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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君归/娇宠童养媳:七爷,霸道爱(478)

作者: 火轻轻 阅读记录

“伊伊,开心吗?”

顾倾城水灵灵的眸子泛着感动的情愫,微微点头,“嗯。”

暗处。

一双眼睛冷静看着这一幕。

花来月看着一袭白纱的顾倾城靠进霍晋诚的怀里。

花来月撇开视线,快步离开。

他一路快步离开了成衣铺,拐进了一条巷子里。

“坊主,您还好吗?”张主事跟了过来,关切询问。

花来月停下了脚步,转身,直视张主事,

“锦水的地皮买了吗?”

“买了。”

花来月沉了沉双目,他抬头看天,眼底的思绪无人能够看透。

张主事开了口,“坊主,大小姐她还年轻,心性不稳很正常,若是坊主担心,还是把她带走吧,别让她继续纠缠下去。”

“不!”花来月一口反对,眼底光泽很深,

“没有什么比她亲手了断自己的姻缘,来得更加彻底!”

“如果我把她带走,她的一颗心还牵挂着霍家人,让她亲手解决,为自己母亲报仇,一来不让影儿冤死,二来也能够让伊人彻底放下霍晋诚!”

张主事闻言,连忙笑道,

“坊主,等到大小姐大仇得报,您和大小姐的喜事将近了。”

花来月脸色骤然沉了,声音冰冷,

“你胡说八道什么!”

张主事有点尴尬,“您对大小姐的心思虽然藏得很深,但是小的看得出。”

“张主事,你不要胡乱猜测!我一直只把伊人当成影姐姐的女儿,我的外甥女,绝没有非分之想。”

“坊主,何必自欺欺人?”张主事质疑道。

“我是她舅舅!”

“您不是大小姐的亲舅舅,何必拘泥礼数?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可以结为夫妻。”

花来月双掌骤然紧攥了,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声音薄冷,

“你再胡说八道一句!”

“坊主!”张主事苦口婆心,“大小姐对您言听计从,她只是不知道您的心思,如果您说出来,她一定会很开心接受你。”

正文 第1130章 给她吃个避子药!

花来月埋下了头,声音黯哑,

“别说了,我比她大了太多,在她眼里,我只是她的舅舅。”

张主事激动了,“坊主,您虽然大她挺多,但是您驻颜有术,看不出您的真实年龄,而且那五六十的大老爷娶个十七八如花似玉的姑娘不在少数,何况您只是三十六七。”

花来月深吸一口气,“别再说了,眼前最需要做的是,一定要帮助她,扳倒霍家,为影姐姐报仇!”

“坊主,小的认为,当务之急,您应该说出您的心意,让她不会再认为您只是她的舅舅。”

“不能说!!”

花来月一声怒吼,双手一把楸住了张主事的衣领。

“你敢说一句,试试看!我立刻割了你的舌头!”

张主事立刻吓到了。

花来月不想说这事。

因为他这辈子最害怕的就是被伊人知道自己的心思,一旦知道,他害怕连扮演个好舅舅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先在只想让伊人和霍家了断,然后陪她带着两个孩子,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生活。

即使这一辈子只是舅舅和外甥女的关系,那也可以,至少可以朝夕相处。

。。。。

夜幕降临。

司令府。

房间里。

雷刀看着衣柜里的衣裳,有点犯愁。

明天就是倾城大喜的日子,自己要穿什么衣裳才显得得体。

雷刀向来不会打扮,喜欢简单的衣裳。

这时候,房门敲响了。

“进来!”

雷刀朝着房门看去。

霍圣城推门而入,“你在做什么?还不下来吃饭?”

雷刀一看见霍圣城,一下子奔上前,“小相公,你回来了?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吃饭,所以不想下楼。”

霍圣城打量了一番女人。

她身上穿着白色的寝衣寝裤,头发不修边幅。

“怎么穿成这样?”

