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告诉我你是那个时候开始有专攻黑魔法防御术的想法,只不过是佐科的羽毛笔和三篇小论文。小天狼星不以为然地说。
“在当时的我看来,非常可气。15英寸长的论文,三篇,还不能空特别多,你知道弗立维不喜欢别人糊弄他。那绝对是我人生中写过最多字的一天。”莱姆斯的语气包含着一点陈年的恼怒,他三两下就吃完了一块比利尼饼。我问他味道如何,他表示赞不绝口。
我们三个人喝光了半瓶香槟,小天狼星去厨房端来了烤鹌鹑和羊排,顺便拿来了勃艮第红酒。鹌鹑在烹饪前要浸入在佩里格酱中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美味,一百多年前,这种酱汁只能在法国找到,不过现在,以我母亲的厨艺,她自己就可以用高汤调制出来。只是需要花费相当大的代价,因为松露汁和鹅肝松露并没有便宜到我们可以闭着眼睛买。我大概搭进去三个月的薪水,她才同意帮我做半锅酱汁。
最让我高兴的是,莱姆斯很喜欢烤鹌鹑,他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鹌鹑。他觉得我和小天狼星能把这一顿晚餐弄得和法式料理一样麻烦,某种角度上来说证明我们对不光是烹饪魔咒,对所有魔咒都上手很快。莱姆斯说:“在我的印象中,读书时的小天狼星只有溜进厨房偷东西吃的份,让他做东西吃是绝无可能的。”
小天狼星回答他,人总是会进步的。
很快,主菜也被我们一扫而光。我下到厨房去拿已经拌好的生菜沙拉和水果——就是之前买的无花果和蓝莓。在最油腻的主菜过后,来一点新鲜爽口的菜是最好不过了。我用魔杖召唤来三个新的玻璃杯,里面盛满了清水,之前的红酒杯被送去了厨房的水槽。
莱姆斯拆开大的包裹——是小天狼星买的新袍子,用的摩金夫人长袍店的邮购服务。我没有看过小天狼星买了什么,只是给包裹包上了一层花花绿绿的包装纸。莱姆斯只是看了眼袍子的颜色,就说:“肯定不是弗朗西丝买的,她完全不知道我的颜色喜好和尺码。”
我的确不知道,小天狼星这时开始装傻,说莱姆斯没有喜好,因为他就没几件袍子可以挑的。我瞥了眼包裹,里面躺着一件褐色的素袍,面料看起来很厚实,我猜莱姆斯在思考要不要把这件礼物还给小天狼星。
“我知道福灵剂外面没有卖,你和弗朗西丝换了礼物吧。”
小天狼星沉默不语。
我躲进了厨房,找借口说去拿消化酒和咖啡。
他们应该自己解决男人为什么给男人买衣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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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学会了给壁炉生火后,经常由我来点燃柴火堆,因为我总是第一个走进屋子。我已经习惯了把莱姆斯的家称为“我家”或“我们的家”,尽管我只搬过来两个月不到。这种口头上的改变将我和莱姆斯联系在了一起,我感觉我们之间有一条隐形的绳子,把我们牢牢地系在一起。
“你饿吗?”他通常这么问的时候,家里都会有新的食物。我发现他总是等不到第二天,就想和我分享,比如上一次的生蚝,这一次又是什么呢?
我点点头,脱下外衣挂在挂钩上,紧挨着他的外套。他转身进了厨房,我听见他打开冷柜的声音,好像冷柜是个能自己长出食物的聚宝盆,他只要在里面翻啊翻,总能翻到惊喜。我在壁炉前的地摊上坐下,这样可以离火焰挨得更近。我越来越怕冷了,多希望火焰带来的热度永远能包裹着我。
莱姆斯拿着一杯冰淇淋和勺子回来了。他前几天又去了科芬园那个德国人的二手商店,奇怪的是,这次那人送了几大盒冰淇淋,全是从麻瓜的超市买来的。“他还叫我不要有负担,都是打折商品。果真生产日期都是去年夏天的,我真是亏欠他太多了……”他掰开盖子,用仅有的一只勺子挖起一块来。他的动作有些艰难,冰淇淋刚从冷柜李拿出来,此时还冻得硬邦邦的,他一开始铲了好几下,都没能把勺子戳进冰淇淋里。
他把第一口留给我——勺子送到我嘴边,我一口含住冰凉的勺子和冰淇淋,感觉到那团东西像雪一样化开,我顺势把冰淇淋全都吃到嘴里,只剩下孤零零的勺子和上面残留的一些痕迹。“谢谢,”我说,“很不错的餐后甜点。”
距离我们离开格里莫广场12号只过去了几个小时,一餐法式盛宴显然到目前为止都没能消化完。我们没法在格里莫广场周围散步,在餐厅里待了两个小时后直接幻影移形回到了多佛。今晚的海风把屋子前的几棵树吹得沙沙作响,远远地听到悬崖下海浪用力拍打着石头和沙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