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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儿不敌娇娘子(1)

作者: 千寻 阅读记录

《爷儿不敌娇娘子》作者:千寻

内容简介:

扫荡匈奴、助他皇兄登上帝位,没有很难,

将贫瘠的封地蜀州治理得欣欣向荣,成为百姓爱戴的蜀王,也不难,

可是要把心尖上的女人变成“自己人”可真是天下第一难,唉……

其实幼时他就许诺过要娶她,可惜因为一些事儿两人错过了,

虽然各自婚嫁过,可如今都是自由身,他儿子她女儿也相处得非常融洽,

偏偏她爹娘当年的死和他有那么点关系,他可以理解她对他有怨,

不过不要紧,爷什么不多,真心无限,所以他极尽所能的宠她,

安排手下照顾她们母女的生活、保护她们的安全,

带她去山里呐喊玩“回音游戏”,为她打造“动物园”,

同她到处进行“防灾防疫讲座”,还盖了医馆替她圆梦,

终于成功解开她的心结,让她找回以前完全信任他、依赖他的纯粹情感,

接下来他就可以开心的筹备婚事……错!她顾忌两人身份迟迟不肯点头嫁,

加上她坐堂医馆的东家对她有意思,和离前夫又找上门想来个破镜重圆,

而他那太后娘想在他身边塞人,还牵扯进前朝势力斗争,

甚至有那些特别蠢的,居然敢对她和两个孩子下手,

烦死了,等他速速处理完这些“外患”,就来把她这个“内忧”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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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千寻

一个普通再普通、平凡再平凡不过的女子。

活着的唯一目的,是追逐快乐。

喜欢被人喜欢,讨厌受人讨厌,

努力让自己Nice,不愿与人结下恶缘。

但生活中难免不平、难免挫折,

能帮助我的,唯有换个角度思考而已。

常常认为上苍之于人类最好的礼物是脑子,

思考让我解脱困境、让我豁达大度,

想像让我的心自由飞翔,幻想让我感觉幸福,

因此我喜欢写字,写心、写梦、写希望,

写下所有在现实里办不到的梦想,

更写着所有我想告诉别人、也告诉自己的思想,

很开心能当个文字工作者,

很高兴能在文字的世界里,自在遨游。

【序言 娇娘子也是强心脏妈妈】

男人会让女人如水一般温柔又千变万化,孩子则会让女人如水一般平凡却坚不可摧,然后呢?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妈妈哭的时候,心灵受到非常大的震撼——原来我妈妈是会掉眼泪的吗?

这所谓的第一次甚至是我已经长大成人出社会了,而我直到那时才惊觉,妈妈其实也是一个有自主意识的女孩、有成长历练的女人,有自己喜怒哀乐的独立个体,不过是因为多年来被包装在妈妈这个身份底下,便被社会、被家人、被她自己框架住,全年无休、深入潜意识的去思考应该为家人做什么事,应该站在家庭里什么样的位置。

我陪过心情不好的死党去鬼混散心;我记得与男友每一个小不啦叽的纪念日;我甚至愿意陪迷路的陌生旅客走一段,我自诩是个贴心的人,但到头来才发现我想不起妈妈曾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吗?

我记得的那个妈妈的生日是农历还是国历啊?我到底第几次因为我想看电视而拒绝跟她去市场买菜?我忍不住思考,是不是因为我们身在一个同情弱者的世界,被冠以坚强形象的妈妈,便时常在我们面前被透明化了?

为母则强,应该是形容一个女子因心境上的转换而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但不应该成为束缚住一个女子的借口啊。

所以,我很喜欢《爷儿不敌娇娘子》这样开头的故事,溱观因为一个她喜欢的男人而愿意成为一个如水般温柔、万般付出自己的妻子,即便男人娶了平妻也没让她真正心死,直到那平妻威胁到她的孩子了,那教会溱观成为坚强母亲的孩子是她的底限,一碰,那些温柔情爱与万般不舍都成了屁!

