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她的白月光(1)

作者: 罗三王 阅读记录

《她的白月光》作者:罗三王

文案一:

为了写作素材,丁酥托朋友找了关系,进了盛越科技,

没想到,她竟然重遇了大学时期的初恋,也不对,当年是她单恋,追着人家跑来着,

当年的穷小子如今成了人人追捧的科技大佬,丁酥摸着下巴想,唔,当年人家一个眼神都不带落她身上的,现在人估计也不记得她是哪一号小人物了,

于是,丁酥心安理得地继续围观职场生活,围观大佬日常,暗搓搓记录素材,

咦?他竟然还记得她?还要追她?

文案二:

丁酥心里有个白月光,她摸不着,也得不到,于是,她决定将白月光变成白饭粒。

后来,白月光还是白月光,只是这一次,白月光不要脸地往她跟前凑了。

本文又名《当年白月光让我痛彻心扉,如今我让白月光痛哭流涕》

排雷:

1.本文男主曾有喜欢的人,未果。

2.本文以前女追男,现在男追女。

3.本文言情里夹杂一些耽美情节。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酥,宋越盛 ┃ 配角: ┃ 其它:

☆、相亲。

“我可以跟在你身后,像影子追着光梦游……”

单曲循环了好几天的歌骤然响起来,丁酥呜咽着将脑袋深深埋进被子里。

但歌声却不断飘进耳里,犹如魔咒般刺耳,丁酥伸出双手捂住双耳,似乎这样就能隔绝那声音,但手机铃声却不想要罢休,一直在回响。

“啊!我明明记得我早上将手机闹钟关了的,怎么还在循环……”

丁酥嘴里咕哝着,挣扎着从被窝里伸出一只白嫩嫩的手,往床头柜上摸索,手触到了手机,没有任何停顿,一把抓住手机拿到眼前,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到来电显示,丁酥瞬间瞪大了双眼。

好吧,丁酥前段时间为了写作,专门将所有可以听到这首歌的地方都设置了,来电铃声和闹钟就是其中之二。

“糟了!”丁酥手忙脚乱地掀开被子,咽了几口口水,确定喉咙不干涩后,清了清嗓音,才小心伸手划开接听键。

“丁小酥!你出门了没?”

听着手机那边中气十足的声音,丁酥一边往浴室走一边回答:“快了快了!正准备出门呢。”

手机那边的丁母郑玲闻言,声音又变得如沐春风了:“小酥啊,记得吃点早餐再过去,女孩子迟点也没事,正好考验一下伟明那孩子,你记得今天要相亲,妈就很开心了,还记得地址么?”

正在洗脸的丁酥听到皇后娘娘温柔得能滴水的声音,打了个冷颤,快速搓了搓脸:“妈,宣明路那条街上最有名的典雅西餐厅,我记得呢。”

“嗯,对的,不要素面朝天就出门,妈给你这副天生丽质的脸,不是让你糟蹋的。”

丁酥被这温柔的声音激得打了个冷颤,连连应声:“好的好的,妈,我先挂了啊,等我回来给你汇报战果。”

“还有,就算你没感觉,也不要那么快拒绝,要给双方留余地,好歹要试着相处几天,虽然也不能看出什么,但也能确定要不要相处下去。”

正想着去西餐厅拒绝人家的丁酥闻言,惨淡一笑,但想到自己的情况,便道:“好的,妈,我知道的。”

“记得吃早餐再出门。”

“嗯嗯嗯,我记得呢。”

挂上电话,丁酥夸张地松了口气,没办法,皇后娘娘捏着她呢,看时间才九点半,从她的房子到宣明路,也就半个小时,相亲时间是十一点半,她还来得及给自己做个简单的早餐,化个淡妆。

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丁酥就着牛奶吃完了早餐,感觉肚子饱饱的,哼着歌给自己化妆,吃饱了好干活,她不喜欢西餐,到时候为了装逼,要个几分熟的牛排什么的,她才不想吃生肉呢。

