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见新王!”
而他们的新王谭欢,正捏住了迟与非的薄唇,不让他再笑。
迟与非不笑了,他拉开谭欢的手,正色道:
“欢欢,你刚刚给我喂了什么?”
谭欢低头,很认真地看着迟与非,答非所问:
“非非,你知道的,我是混血,我有八种血脉,我的血脉注定了我有无穷无尽的生命。”
“我以前觉得活得久并不是什么好事,想想都很无聊,可现在我却很贪心,我想和你一起活下去,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喜欢,我都珍惜。”
“非非,你有圣灵族的血脉,你将你的命给了我,我觉得并不公平。”
“所以我将我的生命也给了你,从今以后,我和你一样了。”
“我将以你的爱意存活。”
“爱消亡,我们将一起消亡。”
但同样的,只要他们互相爱着彼此,他们将得到永生。
因爱永生。
迟与非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把谭欢用力拽进怀里,紧紧抱着,紧到谭欢觉得疼。
可谭欢没喊疼,他喜欢被这样抱着。
要是圣星的子民们知道谭欢将创世神传承给他的磅礴力量换取了他和迟与非的生命绑定,一定会气到吐血。
可谭欢就是这样啊,他爱迟与非,胜过王位,胜过一切。
他不需要夺得王位以获得什么子民的认可了,谁认可他都不在意了。
他只要非非。
他好爱非非。
又幸好,非非也好爱他。
谭欢用脸颊轻蹭迟与非的胸膛,小声说:
“非非,你心跳得好快。”
迟与非说:
“因为在爱你。”
第101章
谭欢想, 迟与非的爱语听一万次他都不会腻。
他窝在迟与非怀里腻歪,哼哼唧唧的不想起床,自从和迟与非睡在一个被窝里,非非兔和照片熊备受冷落, 毛茸茸的玩偶再柔软也不如迟与非的身体靠起来舒服。
能靠、能抱还能用, 多好呀。
他的细尾巴在被窝里钻来钻去, 软嘟嘟的桃心尾巴尖总往不可说的地方贴, 被迟与非抓住好几次后仍不老实, 还抽了两下迟与非的屁股, 抽得啪啪响, 听着就很有弹性。
迟与非受不了了, 一把攥紧谭欢的尾巴尖,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威胁, 谭欢这才老实, 是真不敢乱动了,他怕迟与非说的是真的。
迟与非说他再乱动就用他自己的尾巴尖把他……
谭欢不敢想了, 他钻进被子里当鸵鸟,憋了一会儿又从被子里钻出来,盯着迟与非的脸看,没忍住问了出来:
“非非, 你怎么没洗脸?”
迟与非脸颊上的字迹依旧清晰,不像洗过的痕迹。
迟与非低头用自己的脸颊贴谭欢的脸, 逗他:
“嫌弃我了?”
谭欢摇摇头,摸了摸迟与非脸上的笔迹,指尖顺着自己名字的笔画又走了一遍,道:
“我没写好,字有点丑。”
其实不是有点, 是特别丑,但这字写在迟与非的脸上,再丑谭欢也觉得好看。
迟与非笑了:“那我洗掉,你重新给我写一遍?”
谭欢心里暖暖的,他觉得现在的日子像在云朵里一样,不知道还能怎么幸福好了。
他干脆手脚一起缠住迟与非,细尾巴也缠上去,撒娇道:
“那你怎么出门呀?都不能见人了。”
迟与非道:“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就让他们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属于你。”
谭欢以为迟与非在说笑,却见迟与非的黑眸里满是认真,他想了下那个画面,觉得有点荒唐,还有点社死,立刻捂住迟与非的嘴,不让他说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套着迟与非的大衬衫,甩着细尾巴去浴室,他现在好喜欢穿迟与非的衣服,喜欢被包裹在迟与非气息里的感觉。
迟与非没动,微眯黑眸躺在床上看谭欢一路跑远,宽松的衬衫挡不住谭欢的长腿和胸膛,皙白漂亮的皮肤上遍布红痕和淡灰色的笔迹,是只看一眼都让人心惊的惑人。
只有迟与非能看到的惑人。
谭欢跑到浴室,一照镜子,傻眼了。
和迟与非不同,他是洗过脸也洗过澡的,可马克笔的墨水仍留有淡灰色的印子,谭欢又试着洗了洗,发现这墨水特别顽固,估计要几天才能彻底洗掉。
“看样子这几天都不能出门了。”谭欢庆幸他不用上班,也没有什么必须出门的急事。
他洗了一条热毛巾,又欢快地跑回卧室,扑到迟与非身上给他擦脸上的墨水,擦着擦着忍不住亲了下迟与非高挺的鼻梁,迟与非立刻亲回来,两个人又开始腻歪,等毛巾的热度变凉,谭欢又被迟与非抱回浴室,一起洗了个澡。
洗完澡,魅魔体质再次展现优势,谭欢神清气爽,一点都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