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认过眼神,他观察我有一阵了。
这就有点尴尬了,本来是想展示新技能,没想到却是当了小丑,啊呸呸呸,不要小丑!
提姆:“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这里有水果刀呢?”
多啦A提说话间,从床头柜子的抽屉里掏出一把小刀,递给了我,将拒绝牙线的意思展露无遗。这就让我又有点憋气了,虽说接过了水果刀,手法利落娴熟地削皮,我却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苦练牙线削皮的技术。
等着吧提姆德雷克,我必将练成此功,荣耀归来!
然而现实里,我给他削了几个兔子苹果。
提姆:“……谢谢?还挺可爱的。”
我矜持地点点头:“没事,毕竟是探病,还是要有探病的样子的。”
这可是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从日本动画里学到的技能,却苦于没探过病从未施展过。现在本动漫高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还阻止了提姆就要朝可可爱爱兔子苹果伸爪子的动作,先拍照。
拍完后我才示意他,行了,可以吃了,别耽误我发朋友圈。
提姆:。
至于配的文字,我早都想好了:
【探病cgget![兔子苹果.jpg][写了‘你不用挂路灯’的石膏腿.jpg]】
美滋滋啊,放到攻略游戏里,好感度肯定提升了吧?回公寓去——
啊,差点忘记了,这次是公寓和帝国大学一起没了。
我的眼泪,射了出来。
提姆很谨慎地确认我只是滴眼药水伪装猛女落泪后,还是给我递上了纸巾,他真好!看到我收放自如地重归正常后,他才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说了。
“我又要去流浪了。”
——我的意思是,有点不好意思,但不多。又不是我毁掉的公寓,我造成的损伤,我不好意思什么?
顶多感慨一下——
“感觉自己是天选自媒体圣体。”
提姆好奇:“什么意思?”
我给他看自己开设的自媒体账号,最新一条就是今早发的,标题是:《重生之我在美国当homeless那些年》,转评赞都相当高,两个月而已,粉丝都快30w了。
“蓝海,我涉足的正是一片蓝海。”
提姆:“啊……”
他好像有点无奈,不过更多的还是:
“嗯,很厉害。”
鼓励。
我顿时就支棱起来了,和他分享起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一开始想的是开两个账号,一个分享留学日常,一个吃谷,啊就是买周边,你知道的,我现在喜欢红罗宾嘛。”
不知道是否是我的错觉,在说到喜欢红罗宾时,提姆嘴角微笑的弧度加深了一些,在我看过去时他又疑惑回望,好像在问我怎么不继续了。
我挠挠脸,把这点小问题抛之脑后,接着说:
“本来是想做备餐博主的,但我厨艺还没进化到那个程度,而且又居无定所的。”
说到这里,我真情实感地叹了口气,不过很快又重新快乐起来:
“去布鲁德海文的路上我突发奇想拍了条视频,就是刚刚给你看的那条同类型的,只是想发泄一下被迫流落其他城市的郁闷,没想到一下子火了。”
虽然火起来的代价是被扒了WB马甲,也就是说我的吐槽小号和搞同人的大号通通暴露,最后只好把大号注销小号保留,但总之——
“我接到了广诶。”
好耶!我更美滋滋了。
“那真是太好了。”提姆适时送上赞美,他果然超会说话,我喜欢。
看着提姆含笑的双眼,我脱口而出:
“改天我请你吃饭啊。”
“好啊,不过我更想尝试你的手艺,毕竟你是励志要做美食博主的人,肯定不会差的。”
“可以是可以。”说到这个,我又不禁悲从中来,“但我根本没那个条件。”
哥谭大学到底什么时候重建好啊,就没有那种“咻啪”一下就建好房子的能力吗,万磁王呢,万磁王救一救啊!
好吧,万磁王也只是控制磁力,又不是乐高建筑大师。唉!
“那就先欠着,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有小道消息,下一次你大约会去大都会。那里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和平的。”
我迟疑着点点头。和平吗?还是核平啊?
和提姆道别回到酒店,我重新想起了牙线的事。
“练习!现在就要练习!”我握拳。
之后,在离开纽约的前一个晚上,我给红罗宾分享了半个自己用牙线削出来的苹果。
他:“这是,为什么?”
我:“少管我!”
他:“本来想给你一把小刀。”
我:“我要蝙蝠镖!”
他:“红罗宾镖行不行?”
我:“来来来要不我再给你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