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俩男人。
现代社会还没开放到能被普遍接受的程度,就连法律都不支持俩男人结婚,将来他们如果想结婚都得出国。
结婚?
这想得太远了。
季煜烽默默地叹了口气。
该来的事躲也躲不掉,车到山前必有路。人生短短三万天,何必总想这些烦心事让自己不痛快。他闲散地靠在椅背上,漫不经心地说:“闻总,此时此刻,咱们该想想一会儿怎么打好球。”
季煜烽感觉闻修越的兴趣爱好极其广泛,可能是因为家境好,生来条件优越,有条件接触各类活动。他看了闻修越一眼,试探着问:“你平时常打网球?”
见他换了个话头,闻修越也没再继续先前的话题,目光转向他,语气轻松地说:“小时候喜欢在电视上看网球比赛,后来大学体育课选了网球课,慢慢就喜欢上了。大学时还参加过国内业余网球赛,进了半决赛。”
这会儿车开到了京城新开的那家室外网球馆,闻修越找了个停车位停了下来,俩人下车。
京城六月的天炽烈灼人,蝉鸣裹着热风在枝头打转,阳光把地面烤得发亮。
下午两点,正是一天之中气温最高的时候,太阳晒得人皮肤发烫,影子短得几乎贴在脚边,季煜烽眯了眯眼。他穿着短袖运动服,裸露的手臂能感受到空气里蒸腾的热浪。
也许阳光充足,心情也变得轻快起来。季煜烽和闻修越来到场地,只见蓝色硬地场上有不少人挥拍奔跑,荧光色网球在空中划出弧线,不时传来击球的清脆声响。
他看了眼手里崭新的网球拍,他大学体育课选的是篮球,网球课从来没接触过,这算是他第一次打网球。
他们选了一处空场地,两人各站对面场区。季煜烽这才发现,网球在电视上看人家打简单,随便玩玩也不难,可想打好并不容易。
季煜烽随便练了几个发球,虽然没接触过,但他运动天赋好,很快把挥拍和步法练得有模有样。
闻修越抛来个球笑了笑,那眼神好像在说——
试试对打?
季煜烽懒懒地勾了下唇角,两人持拍就位。网球带着强烈旋转与力量感在底线间穿梭,每一次大力抽击都发出“砰”的闷响。一来一回间,汗水顺着脖颈滑落,运动带来的畅快浸透全身,连心底的烦忧也一同挥洒。
几个小时后,季煜烽只觉得酣畅淋漓。
两人走到网球馆的休息区,这会儿没几个人,他们坐在长椅上,背后的树木枝叶舒展,滤下斑驳的夕阳余晖。
两人肩并肩坐着,手握冰凉的矿泉水瓶,仰头灌了几口,凉意顺着喉咙直抵燥热的胸腔。
季煜烽喝完水,将空瓶搁在椅面上。额前银色碎发被汗水打湿,他拿起白色毛巾擦了擦湿漉漉的头发。高强度运动抽离了些许体力,他慵懒地向后偎靠在椅背上。
忽然,一道白皙的手臂探入视线,他下意识垂眸,只见闻修越握着湿巾俯身近前。
能清晰嗅到对方身上混着檀木香水与运动热感的气息,那抹若有似无的温度隔着空气漫过来。
闻修越正在给他擦衣服上的脏污,估计是方才打球时,球不小心蹭到身上,沾了些灰。
湿巾的凉意透过薄薄的运动服传来。
他不喜欢与人近距离肢体接触,此刻明明可以躲开,却不想避开。
他好像一点都不介意闻修越的触碰。
换作别人却不行。
运动后的荷尔蒙攀至高点,周身蒸腾的热度里,暧昧正悄悄蔓延,在空气里无声发酵,正一缕缕漫向四周。
闻修越明明是一个很正常的动作,在季煜烽眼中好像放慢了无数倍。他深吸一口气,目光落在闻修越脸上就没挪开。
帅与美在闻修越脸上毫无冲突,他骨相皮相俱佳,本就自带忧郁冷清的阴柔气质。运动后肌肤微微沁汗,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光泽,为这份气质又添了几分破碎美感。
季煜烽的心脏好像重重地跳了一拍。
闻修越有洁癖,看到衣服上沾灰就忍不住擦掉。擦干净后,他把湿巾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他起身,一抬眼,与季煜烽四目相对。
少年眼眸是纯粹的黑,眉眼深邃,五官利落硬朗,身材挺拔高瘦。即便是一身白,也遮不住他冷硬的锋芒。
不知道是天气热还是打球使然,季煜烽的耳根子泛红,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流下。
闻修越又抽出一张湿巾为他擦拭,薄荷的清凉气息漫开,让空气中的暧昧因子愈发浓烈。
季煜烽抬手鬼使神差地扣住闻修越的手腕,猛地抽出他手中的湿巾扔进垃圾桶,将那只手按向自己发烫的面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