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江晚璃给楚岚递了个接话的眼色。
她去岁是平生第一次出京,到朔方去是为治水患,彼时她被水灾愁得焦头烂额,哪有心力理会什么民间风物呢?
楚岚心道,幸好江晚璃没再多言,单凭“气候尚可”四字,她这本地人已觉出大问题了!
朔方春、秋多沙暴,风又凛又疾;寒冬雪飘千里,冰冻三尺,绝不比萧岭暖和几分;至于夏日,非旱即涝,少有风调雨顺之年,此地自古就是军事要地,完全称不上宜居。
但她清楚江晚璃希望她与林烟湄聊这些的用意,无非是想让林烟湄对未到过的地方怀揣好奇与期待,是以这劣势是不能说的:
“提及新奇风物,家乡的马必须榜上有名,我大楚军中战马多出自朔方;此外,治下多古城和边防故地,年年有文人墨客登临查访这些见证边塞风云的古迹。不过和咱生活相关的,要属鲜嫩的羊肉最有名,林姑娘吃一次就知晓啦。”
羊肉?
林烟湄眼底顷刻迸射出一道精光。
这可是她最爱的食物,从前碍于贫困,一年也吃不了几次…
与她并肩走着的江晚璃自然留意到了她骤亮的瞳仁,哂笑道:“湄儿可大饱口福了。”
“姑娘!等等我们…!”
身后忽然传来飘渺的呼唤,她们齐齐回眸朝声源所在张望。
隐隐约约能瞧见一群乞丐在林间狂奔。
林烟湄的眼神特别好,一把拽住了江晚璃的袖子:“阿姊等等,是乌姐姐。”
“总算来了。”
江晚璃稍俯身捶了捶酸胀的腿,敛了衣裙坐去了路旁的一块大砾石上:“湄儿,来歇歇脚。”
“好。”林烟湄欣然接纳了邀请,思及大伙走了半晌山路,忙带着小拳头给江晚璃砸大腿根:
“阿姊可还吃得消?适才我走太急,是否累到你了?咱总共要走多少里路呀?”
“还好。”
江晚璃累得不行,又怕说了实话惹林烟湄忧心,只温声搪塞:“此处距朔方郡治所有三百余里,哪能全凭一双腿走?”
林烟湄纳闷,普通百姓出门都是靠双脚慢慢挪的:“那要如何?”
话音方落,不远处,乌瑞一溜烟跑了来,叉腰喘着气汇报:“姑娘…呼哧…人齐了。寸娘子一早现身主街来着,但她没认出乔装的林姑娘。城中也无异样,应无人发现咱金蝉脱壳了。”
江晚璃点了点头:
“辛苦。劳你往前探探路,找个镇子租辆马车,再买几件成衣,换下这张扬的道袍。”
“是。”乌瑞拔腿欲走,瞧见四下荒芜不见人烟的环境,又猛然顿住了脚:
“我与您在哪汇合?”
江晚璃垂下倦眼,虚望着仅几十步开外的山脚:“那里。我慢慢等,你不必太急。”
“…”
乌瑞闷闷领了差事,又气喘吁吁小跑起来,心底不禁暗诽,江晚璃真是养尊处优惯了,能坐着就不站着呀!最近的镇子不知有多远,江晚璃就这般狠心让她走回头路!
骄阳逐渐爬上了头顶。
这大半晌,坐山脚老树下乘凉的林烟湄,已拿狗尾草编了七八个草兔子了。
她等得有些腻歪,也心疼来回奔波的乌瑞,于是拎起地上摆的草兔子,一股脑塞进了江晚璃手心里:“阿姊,晌午了,咱动身走走?免得乌姐姐接应太劳累。”
“不,走岔了不好。”
江晚璃不想就直接回绝了,拎着草兔子细细端详:
“湄儿编的都是一样的?我还会别的花样,可要学学?小狗、老虎、马儿,你选一个?”
林烟湄没理她那茬儿,起身眺望着南方,发现目光所及只一条能容车马行驶的宽敞主路,便径自往前走了:“我去迎迎人。”
“湄儿?”
被抛弃的江晚璃觑眼叹了口气,林烟湄居然为心疼下属冷落她?
臭小鬼!
不过,她再不情愿,也恹恹起身,缓步跟在了林烟湄身后。
总不能把小鬼弄丢了。
听得身后的脚步声,走在前头的林烟湄偷摸捂嘴笑了好一会,暗叹自己这招用得妙,把江晚璃拿捏的恰到好处呢!
殊不知,乱颤的肩头暴露了她窃喜的小动作。
江晚璃眯了眯眼,脑中即刻蹦出个坏主意,她伸出手腕悬在半空,故意朗声吩咐楚岚:
“云清,这路不平整,我也乏了,你搀着我走。”
“好。”楚岚自觉递了胳膊上前。
江晚璃得寸进尺:“你握紧我的臂弯,搀牢些,最好让我倚着你借力。”
“是。”
你来我往的交谈飘进林烟湄耳朵的刹那,她迈出的脚原地回落,停滞须臾后,小鬼快步折返,二话不说就从楚岚的手里揪出了江晚璃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