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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研究生,但流浪版(26)+番外

作者:池田甜 阅读记录

【Sue:明白了,我再加一道菜吧。】

我突然有一种感觉,直到今天为止,我才开始认识哥谭,和它的人民。

像草一样迎风就长,夹缝里也能生存,只要不被彻底拔出根系,就会一直牢牢盘踞在这里。

这是座充斥着罪恶的城市,但这些居民的生命力又不容人质疑。

我忽然回忆起很多年前看过的香港电影,里面描述的九龙城寨就和哥谭给我的印象有几分相似。又或者,这里是另一种意义的流星街、乃至整个猎人大陆,不管有能力的人如何,普通人都是一样的艰难求生。

所有人都一样,我们都在这个破破烂烂、神奇的还没有毁灭的世界,用自己的方式活着。

“但生活有时候还是太苦了,还是吃点甜的吧。”

我决定好了新增加的菜色。

以及——

“天杀的捕鼠者!明天有早八!”

向本地人学习,我开始对引发骚乱的反派骂骂咧咧。声音或许有些大,引起了一阵共鸣。

面对闹事的犯罪者,哥谭人说哥谭粗口,一昧地共鸣:

“Fuck捕鼠者!我六点的飞机!”

“黑门监狱关不住人就别叫监狱了!是个人都能逃出来!”

“Daaaaamn!我的论文——”

嗯,最后一道声音,有点耳熟啊?我这几天好像已经听过不下三次了呢?

不管了,事已至此,先睡觉吧!

……

在和蝙蝠侠罗宾汇合的路上,红罗宾忽然伸手点了点耳朵边的监听设备,但在建筑间穿梭的身影仍旧不见任何停顿。

他没想过,只是为了避免女孩尴尬而走开的行为,会引发对方那么多的猜测和弥补措施。

有点好笑,有点无奈,有点可爱,但更多的还是——

“哦红罗宾,看来你的周边销量会迎来一波涨幅?”

“别这么说,神谕。”红罗宾皮下的韦恩少总当然对有收入很满意,但义警本人对近期发售的新品周边还是有点吃不消。

传统的手办玩偶乐高都算了,在某个岛国销量奇高的徽章立牌也行,但各种印着他形象的时尚生活小垃圾……不能理解,希望那姑娘别买这种东西。

“哦,男孩。”神谕的声音很愉快,她用一种十分诡异的包容口吻说,“真有够不坦率的。”

红罗宾掐断了和神谕的通讯。

第13章 (捉)

“早上坏。”

我对着镜子里头毛乱飞的自己说,声音有些哑,疑似是昨晚扭曲嘶吼用嗓过度。

我必不可能感冒,只有笨蛋才会感冒,我可是聪明蛋。

洗漱完毕,我换上简单的T恤长裤,对着镜子扎了个高高的马尾。早八化全妆对我来说不太现实,但稍微打个底画个眉毛再补个口红还是有必要的。天生唇色浅淡的我,不涂口红就像生病,不过这个特征让我在高中住校时期的请假行为屡战屡胜,被称为“手握假条最多的女人”。

话扯远了,继续早八。

早饭我必须吃热热乎乎的东西,假若早晨只有一杯冰美式和不加热的三明治,那还活着干嘛,死了算了。

胃是情绪器官,反之亦然。今天的早餐煮了自己包的小馄饨,加了紫菜和虾皮,鲜香可口。嗦一口汤,暖意直达胃部,又反馈到大脑,让我因为早起而蔫蔫的精神重新振奋了起来。

接着去上课。

说起上课,就不得不提一嘴我的电脑。

当初高考后我奖励了自己苹果三件套,手机平板和电脑,但后来为了打游戏,我后来又买了个游戏本。

游戏本好啊,不管是打游戏画画剪视频,就没有不好的地方——除了重量。

有一段时间我是单肩背它,没多久便惊觉自己有点高低肩了。我只好换一边肩膀背,最后成功把自己从直角肩搞成了溜肩(并没有)。

所以现在我背的是双肩包。

不管是什么穿搭,背上双肩包统一就是学院风,换奇暖暖里,我今日的OOTD属性应该是“清纯”、“简约”。

不带电脑又不行,带平板我只会点开小游戏,沙玛传奇、披萨店、老爹系列……启动!

在去往教室的路上我又一次遇到了提摩西德雷克。他看上去行色匆匆,依旧容光焕发,但我直觉他虽然从容,却并没有多轻松。

从容是指他能应付现状,不轻松却是在形容他需要付出的精力。

我的直觉来得向来又快又准,虽然觉得莫名其妙,通常我都会选择相信。不过小学弟的状态如何与我无关,看到他我也最多感叹一句:

不管多帅多有钱的新晋钻石王老五,都逃不掉早八的魔爪。平等!真是太平等了!

我低调地从后门进入阶梯教室,找了个中间偏后的位置坐下。其实无论坐在哪一排,该听的我都会听,想摸鱼的话区区座位也拦不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