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平安夜还有三天,我听到小屋前门开启的声音,非常微弱,却也传进我的耳朵里。
“我回来了……弗朗西丝?”
我猛地回头,兴奋地在小屋里用了幻影移形。只要能早一秒扑进莱姆斯的怀里,这种小事谁会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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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和谁分享巧克力豆曲奇,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莱姆斯看上去很疲惫,头发和胡子野蛮生长,看起来十分不修边幅,袍子也破了好几处。我刚想冲上去拥抱他,却马上顿住了:“莱姆斯·卢平,你的守护神是什么?”
“啊?噢——是鹰,虎头海雕,和你的是一对。”他长吁一口气,“我都忘了还要核实身份,多亏你提醒我。那么,弗朗西丝·科尔曼,我们在你毕业后第一次约会那天是星期几?”
“周六,晚上八点在破釜酒吧。”
他把我整个人都抱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嘴里不停地念着我的名字。
我搂着他的脖子,嘴唇贴在他的耳垂上:“见到你真好,我很想你。”
“我也很想你。”
“莫丽邀请我们去陋居过圣诞节,她看到你一定特别开心,哈利也在。”
他把我放下来,我让他先去洗个澡休息一下,自己去厨房准备曲奇和茶。听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屋子里走动,我的心里像落了一块石头。终于不用再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了,有什么比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还要安宁的事呢?
我为莱姆斯泡了一杯茶,给我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这好像一个小小的庆祝仪式——喝点平时不太会喝的东西。咖啡是速溶的,口感总是差了那么一点,不过我不在意这些。甜味和苦味同时在我的味蕾上化开,说实话,过于轻薄了,可能是我水放多的缘故。眼见厨房墙上的窗户外,屋子后面那块高地上刮起一阵阵风,小天狼星的墓碑迎来了第一个冬天。
我又抿了一口手中的马克杯。祝福迷路的灵魂早日归家。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左肩。
我一回头,便跌入莱姆斯深邃的眼眸之中。他刮掉了杂乱的胡子,湿漉漉的头发被随意往后一拢,还挂着水珠。我用嘴唇轻轻碰了碰他的,随后被他的气息包拢。唇间和鼻腔里是令人流连忘返的味道,时隔半年重新唤回我脑海中的记忆。
我没办法用语言去形容那种想念。它比我任何一次等待都长久,比我任何一种欢欣都高昂,比我任何一种惊喜都深刻。更何况我思念的人就站在我面前,令我的血液都在加速流动,指尖发热。
当他的唇瓣离开后,他笑着问我:“你还好吗?”
“你一定能想象得到我的开心。”我说。
“我能,我当然能。”
我们相视一笑,额头相抵,确认彼此还是那个熟悉的炙热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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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一段时间去习惯人类世界的规矩。”莱姆斯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的样子,一脸无奈的表情,“半年和我的同类们混在一起,我已经完全忘记某些事该以某种方式去做了。你知道,他们向来避开正常的社会,生活在边缘地带,偷东西吃——有时杀人。而我又恰好带着很多在巫师中生活过的明显印记,所以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费了不少功夫。”他拿起一块曲奇,打量了一会儿,才开始吃起来。
“你见到格雷伯克了吗?”
“见到了。”他说,“跟格雷伯克谈判真的很困难,他对巫师的成见和敌意比我想象得还严重。我先用了不少时间混进他们之中,然后找到格雷伯克,给他带了邓布利多的口信,他显然不在意这些。我们无法像伏地魔一样向他们允诺那些残酷的条件,所以让狼人站在我们这一边,说实话,我一开始不抱任何希望。但如果能知道他们被伏地魔统治到哪种地步,这样对我们也好,至少有一些了解。
“我第一天去找格雷伯克辩论的时候,他听都没听就把我打发回来了,幸好他还没认出我是那个曾经被他咬过的那个小男孩。
“第二天,他们从附近的村镇里抓来几个孩子。他们把孩子绑在山洞里,大概是食死徒教了格雷伯克几手,格雷伯克居然能用魔杖施几个蹩脚的魔咒,虽然在其他狼人看来,那已经是超出他们自身能力的本领了。他们打算在下一个满月变形时,把这几个孩子变成狼人。最近他们一直在做这种事,有时是伏地魔给他们送来的人,有时是他们自己抓来的人,总之,他们想找到越来越多的孩子,把他们变成狼人后,培养成自己的力量。所以当我混入他们群体之中,发现有非常多十几岁的青少年,无一例外都仇视巫师。
“第三天,我又去找了格雷伯克。这一次我喝了福灵剂,喝光了一整瓶的量。那是我第一次喝福灵剂,我是说,平常人也没什么机会能接触到这些,不是吗?感觉好像有一种兴奋的情绪被注入到身体里,我当时觉得,说服芬里尔·格雷伯克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