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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头(6)

作者: 错染落银 阅读记录

我没办法过。」

听著沈其昌讲,陈廷礼慢慢垂下双肩,沮丧的不得了。「万一我没有坚持到底,你怎麽办?」

「找个理由跟你分手。」

陈廷礼爬到男人身上,

面对面跨坐著,

丝毫不觉得别扭。他抱住男人的脑袋,用一种劫後馀生般庆幸的喃喃自语。

「幸好,我们数的不一样。」

「嗯?」

「我也想,等你问到一百零一次,我就自己走。」

沈其昌上身往後退一些,望向似乎又开始神游的陈廷礼,问:「所以你数到第几次?」

陈廷礼摇摇头,

说:「不知道,数数又忘记了。」

仰著脸,

任由沈其昌一点一点缓缓舔他的颈子。陈廷礼恍惚地想,沈其昌的前妻曾经说他做的事情每一件都很过分。但最过分的是,她恨不了他。

那女人的外遇对象,也就是现在的先生,其实是沈其昌居中牵线来的。

他嘴巴上不讲,心里应该觉得很对不起她吧。

结婚这档子事,如果不是和最爱的人就没有意义。

但他们都是男人。

屈服於社会,屈服於家庭压力。

「如果我早几年认识你,你还会去结婚吗?」

不意外,

沈其昌复杂而矛盾的表情,说明一切。

他沉思一会,看见陈廷礼越来越臭的脸色,心中忽然有了答案。

他说:「不会。只有不够爱的人,才拿结婚当藉口。」

因为我爱你,

胜过自己。

「报告经理,我要排休!」

「理由?」

「娶老婆!」

「……」

「快说!准不准假?」

「过来,我盖章。」

湿润的暧昧声响从门缝里飘出,具体这假条子得『写』多久嘛………

总而言之,

都是心甘情愿的。

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没有哪一段关系不需要经过考验。

重点是再简单不过的爱。

爱不够,或者,不够爱。

No Excuse.

END

女人也好,

作家的话:

呼~~~~写完啦!

某错知道有些朋友是第一人称雷。某错虽然说不上雷,但也不太喜欢。

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想尝试看看。结果比写第三人称还要累啊><||||

不但要[自攻自受],更要小心[上帝视角]。

呼~~~~这回试过以後,没必要某错不会再用它了XDDD

膜拜第一人称写手大神(合掌)

哈~閒聊就到这。

某错要用这篇文章来鼓励我的一个朋友。他的男朋友碍於父亲高龄又重病所以不得不结婚生子,於是我的朋友变成了炮灰。

大家可以说我天真,可以说事情不发生在我身上所以说风凉话。

但是我的想法很简单。

今天可以说家庭因素,明天可以说工作关系,後天可以说BALABALA......

别说同性之间,异性夫妻难道就没有其它困难、其他波折麽?

No Excuse.

好好想一想,到底是要保护自己,还是保护你最爱的人。

真的是[最爱]吗?我很怀疑。

要问我,我会选择尽心照顾好老父亲。

但是不结婚。

[孝]这个字,我相信每个人有不同写法。

但无论如何,不能让[孝]变成逃避承担的藉口。

与大家共勉之。想拍砖就拍去会客室吧。

抱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