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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247)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阅读记录

体力值达到了巅峰期。

就问这等伙食条件,哪一匹野马能不迷糊?

况且。

她这几天,还逮着几匹烈性的野马狂揍了好几顿,打得那叫一狠。

前脚给马打出翔来,后脚又给马摸摸捏捏。

木系异能用在它们身上,它们刚哭唧完又舒服得直哼哼。

甚至连野马马王之前与狼群作战时,被咬到的腿伤都被她给治愈了。

甘明兰凭着实力,彻底把马王的整个族群全给降服了!

还领着它们进了神木空间加强了一遍主仆关系,野马们现在对着她,比对它们的马王还要谄媚。

除了驯马。

甘明兰还给马群做了速度测算。

领头的野马马王,照现代的时速,每小时奔跑的速度高达八十公里。

且,它能保持这个速度,连续跑上五六个小时不休息。

它族群里的其它野马,速度也是大差不离。

最慢的一头成年马,时速也能跑到六十八公里每小时。

平均水平要比蒙古上等马快上一倍多!

一倍多是啥概念?

长途奔袭的神器啊!

任谁一次性得了这么多好马都要乐上天。

就看当下。

十一个懂行的哨兵们眼馋得,口水都快流到草场上了。

唯有甘明福,还不清楚这些体型不如他们刚送回去的蒙古马健壮且高大的野马,到底有多珍贵。

哨兵们恨不得把草原野马的传说,给这个读书人狠狠的科普一遍。

真男人,谁不想骑一骑草原野马?

想是一回事,骑又是另一回事!

苍天大地啊!

谁来告诉他们。

这些在玉面罗刹前乖得和毛驴一样的野马们,为什么要搞区别对待?

还是说有性别歧视?

一个个的翻身上马,又一个个的接连被甩在地上。

“噗通......”

“唉哟!”

“......”

真真儿是,屁股都快摔成两瓣了!

要不是甘队长在一旁镇压着,估计只会被摔得更惨。

第182章 无本小买卖,想做。

除了马王。

十四匹马让十一个哨兵轮番上马试驾,最终皆以失败而告终。

马嘴上没有可以控制马的马嚼子。

都是普通人,谁能有甘明兰那种非人的力气和手段?

大伙儿不得不认输:

“不骑了,不骑了!昂的尾巴骨都给摔裂缝了!这些野马真烈性!”

“也许它们是认了队长为主,不是说,好马不侍二主么?”

有一个对马比较有研究的哨兵道:

“你们有所不知,这种野马,尤其是马王,说它价值千金一点都不为过。它们的脚力和抗寒力是所有马中的佼佼者。

这个族群都是成年公马,夏历三月到八月是它们发情期。要是它们没有找到可以交配的母马,为了发泄多余的体力,会打斗得很厉害。”

立即就有人建议道:

“这些野马可都是队长一人驯服的!队长,你把它们全带回去好好养着!这么金贵的种马,要用来给母马配种的话,一次收他个三五两银子的,不就赚大发了么?”

集体找到的东西,可以称之为战利品。

但明显这是人家队长一己之力驯服的野马群,他们不能厚着脸皮来分一杯羹。

才给家里人送了五十两银子回去的哨兵们,是真心的为队长有一个新的发财之道而高兴。

就是嫉妒也没有用。

越看越觉得这些野马是认了主的。

就是队长的亲弟弟上马都被甩下来了!

一个个纷纷为甘明兰出起了主意。

有人建议,可以把军营马场发展成配种大客户的。

还有人告诉她。

骑兵营就有很多适龄母马的,且骑兵营在五大卫所的地位最高、最有购买力。

那位深知蒙古野马习性的哨兵,听到大伙儿七嘴八舌的建议后,兀自摇头:

“据说这种野马是很有灵性!一般它们的族群只有两种。

一种是家族式,就是一匹公马和一群母马组成一个大家庭。母马们产下的小马成年后,都会被赶出族群。

被赶出家门的成年公马们也会组成一个马群,平日它们要结伴寻草场和水源,还要给同伴们示警。

它们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母马,才会脱离公马群与母马组成新的群组。

它们连自己母族的母马都不会与之交配,更别提寻一个与它们不同类的马种了。”

甘明福:“所以,我姐要带它们回去的话,还得先给它们在草原上找到愿意组成族群的母马才行?”

懂马的哨兵:“嘻嘻嘻,这么好的种马,一匹公马怎么都得配上十匹母马的吧?

队长,这种野马生下的小马驹也金贵得很,到时候直接卖给骑兵营,从小养到大野马就没有这么烈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