而且,相亲什么的,总感觉有点不靠谱,虽然两家父母都认识,但她跟对方完全没见过,这么想着,丁酥化完了妆,站在穿衣镜前,整了整长裙摆。

镜中的女人绝对称得上一句“美人”,标准的瓜子脸,秀长的眉毛,明亮的圆眼,小巧的琼鼻,樱桃小嘴,皮肤白皙光洁,为这张美人脸更添几分惑人的美丽,加之身材修长,虽然穿着长裙,却很好地凸显了傲人的身材。

一切完美!给自己打了个满分,丁酥唇角弯了弯,虽然她很爱宅,但打扮还是很在行的嘛。

拎起小包包,丁酥一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赶紧出门,开着小MINI到了地方,看着这间一看就很高级的西餐厅,抿了抿唇,抬起高跟,优雅地进了里面。

丁酥一进去,来不及问侍应生,便有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站了起来,朝她这边走来,脸上是恰到好处的笑容:“丁小姐?”

丁酥微讶:“莫先生?”这人长得还挺帅,丁酥想。

莫伟明笑着侧了侧身,眼睛却在不着痕迹打量丁酥:“丁小姐,这边走。”看到丁酥的那一瞬间,莫伟明便很有继续交流下去的冲动,美人总是赏心悦目的。

丁酥也露出了恰到好处的笑容:“谢谢。”

“为女士服务是男士的责任。”莫伟明朝丁酥眨了眨眼。

这人估计谈了不少恋爱,丁·网文小神·酥仗着多年写文经验在心里草率给出了评价。

“丁小姐,这样叫很生疏,我们两家父母都认识,不如我叫丁小姐名字?丁小姐同意的话,可以叫我伟明,我比你大,你也可以叫我莫大哥。”

丁酥也不想“莫先生莫先生”的叫,顺从改口道:“莫大哥。”

“小酥,这里的牛排很不错,你要几分熟?”莫伟明体贴问,“想要几分熟就说哦,听伯父伯母说你不喜欢吃生的?”

丁酥扯了扯嘴角:“那我要全熟的。”既然有的选,丁酥绝不愿委屈自己的胃,还有浪费钱!

莫伟明笑笑,给丁酥点了全熟牛排:“听说小酥你在国外呆了几年,想来也不习惯,我也是呢。”

丁酥扯扯嘴角,算是回应。

到这个时候,丁酥也才发现,她家两位大佛真的挺喜欢对方的,不然也不会将她的喜好告诉莫伟明,意识到这一点,丁酥也迅速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她必须正视这场相亲,而不是抱着敷衍的心态来对待。

所以两人之间的氛围也稍微缓和了点。

在等菜上来的时间,莫伟明恰到好处的谈吐,以及两人谈论的话题,都让丁酥对莫伟明生不起讨厌的情绪,但她也没有喜欢的感觉。

不过,不讨厌这一点就足以让她想要坐下来享用这一份全熟的牛排。

“小酥在做什么工作?我在家里公司帮忙做点杂事。”

来了来了!相亲必问!

丁酥坐直了身体,实话实说:“我很久没工作了,最近在投简历,正在等通过。”一般的人都不能接受相亲对象是个家里蹲吧?

丁酥在网上写文这件事,除了家人,没人知道,丁酥也不想告诉亲戚,太烦人了,尤其是她家那些亲戚总有那么几个搞屎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即使她写文的成绩不错,但在那些人眼里,在网络上写文永远比不过一份正式的工作!丁酥不在家还好,那些亲戚烦的就是丁父丁母了,所以丁酥写文这么多年,干脆一个都不告诉!

没有丁酥的同意,丁父丁母不可能说出去,生肉的事,只是一点喜好而已,丁酥理解丁父丁母说出去的原因,就是不想让她受委屈,这么一想,丁酥更觉得要好好享受这份牛排了,她不能辜负家里皇上皇后的好意啊。

莫伟明听了丁酥的话,表情丝毫不变:“原来是这样,呵呵,小酥不用急,慢慢等,你肯定能通过的,你投哪间公司?”

丁酥看了眼莫伟明,捏了捏桌下的手指:“……盛越科技。”这个人表现得太好了吧?一般人相亲不会在意这个吗?她是“宅”在家啊,不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