋私!
也是,毕竟他们脱去那身皮,他们依旧是村里的普通人。
职位赋予他们权利和荣光,却没有赋予他们良知。
第102章 拯救炮灰 古代(08)
程玉不禁怀疑如此又蠢又坏的人是怎么当上县令的,不会是有猫腻吧?
一问系统,果然,这县令的职位竟然是何县令花钱买来的。
本以为何县令所说的与李尚书相识,是他与李尚书有什么七拐八歪的亲戚关系,结果一查才得知,何县令根本不认识李尚书,但他的职位是从李尚书的侄子手里买来的。
程玉花了几天的时间,掌握了何县令的所犯的种种罪行的证据,不仅仅是侵占田产,收罗美女,还只手遮天,屈打成招,造成种种冤假错案等,一并写好,让手下快马加鞭呈给了圣上。
最后何县令被革职查办,抄没所有家财。判了斩立决。而受其恩惠的亲眷流放到三千里外的苦寒之地。
而新任的县令,也马上要来上任了。新县令还未到的这段时间,由程玉掌管衙门内的事务。
而吴强在种种证据以及棍棒下,不敢再嘴硬,已经签了认罪书,被判死刑。
吴强的家人包庇罪犯并参与虐待李今秀,分别处罚六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的劳役,直至服刑结束。
(在古代服劳役是很辛苦的,不仅吃不饱,还要付出巨大的劳力,就算是壮劳力都得脱好几层皮。)
还有涉及本案的村长、衙役等,都被撸了下去,处以不同的罚款,并处以五年到十年的劳役,且以后都不能再参与任何职位的选拔。
程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在法场当众对犯了拐卖妇女罪,以及强奸罪的吴强执行磔刑!
程玉先是让刽子手对吴强处以宫刑,而后再处以磔刑。
(也就是再割掉其下体时,再把吴强割肉离骨,断掉其肢体,在吴强被酷刑折磨的快晕死过去的时候,再割断吴强的喉咙。)
法场上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吴强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法场。
程玉趁势让手下给老百姓科普:
一旦发现拐卖人口者,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处以酷刑!
买卖同罪!知情不报者,犯包庇罪,判处十年劳役!主动告发人贩子者,奖励黄金六两!
一时之间老百姓都知道拐卖人口的严重性,再也不敢心生歹事;
有些人也在想自己村子里,有哪家媳妇是拐卖来的,准备之后偷偷向官府举报,由此获得黄金六两;
而作奸犯科之人,内心慌的要死,纠结现在自首,还来不来得及。
而下流村也因吴强而出名,周围的村民都对这个村唾弃不易,避之不及。
一时之间下流村,如它的名字一样惹人唾弃,男女都难嫁娶。
村里的人都恨极了吴强这个老鼠屎,对吴家人也很排挤。
下流村的村民很后悔,后悔当时为什么明知李今秀是被拐到村里的,却没有伸手帮一把。但凡有个人站出来说话,现在村里的名声也不会臭名远扬,外村人都觉得下流村都是烂心眼的人,全村都是恶人。
因此次案件的影响,再后来的多年里,清河县鲜有拐卖人口的事情发生。
原本有一些村里人,那些愚昧的人,本想把自己的女儿或孙女,偷偷卖出去换钱,现在都吓得没了心思,也没有人敢买。
而陈端早就被判无罪,带着李今秀回了家。也得到了从吴强家里得到的赔偿。
这日,下人来报,陈端带着妹妹陈鸢求见,程玉吩咐让人带了进来。
那二人走了进来,只见陈端身旁的女子,穿着虽是粗布麻衣,但周身气质不俗,柳叶眉、丹凤眼。眉眼之间一颗小小的红痣,清纯中带着美艳。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纯欲美女的顶配版。
程玉此时脑海里突然多了原主的一段记忆:
戎狄入侵,烽火连天,山河破碎,哀鸿遍野的景象下,一女子身着红衣,和戎狄将领同骑一匹红马,踏入了虞朝京城内……
“草民叩见长公主,谢长公主拯救了草民的未婚妻,还给她自由。谢长公主为草民翻案!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