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快穿之随机金手指(367)+番外

作者:快穿狂魔 阅读记录

……

另一边,公社那。

丁水回去后,众人一看她的验伤报告,顿时便赶忙让她先坐到一边歇着。

并且就她的验伤报告正式讨论。

“死刑吧,杀人放火全了,虽然都是未遂,但性质相当恶劣。而且你们看这个验伤报告,那个赵露赵知青,只能说,现在还活着,未来指不定哪天就突然出事,断气死了。这个医生写的还是挺清楚的,能不能活,得看她的运气。

即便能够活下来,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也不好说,总之受到的影响很大。

而且还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办案机构负责人很果断道。

但是知青办的负责人,却有不同意见:“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毕竟现在没一个人死亡,那个赵露赵知青只能说受了重伤,并没有死,至少现在没有死。

就这么定为死刑会不会太草率?”

公社的负责人,也是立刻说道: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设法联系一下那个王魏红的父母,把他们叫过来。如果他们愿意赔偿所有知青的损失,把知青院重新修缮好,然后再给那个赵知青大额赔偿,最起码得让人家安心休养一年半载的赔偿。那样可以留王魏红一条命,让她接受劳动改造。”

公社并不是很愿意承担富阳大队那的损失,所以自然得从其他地方找补。

比如让王魏红的父母赔偿。

“你这太痴心妄想了。”

“是啊,要真按你说的来赔偿,一个知青起码得赔一百块钱,另外还得加点票券。即便不用票劵,就一个知青一百块,那几十个知青便是数千块钱了。

再加上给赵知青的补偿,即便不往夸张了要,五六百块钱,总归得要吧。

另外,重新修缮一下知青院。

我估摸着还得两三千块钱,毕竟那个知青院挺大的,住着好几十个人,前前后后一加,都快要一万块钱了,王魏红他们家是开银行的?哪来这么多钱!

有这钱,买十个工作都够了。

还用得着让她下乡?”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经过知青办负责人的计算解说后,公社负责人立刻就打消了让王魏红父母过来赔偿的想法,然后继续讨论如何处置王魏红。

至于朱大全,他不重要。

反正罪责肯定要比王魏红轻很多。

讨论来讨论去,就连不少知青都觉得,判王魏红死刑有些太残忍了,毕竟谁都没有死,只是损失了些财产而已。

真的有将其赶尽杀绝的必要吗?

最后的最后,他们讨论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还算满意的结果,那就是劳改三十年。三十年里,除了日常吃喝等必需花销之外,剩余富余劳动成果,都折算成钱用于赔偿,赔偿丁水等知青们。

当然,出于考虑到丁水他们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所以由知青办垫付。

另外知青院也由公社拨款重建。

同样算垫付,王魏红来还。

这样也算两全其美,一来,丁水他们这些个知青

得到了赔偿,知青院也得以修缮,未来不至于过不下去。二来就是垫付了相关赔偿和修缮款的知青办以及公社,垫的钱不至于成为烂账坏账。

虽然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补上。

但至少有希望,能交代的过去。

此外,未满二十岁的王魏红经过三十年劳改后,出来都快五十岁了,而且劳动改造过程当中,超出日常吃喝的富裕劳动成果,还得换成钱,用来赔偿。

估计没可能攒下什么钱。

这结果多数人都觉得仁慈又解气。

至少没有直接枪毙她。

第173章 :无辜惨死女知青(23)

对此,丁水也没什么异议。

毕竟相比较于人死后,无处索要赔偿,这一点,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

对多数人而言,针对部分犯人不进行死刑,大家是能够接受的,但前提是要让那些犯人们在痛苦中活着,而不是让他们舒舒服服躺在监狱里,啥也不干或者干点轻松的活,隔三差五再减刑。

而此时的犯人待遇。

丁水相信不会出现上述情况。

故而才会毫无异议。

处理完最为棘手的王魏红后,接下来针对朱大全的讨论就要相对轻松许多了,一番讨论之后,定下来的是五年。

同时需要给予丁水适当补偿。

半年满工分外带些许钱票补偿。

当然了,这只是初步商讨,结果接下来还需要提交给上面审核,确定证据链无误,才会由相关部门正式下发审判令,现在只能暂时先将他们羁押起来。

至此,此次协商不过勉强过半。

因为有关于王魏红和朱大全未来如何,他们在场的这三个部门都不怎么需要操心。反倒是剩余知青的状况,他们需要操心,万万不能再出事,或者再死几个了,不然他们是真怕上面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