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久了一天也没落下。
铁塔镇的百姓见了,纷纷唏嘘不已,暗暗觉得展凌云如此敬业,纵然受伤再床,也一丝不苟地处理公务,从来不曾懈怠,这让他们打心眼里对他产生敬佩,也不知道白墨初的这一顿胖揍是给了他教训还是帮助了他。
沈氏医馆。
夜兰正忙得脚不沾地,忽然听见一人哀嚎。
“坏了,坏了,我又装错了!”
那是前几日医馆刚招进来的小工,名唤小谢。
听见他的声音,夜兰急匆匆走过去:“怎么了?”
小谢一脸懊恼:“我又把茯苓和木参弄错了,我——”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夜兰一眼:“对不起,沈姑娘,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一会儿忙完了就把它们都捡出来。”
小谢只认识一些基本的草药,可是医馆的草药少说有百十种,尽管不忙的时候,沈溪风都在教他,可这么多,他一下子记不住,免不了总是出错,医馆本来就忙,他一出错,医馆更忙了。
夜兰把草药接过来,飞快地把茯苓捡出来,又把药包还给小谢,说道:“继续包,小心一点,别再出错了。”
小谢连连应是,包草药的时候更加小心了。
医馆开了五年了,因为药材卖的价格便宜,沈氏医馆的大夫又医术高超,什么疑难杂症到他们手里全都迎刃而解,药到病除。
是以铁塔镇大多数的百姓全愿意来沈氏医馆看病,这样一来,铁塔镇其他的医馆逐渐没有了立足之地,背后没有势力支持的尽皆倒闭,同仁医馆苦苦支撑两年,最终还是倒闭了。
同仁医馆倒闭之后,台清远没有来沈氏医馆,而是收拾了行囊,来跟夜兰告辞,他说他从前心高气傲,遇见夜兰才知道他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所以他准备出去历练一番,这一出去不知何时回来,特地来跟夜兰告别。
夜兰心里也认为台清远终日窝在铁塔镇,不会有什么大成就,她十分支持他出门,还送了他好些东西以作路上不时之需。
临走时,台清远一脸感动地看着夜兰,说道:“不管你心中怎么想我,在我心里,已经把你当做自家妹子一样看待了,若我还有机会回来,我一定会来找你。”
夜兰虚虚行礼:“台大哥,我也一样。”
台清远一走,原本医馆里的大夫觉得自己跟夜兰有过节,暗想她怕是容不下他们,也收拾了行囊离开了铁塔镇。
这下子,铁塔镇里真是沈氏医馆一家独大了。
不过,害处也很明显,医馆忙不过来,再招新的员工,不是年纪太大就是略懂皮毛,这样的人,频频出错,有一回,一个老员工甚至老眼昏花给病人装错了药,还好那病人常吃那药,一下子看出来这回的给他的药和以往的不一样,拿过来找夜兰,夜兰才发现。
医馆培养一个懂药理的药童需要很久的时间,不是二三年就能培养成功的,先前那些医馆贼的很,在铁塔镇关门了之后,把药童都带走了,他们准备不在铁塔镇,换一个地方开医馆。
这样,就造成了无人可用的局面。
辞退了先前的老员工,她又聘请了一个年轻的略懂皮毛的小谢,哪知还是状态频出,这真让夜兰头疼不已。
夜兰在小谢的身边看了他半天,包草药的手法还不算熟练,拿药的速度也很慢,这都需要慢慢培养,一时半会解决不了。
“三妹!”
这时,一声喊声传到了夜兰的耳朵里。夜兰回头,夜桃正站在她身后。
几年不见,她变化挺大,穿着一袭热粉红色纳绣蓝底瑞花锦天香绢和暗橙直针绣箭袖都布大袄,穿了一件啡红落绷鱼油锦纱裙,下衣微微摆动竟是一件海蓝竹织针天水碧月华裙,身上是卡其灰方格网针四合如意云纹缎披风,绾成了刘云发髻,耳上是编丝石榴石耳钉,云鬓别致更点缀着鎏金头饰,白皙如青葱的手上戴着烧蓝蛇纹石玉指甲扣,腰间系着湖绿半月水波网绦,轻挂着绣着寿星翁牵梅花鹿图样的荷包,一双金丝线绣攒珠鞋子。
嫁入慕容家,她身上再也不见当初尖牙利齿,豆蔻年华的姑娘模样,此时,她一身贵气逼人,便是整日穿金戴银的杨秀娘站在她面前,也要自惭形秽了。
夜桃绕着夜兰走了一圈,来到了药堂柜台前,里头,小谢正在矜矜业业地包药。
夜桃扫了他一眼,看向夜兰,笑意吟吟说道:“三妹,你看这笨手笨脚的伙计,也只有你肯留着他用了。”
她的话音落下,小谢抓药的手就是一顿,随即,更是加快了手中的速度,结果,速度跟上了,脑子没跟上,又抓错了药,他面色涨红,看向夜兰的脸上一脸局促:“沈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