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几十世纪之后啊!人类都征服银河系了!他的小说还能流传那么广,那么久!
他发达了!
杰森道:“没必要那么高兴,我看这边什么书都有。甚至还有个《邪恶力量》的系列书,讲迪恩和山姆那两个人的事。”
也是他昨天晚上闲的没事的时候翻得看的,感觉写的……蛮一般,结局有点……
格雷格“……我这么牛的吗?”
按照设定来说,那可是上帝写的书啊。他都已经到这个层次了?格雷格手握胸口,看向身边的蒂蒂,一把握住了她的爪子:放心,妹妹,□□后富贵了绝对天天让你大口吃肉。
听到杰森在那边笑,格雷格抹了把脸,成名就和退休享受富贵人生一样,宜早不宜迟。
他讨好道:“桶哥,哥哥,干爹,义父,不知道你能不能稍微透露一下书里面的内容!”
反正那书是他写的,他现在要个灵感那也不算错啊!知道了之后现在就开始构思,动笔,开坑!
却听电话那边的杰森轻笑一声,慢悠悠地说道:“我看看,好像是说,一个从贵族家庭离家出走的家族黑羊,碰到了一个开着时间机器来自未来的天才女科学家,从此两个人一起去各个时空的冒险故事。”
“怎么样?有没有激发你的灵感?”
格雷格:……我这么……牛的吗……
……看来自己开的不是文坑,是坟坑。
第233章 (11)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在那一刻,格雷格想了很多,毕竟在哥谭他也混了也有一段日子。
哥谭,一个不容小觑的城市,能够将人在短短日子内改变得焕然一新。
他来后第三天溜达去楼下餐厅吃顿饭,就碰到稻草人这个没道德的玩意随意乱丢大小毒,导致整个餐馆里面的人互相举着刀叉自由搏击。
如果不是当时蒂蒂给他拼出了一条血路,让他顺利能够逃出生天和在街头漂移的蝙蝠侠碰见,他现在早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经过生死博弈,他现在已经是个合格的哥谭人了!
没错,他现在已经——
做好随时死掉的心理准备了!
因此在面对杰森陶德这个问题之后,他沉默了良久,最后说:“哥,你看看书的前页有没有一行字,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不要在虚拟的小说里面寻找现实原型,很累的。艺术就是源自生活但是高于生活。”
杰森翻到书的前面一页,看了一眼:“没有,但是有:将此书献给我的合作伙伴,RG,TD,BG以及DW,感谢他们为我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感,舒服的写作环境,让我的每一次写作都充斥着欢快的气氛,以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咖啡因。”
格雷格:“……”
他觉得现在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来到这个平行宇宙之后身世发生了一些改变,变成了氪星无数个最后遗孤之一,否则他实在是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能够这么勇敢。
格雷格破罐子破摔:“不是,哥,你觉得书写得怎么样?”
“还行,可以用来打发时间。”对于这样的通俗小说,杰森看得其实并不算多,但是这个故事里面,倒是有不少眼熟的情节,倒是激发起他几分回忆来。
其实他也没多少兴师问罪的念头,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简直就算是他们两个旅行的回忆录衍生,格雷格写的还行,唯一的问题就是——
“在系列的第三本,两个人的关系就发展成了情侣。你有什么解释的吗?”
格雷格:……你看,高于生活的部分这不就来了吗?
“……哥,首先,在一个系列书籍写到第三本的时候,编剧和读者的意愿就已经能够左右很多问题了,我很可能是受到了资本主义的侵蚀,是我的问题。”格雷格低声下气地道完歉,突然话锋一转,扬声道:“但是两个人一起旅行都到第三本了才能发展成情侣关系,你还觉得不正常,你不觉得是你自己的问题吗?!”
他说完,直接二话不说挂了电话,关机,往蒂蒂肚子下面一塞,动作一气呵成,十分丝滑。
笑死,难不成这个人还能穿越时空就为了来打他一顿吗?
他可是明白了,自己最起码能活到写完一系列十二本书才会挂掉。
换算成乔治马丁的写作速度,自己最起码能活到一百三。
被挂了电话的杰森听着电话那边的忙音,挑起眉,这家伙看来现在倒是在哥谭锻炼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也是件好事。
他思索了一会儿,打算接着昨天还没看完的第三本书看下去,故事的两位主人公来到了地球遥远的未来,乘坐着星际列车,并肩躺在透明穹顶的之下的床铺上,宇宙渺渺,星辰浩瀚,然后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