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诅咒了,说不定很快就会死掉,所以来碰碰运气。”
瑞德博士的反应看上去要死的是他不是我。
他:“为为为什么?”
我耸肩:“谁知道呢?结仇,心理变态,单纯看我不顺眼,想抢我男朋友,我身上有什么特殊的价值……你要不选一个理由?”
见我还能开得起玩笑,善良的探员们稍微松了口气,但还是皱着眉,一脸深思。
“方便告诉我们详细情况吗?我想我们或许能帮上一点忙。”
摩根说完后,瑞德也跟上:“人物侧写或者地理侧写我们都擅长,或许能帮你们锁定一下嫌疑人范围。”
我和提姆都十分感激两人的仗义出手,可说实话,没人抱太大的希望。提姆代我开口——这件事他比我还要有发言权一点,而且需要提姆自己来模糊其中蝙蝠义警们起到的作用。
话毕,两人又着重询问了出现异常的时间和几次遭难的地点。我都回答了,记不清的部分也有提姆补充。面对瑞德好奇的“德雷克先生怎么记得这么清楚”的询问,我默默扭开了头,不忍再听下去。
果然,下一秒就听见提姆喜气洋洋地说:
“因为我当时暗恋小鱼,跟着她到处跑。”
摩根:……
瑞德:……
小博士看向我,询问的眼神里明晃晃写着——需要法律援助吗?我也可以帮忙。
我:“……谢谢,但我们属于是双向奔赴的病情、我是说爱情。”
第78章 (二合一)
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场外求助得到了一点令我意想不到的结果。
鉴于我们接下来要说的事不方便在一个普通的郊区旅店谈,我们决定转移阵地。但去哪儿成了一个问题。
两位FBI提议就近去大都会警察局,提姆觉得回哥谭他的地盘更保险,我觉得都行。
——再强调一次,生活中的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个选择困难症,这个也好,那个也行。可偏偏就是懒得进行比较的我,总被要求去做选择。
比方说现在。
两方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就纷纷看向我,他们无法说服彼此,就企图说服我这个“冷眼旁观”的人。FBI们说大都会多好啊,说不准还能去查一查温彻斯特兄弟的去向;而提姆都不用多话,他只需要稍微控制一下表情,眼睛下垂看向我,就足以让我产生动摇……个鬼啊!
选个地方继续聊而已,至于用上色/诱吗!?
最后我只问他们仨,就不能原地开一个房间吗?
他们仨沉默了。
有些人待在一起就会变得幼稚,比如我和提姆,提姆和他的兄弟姐妹,提姆和眼前的两位FBI……怎么老是有同一个名字?提摩西德雷克你要不反省一下自己吧。
提姆才不会反省自己,他只会落后半步的时候悄悄和我说:
“是我不好,让你为难了……”
我深知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果不其然,提姆的下半句话紧接而至:
“但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错吗?”
“作为被牵连的一方,我只会对你们各打五十大板。”赶在某些人即将化身委屈猫猫头的前一刻,我又追加了一句,“不过作为你的女友,我会永远无条件站你这边。”
委屈猫猫头变成了快乐猫猫头,我松了口气。
这时候就不要茶言茶语了,男朋友,你女朋友心里很忐忑啊!
我们一行四人最终还是去了大都会警局,因为瑞德博士显然通过我的经历回想起了一些类似的案件,他无法放任这个“跨越时间长达50年”的案件不管——这是博士的原话。
我都惊了。
怎么,原来不止近期,诅咒这事儿还能往前追溯呢?
摩根正在打电话,他请求电话那头他的上司和同事采用一些手段来接取这个案子,好让BAU的介入变得理所当然。挂掉电话后,英俊的黑人探员对我露出一个无辜又无奈的笑:
“事情就是这样,BAU不能在没有得到邀请、求助的时候介入当地。但我们可以主动接取案件。”
摩根说这话的时候,看上去有点狡猾了。我“噢”了一声表示理解,转头就见提姆已经开着车来到了我们面前。
副驾驶座的车门自动打开,提姆转向路边,对我们说:
“抱歉,二人座。”
“没关系,我们自己开了车来。走吧,瑞德,真遗憾我不能开着跑车带你兜风。”
小博士推了推眼镜,略显茫然地应声:“哦哦好……摩根,我不想坐超跑,现在的就很好。”
黑人探员叹了口气,沉重地拍了拍他同事的肩膀,看得我忍不住想笑。可一看提姆的表情,我瞬间把笑容给憋了回去。
——不是错觉,提姆看这俩探员的不顺眼程度,堪比安室透看赤井秀一,巧的是,看不惯的对象都是F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