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火比油灯的光源更明亮,也更稳定,最重要的是,不需要象油灯一样,不时要挑一下油里的灯芯。
而且携带方便,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点燃。甚至于,因为蜡烛的油脂状态,不融于水,就是保管时过了水,晒干之后也能用。
“我给蒙殊写一封信。”白蜡虫并不是百越的特产,事实在中国的湖广,四川等地都有白蜡虫的踪迹。特别是野外地方,因为蜡丝的关系,很容易找到他们的活动范围。
只是中原地区医药的发展和百越略有不同,没人想到白蜡可以止血,也就没人去收集去此物。
蒙殊既然在巴县,让他派几个幕僚出动,全力收集白蜡虫的蜡丝,熬成白蜡给他送来。如果可行的话,最好人工养植,他可以长年收购。
至于商队,他能带到信的,也都让人带信,他要白蜡,越多越好。
目前为止,虽然从百越得到了很多好东西,但若论经济价值,白蜡当属第一。
“我马上就开始筹办蜡烛工坊,又是要女工吗?”韩书一听越多越好,就立刻乖觉的接话。
“是,年龄可以放宽一点,只要能干活,年纪大点无妨。”之前一些招女工的工坊,因为需要技术,甚至需要天赋,所以虽然招女工,但都以年轻的居多。这一回做蜡烛,就无所谓了,所以赵苏特意提出来,可以给中老年妇女多一点选择。
“喏。”韩书把条件记下来,想了想说道:“当初公子从宫里救下的那几百号人,宫女基本都嫁了。”
新村的工坊一直在招工,而且是直接从秦国各地招工,招来的青壮也多。未婚男女呆在新村,又有妇人喜欢牵线,光是写婚书都得专人专岗,不然忙不过来。
“嗯?”赵苏虽然一时没明白韩书想说什么,不过这些宫女都嫁了是好事。
“只剩下百来号的宫人,他们干活倒是用心。”不用心的也有,那都是极少数了,让他们拓荒去,快慢也无所谓,不让他们饿死就是了。这些人,倒不用多提。
“用心好啊,我不是说过吗?用心的可以酌情让他们去工坊工作。”
说完赵苏一拍脑袋,是啊,他怎么把这些人给忘了呢。去全是男人的工坊,他们的体力明显跟不上,而且全是男人的地方,更容易对他们产生歧视。他们现在可不是大王的宫人,而是被发配到新村的罪奴。
至于和女工一起干活,女工又不乐意了。
“挑些人,进蜡烛工坊工作吧。”赵苏知道,他们是被男人和女人同时排挤,和无法接纳的人。如果只有一个二个,隐姓埋名还能融入普通人的生活。可若是一大群人,恐怕永远没法融入。
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抱团互相取暖,过完这一生。
“如果下回再办什么工坊,适合他们的,你就提醒我一下。”
韩书点了头,“我会的。”
“不过,我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徐福了。”赵苏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他回老家探亲去了,说是开了春再回来。”韩书倒是一直掌握着这位御医的动向。
得知这件事后,水娘找到公子求告,“不知公子是否找到合适的掌事人选。”
“怎么,水娘想推举谁。”赵苏想了想,“难道是小钱娘子。”
“不不,小钱娘子在厨房做的好好的,她是半点离开的想法都没有。”水娘提议的人选是红鸾。
“她是从宫里出来的,从小看着这些人长大,早就习惯了,不会像外头人一样一惊一乍。”水娘没有说出口的就是蒙梨不怎么喜欢红鸾,红鸾又憨直憨直傻里傻气,根本不知道怎么讨好蒙梨。
红鸾到底是伺候过项姬的,蒙梨倒也没给她脸色看,只是既然不喜欢就很少让她到跟前伺候。当人奴婢的,伺候不到主子跟前,就连以前归红鸾管的丫鬟都开始不服气她。做事情越发事事掣肘,气氛更是变得十分微妙。
偏这种事不能提,不提还好,一提就是提前引/爆。谁知道到时候会炸/成什么样,又会闹出多大的事。
所以水娘想着,干脆让红鸾去外头当掌事,只要不在夫人眼前晃,也就是了。而红鸾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忠心这一条是不缺的,当一个埋头做事的掌事,在水娘看来,还是够格的。
“好。”赵苏听了,没有半点犹豫,甚至没有问为什么,这让水娘很是松了一口气。
晚上赵苏点亮了蜡烛给蒙梨看,告诉她红鸾以后不在星楼伺候,调她出去当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