她背起孩子在雪地里一脚深、一脚浅的离开那个已经被她和孩子唾弃的家……

是,这是一个开头就带着孩子和离的母亲的爱情故事,但就是因为溱观成为了母亲,所以她不只是个温柔、甜美、有医术会赚钱的女人,她还是个坚强、独立有包容心,偶尔还会忍不住心软的女子,就是因为溱观是母亲,她跟男主这个带着中毒儿子的男人才会更加合适,爱情更加动人……

女人会因为有了另一半而学会温柔,因为有了孩子学会坚强,然后呢?她还是一个女人,不仅仅是妻子或妈妈,而是更吸引人的女人罢了。

这本书上市后没几天就是母亲节了,希望喜欢溱观故事的读者们也能将你对妈妈的爱与感激传达给她。

【楔子 父子独特的相处之道】

高墙外,鞭炮声震耳欲聋,家家户户忙着送灶神,而贺家院墙内的哭声也一样震耳欲聋。

圆滚滚的水水突地冲上前抱住阿璃。

阿璃身子骨瘦弱,被她一扑,没站稳,整个人往后仰倒,幸好贺关手脚敏捷即时将他扶住,才没摔出一团狼狈。

可都已经这样了,水水还是紧抱住阿璃,打死不松手,她放声大哭,哭声一声比一声凄厉。

陆溱观劝不来,贺关没有能力劝,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个娃娃缠在一起,仿佛正在经历生离死别似的。

真奇怪,这两个五、六岁的娃儿才相处多久,怎么就处出这么一份如胶似漆的感情来了?

“闭嘴!”阿璃终于被哭得烦透,板起脸斥喝一声。

他一喊,真是神奇啊,水水立刻把眼泪眨回去。“我想跟哥哥在一起。”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红肿,鼻子一抽一吸的,硬是憋着委屈,这副模样看起来比放声大哭更可怜。

“不想走就留下,我有赶你走吗?”

阿璃的语气比冰块还冷硬,要不是他的嗓音还带着稚嫩,不会有人相信这话是出自一个六岁小儿。

阿璃六岁,个头和五岁的水水差不多,但身子板可差多了。

水水圆滚滚的身材衬上白皙皮肤,看起来像颗糯米团子,可口养眼,而阿璃瘦巴巴的,两条手臂加起来只有水水的一根粗,怎么看都像弟弟,只是他那张脸,早熟得吓人,目光一转,伺候的丫鬟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阿璃打出生就身子弱,一年到头难得有几天能下床,幸而水水的娘治好他的病,否则连太医都说过他养不过十岁。

“可是娘……”看看娘、再看看哥哥,啜泣两声,水水又想哭了。

“你没有听过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吗?”阿璃轻哼一声。

哥哥、娘亲只能选一个,现实就是这么残忍。

他抬高下巴,等着水水选自己,等着她宣布,哥哥比娘亲更重要。

水水抬眼,花大把劲儿理解,片刻后问:“哥哥是鱼还是熊掌啊?”

阿璃大翻白眼,厚!这是重点吗?重点是选择好吗!笨、笨到离谱,笨到病入膏肓,笨到无可救药,他怎么就遇上这么个笨蛋!

他没好气地回道:“你管鱼、熊掌干么,你只要管自己要留下还是走。”

水水用力咬着下唇,在粉嫩的唇上留下一圈牙印。半晌,她满怀委屈地扯着阿璃的衣袖回道:“我想走。”

居然要走?一个恼火,阿璃甩开她的手。“要走就走啊!”

“可……我想带哥哥一起走。”水水脸皮厚,不怕被拒绝,又勾起他的小指头。

这句话稍稍平息阿璃的怒气,他撇撇嘴说:“你要带,我就让你带吗?我是猫还是狗?”

“不是猫也不是狗,是我最最喜欢、最最爱的哥哥……”

这句话实在太合人心意,阿璃眯起眼,全身的毛都给摸顺了,要不是他现在瘦得像根牙签,他真想把她抱起来疼两下,可惜……

眼看两个孩子纠缠不休,陆溱观头很痛,自从知道今天要离开,水水就时常躲起来偷哭,她知道女儿重感情,可是这样的性子很吃亏,往后不知道还要为多少人、多少事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