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洛·弗方的观点很有意思,减少攻击性的方法大概说的就是现在的狼毒药剂,他的后一个观点,至今都没有办法实现。如果他还活着,对治疗狼人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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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克斯说我完全可以把《血液诅咒的前世今生》带回家,但我还是不愿意这么厚脸皮。我把书还金斯莱,他倒是认为我居然会对这种书感兴趣。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金斯莱·沙克尔,比起他惊讶于我对书的选择,我更惊讶于他的外表。我的语言十分匮乏,用“酷”这个词都像是低估了他给我带来的冲击。
从魔法部离开后,我直接幻影移形去了圣芒戈上班。我在茶室买了一杯提神醒脑的饮料,因为不想被巴德抓住我上班时间萎靡不振。显然看了一晚上书,我到调配间的时候神志还非常清醒,只是不能保证在吃过一顿午餐后,我会不会站着就能睡过去。只是今天就不能下班后还继续泡在地下书库里,我和二十个小时没睡的唐克斯一样,很累。
下一次的休假日是三天后。离我转进魔药研究室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研究室给我发来的入职日期是五月初。不知为何,梅杰里班克斯院长也知道了我要去研究室的事,他看起来很高兴,可能巴德在他面前说了不少我的好话。我从来没有期待过一个圣芒戈的院长可以记得住我的名字,但梅杰里班克斯说,他记性好着呢,他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他建议我在这段时间找一个课题出来,书库随便我使用,最好能写一份研究计划书。真是一个令人听起来就苦不堪言的工作,我只期待他不要发现我总是偷偷用了调配间一些材料来熬自己的魔药。我又回想起蒙顿格斯·弗莱奇上一次问我能不能顺点药材出来卖,我自己不也干着类似的勾当吗?
下班时间一到,我就回到莱姆斯的家。住了一段时间之后,这里比我刚来的时候多了很多家的感觉。我差点就要把浴缸敲碎重新装一个,莱姆斯阻止了我,说他来弄吧,然后他想办法把外祖父母留下来的老旧浴缸给洗得跟床单一样褪了色。我们通过亲手实验发现哪些清洁剂是真正好用的。其实浴室也没多脏,但我就是看它昏暗陈旧的风格不太舒服。莱姆斯说他以前从不关注这些,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母亲一样婆婆妈妈。
“浴室这么糟糕也是正常的,”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十多年了,光是洗手池下面的水管就爆断过五次,经常我回来的时候水漫金山。”
我也不擅长对付这些东西,我的父亲好像很擅长。我母亲对于他用魔法修补家里那些坏掉的水管、家具很新奇,可惜的是,电器就完全不行。他们还是得乖乖得送去店里修,或是重新买新的。
“神秘事务司感觉怎么样?”
“神秘。”
他用手轻轻揉着我后脑勺的头发:“你根本就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以为你很聪明,听得出我在说‘不知道’。”
“好吧,”他笑得无可奈何,“对于你,我没这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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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从来没有被一只动物跟在身边过。想象一下,一只毛色全黑的大狗跟随你走在诺丁山的街道上,早上刚下过雨,湿漉漉的石砖路与晨露的气味夹杂在一起,仿佛整个世界刚刚被冲刷一新。
原本我还怕把他和其他普通的狗混在一起,现在看来完全不会,至少这么黑的狗,我还从来没见到过。
十分钟前,我们幻影移形到了挤着各种小摊贩的街道旁的小巷子里,这里杂乱得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多了或少了一个人。几个大得吓人的绿色垃圾桶并排沿着马路拜访,正好遮住小巷的入口,其中一个盖子敞开着,露出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黑色垃圾袋和破烂纸箱。我们出发前,还是两个人,等我们走出小巷,已经变成了我和一条狗。小天狼星叮嘱过我,在外面不要叫他的名字,也不要叫“伤风”,叫“大脚板”就好。
大脚板。我尝试了一下,他用一声狗吠回答了我。我以为阿尼马格斯还可以说话呢。
我们拐出巷子,差点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撞到,他快速从我们面前冲过。我注意到他的自行车前面还装的是竹子编的篮筐,与篮筐本身相比,他的自行车要时髦多了。小摊上的商贩们围着深色的围裙,两个看上去着装有些摇滚风格的女人在我们眼前横穿马路,其中一个女人的头发不仅染成了鲜艳的红色,还烫成大波浪,用皮筋扎起一个高高的发髻。一位穿着纯白色T恤的女人——她的辫子挑染成唐克斯最喜欢的粉色——把两张桌子面对面倒扣在一起,在一辆小货车旁架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棚子,顶上铺着一块包了防水布的木板。架子周围都是大大小小的纸箱,她的摊子上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栽,泥土的味道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