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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393)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阅读记录

而在哈密城千里之外的委鲁母,也是从未有过的热闹。

喀什葛尔汗国的二十万弓骑兵,经过三千多里的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该地。

委鲁母不是一座城池的名字。

在蒙语里,它的原意是“如天堂般优美的牧场”。

由来盖因委鲁母位于北雪山以北,东南西三面环山,南高北低的地势,使得冰川融水滋养出山麓脚下大片的牧场。

西汉以前。

委鲁母周边分布着十余个游牧部落,不同的部落又组成了多个国家,也被人称之为“十三国之地”。

西汉时期。

朝廷曾在此设置西域都护府,并在该地驻军屯田,维护丝绸之路的安全。

此后,大唐也在此设立过北庭都护府。

唐灭之后。

委鲁母就成了西域各国、各部落的争抢之地,开阔的牧场上从此战火不断。

如今,这里是漠西鞑靼厄鲁特、和硕特部的游牧地。

二十万喀什葛尔汗国弓骑兵的架势,把在此地放牧的两个漠西鞑靼部落牧民们,吓得举族搬迁了。

此时正是夏季牧场最肥美的季节。

老将军下令在此地停军整顿。

哈斯巴仁不愧是为汗国扩张疆域南征北战数十年,现在仅存的一位老将领。

其做事风格求稳、顾大局。

一路行军,张弛有度。

很少有急行军的时候。

甚至,沿路还敲打了不少目前受喀什葛尔汗国节制的部落。

顺带的,又为大军补充一波军粮。

哈斯巴仁麾下有三路大军。

先锋将军是他五个成年儿子中,武力值最强的老三哲别。

二十五岁的哲别,原名阿尔斯楞。

因其高超的箭术在汗国赫赫有名,因此被国主赐名为哲别(意为神箭手)。

哲别骁勇善战,十四岁就随父兄上战场。

但,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在汗国扩张的各大战斗中,每次攻下一个西域小国或部落,哲别最爱干的事就是赶尽杀绝。

死在他手里的无辜人有数十万,堪称“杀人狂魔”。

他不仅在战场上嗜杀成性,战场外还色胆包天。

去年那一场圣战之所以没有他的位置,就是因为他三年前在王都强了一位贵女。

并在对贵女用强的时候,不小心害了人命。

该贵女在家中很是受宠且身份不低,是白帽和卓(宗教首领)的亲侄女。

这件事情闹得很大。

最后,哲别赔偿了女方家族一千只羊和三百头骆驼,本人受了一百鞭鞭刑,还被判了三年劳役。

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哪怕同样是贵族。

女人受辱还没了一条命,加害者却可以通过钱财免去死罪。

去年圣战时哲别的劳役还未结束,服劳役的人哪有资格参加圣战?

今年这厮也算是刑满释放了。

哈斯巴仁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还向王庭请战出征,未尝没有想让儿子戴罪立功的意思在里头。

哈斯巴仁虽然任人唯亲,但也懂得人尽其才。

哲别这种悍不畏死的脾气最适合做先锋。

做事细心、情绪稳定的老大莫日根就很适合统领后卫营,并同时监管辎重兵。

但要说他打心里最看重的,却是刚满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格。

苏日勒格的骑射功夫在同龄人中也是佼佼者,最重要的是他还非常爱学习。

他不仅能领会了尹斯兰教四圣书的精髓,更是为了汗国东征中原的计划,七岁就拜了一个被商队掳到王都的汉人秀才为师。

现在,他的官话说得与汉人别无二致,谈起兵书上的三十六计更是头头是道。

马背上的民族,其实最不缺的就是勇士。

有勇、又有谋的人,才是香饽饽。

尽管家里已经有两个要参加这次战役,哈斯巴仁为了让小儿子有更多的实践机会,也把他带了来。

行军路上,苏日勒格和中路的弓骑兵们同吃同住,完全没有得丁点的特殊照顾。

眼下扎营后,苏日勒格又被哈斯巴仁叫回了大帐中随侍。

一路走来,苏日勒格确实从那些弓骑兵身上学到了很多行军常识。

对于父亲的决定,他有满心的疑问:

“阿塔(父亲),为何您下令大军在委鲁母滞留三日,而不是一鼓作气赶到火州呢?火州距哈密卫不过八百里,从火州出发攻打哈密卫不是更符合您缓行快攻的战术?”

哈斯巴仁切了一大块羊腿肉进嘴里,眯着眼望着东方:

“区区七八万汉军,还不值得你阿塔(父亲)拼上家底,单阿里的五万精锐足以将这些人荡平!”

苏日勒格思索了半晌,微笑道:

“您把首功让给了单阿里将军,三哥怕是要不高兴了!他这一路上言行令止,怕是早就憋了一口气想在战场上找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