“小相公,我在选衣裳,明天是倾城大喜的日子,我不知道穿什么好。”

霍圣城看了一眼那边的衣柜,走上前,扫了一遍,沉了一口气。

“你的衣服都不适合出席明天的婚宴,这里是省城,千金太太都穿得时髦。”

“那怎么办?”雷刀犯难道。

“下去吃饭,吃好了,我陪你去成衣铺买件裙子。”

雷刀听了,自然欣喜地点头,“嗯!好。”

饭厅里。

雷刀正在吃饭。

后厨,霍圣城看着眼前的一盘炒什锦,掏出一包红色的药粉,撒入什锦中。

这是一包红花粉。

霍圣城回想起上次亲手拿掉雷刀腹中的孩子,心有余悸。

所以这一次,他决定给她吃点避子药。

白天在书房云雨的时候,他如数弄进雷刀的肚子里,他有点担心雷刀会再次怀上孩子。

“小相公,你在里面干嘛?怎么不出来吃饭?”

饭厅里,雷刀啃着一个鸡腿,朝着后厨喊道。

霍圣城回过神,用筷子搅拌了一下炒什锦,将药粉和菜搅拌在一起。

“来了。”

霍圣城端着那盘菜走出来。

“雷刀,这盘炒什锦看着色泽艳丽,尝尝看。”

雷刀低头看去,看着那一大盘炒什锦,皱了眉头。

霍圣城看着女人的反应,忍不住开口,“怎么了?怎么不吃?”

正文 第1131章 忍不住想要碰你,你信吗?

雷刀抬眸,看着霍圣城,“我不想吃这个。”

霍圣城心口一惊,反问道,“为什么?”

雷刀指着盘子里的什锦,“这里面有玉米,我不喜欢吃玉米。”

“。。。”霍圣城皱了眉头,见鬼了!挑来挑去的一盘菜,她竟然不吃!

“小相公,以前我们牛头山闹饥荒的时候,天天啃玉米,我吃到吐,所以后来看见玉米,就不想吃。”

雷刀抱怨道。

霍圣城坐了下来,思虑了一番,一定要劝她吃下去,目光温柔如水凝视着雷刀,

“雷雷,乖一点,这盘菜可是我亲手做得,真的不尝尝看?”

雷刀小嘴惊讶地张大,盯着霍圣城。

“你。。你喊我什么?”

霍圣城愣了一下,笑得有点不自在,“我听嫂子都喊你雷雷,我这么叫,不对吗?”

“对!对极了!”雷刀一脸兴奋,“我爹娘都这么喊我的,你也这么喊我,我喜欢听。”

霍圣城再次将那一盘菜推到了雷刀跟前。

“雷雷,尝一尝?”

雷刀看着男人热情的样子,伸手捡起筷子,尝了几口,笑得很开心,

“还挺好吃的。”

霍圣城看着雷刀吃下了这道菜,心里头松了一口气。

雷刀吃着吃着,突然想起什么,咬着筷子,

“小相公,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杜兰兰?是因为她漂亮?家世好吗?”

霍圣城顿住了眉色,似有所思了片刻,声音沉了,

“这只是很小的原因。”

“那还有什么原因?”雷刀焦急追问,她很想知道自己输在哪里。

霍圣城垂目,声音平静。

“我娘亲是回镇人,小时候我跟我娘亲在回镇生活,兰兰那时候住在我家隔壁,我俩可以说是青梅足马,两小无猜。”

雷刀听着,心里头一阵难受,开始懊悔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简直是给自己添堵。

“我记得兰兰十岁那年,我十三岁,我掉入莲花池中,是她跳下去救了我,后来我醒来,我就跟她说,等我长大了,一定娶她做我的新娘子。”

雷刀听了,似乎想起什么。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爹爹路过一片莲花池,爹爹救了两个落水的孩子,一个男娃,一个女娃。

雷刀想了想,冷不丁开口,

“那片莲花池在哪里?你还记得吗?”

霍圣城看着雷刀,“在回镇,我姥姥家里,我娘是给霍家做小的,那些年她没有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