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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上垒(7)

作者: 慕蓉 阅读记录

王辅华长得斯文又有礼貌,本该跟她是同一种人,但是,为何她总隐隐觉得不对呢?她期盼着什么样的男人?

温文儒雅?英俊潇洒?或是有自信又充满男人味的男人,就像康明浩?不,她立即否定,从刚刚她就一直告诉自己不要想起他,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她的生活单调到只有遇过一个像他这样出色的男子,他是女孩的梦想,不是她的。

因为她没有作梦的时间,她已不再年轻。

她开始接受王辅华的邀约,他们的约会不外乎逛逛美术馆、书店、喝茶……很像他们这种人的模式。

这个一成不变中的小改变酝酿成形后,转眼间又过了半个月。

昨晚,王辅华送她回到公寓楼下大门时,身子挨得好近,靠在她耳边说:“小青,你好漂亮。”

那时的气氛使她明白接下来应该会发生什么事,她毕竟也不是没有过恋人,一开始他试探性的亲亲她的脸颊,然后吻住她的唇。

她的初吻,是发生在为初恋情人意乱情迷时,生涩加上强烈的好奇心,让她一颗心都快要蹦出胸口,后来对方尝试多次进一步的攻城掠地失败后,连带的轻怜蜜爱的吻也懒得施予,她也就不再对接吻有什么感觉。

王辅华是第二个吻她的男人,既然是一个新的开始,她也该有全新的享受吧!

她没有热烈回应,但也没有反抗,使得他渐渐地大胆起来,这时他又开始自得其乐地想,他的小青果然是个好女孩,第一次的确要由男方主动,而她被动点才显得清纯。

他抱她抱得很紧,索吻索得很激/情,她呼吸急促、面部潮红则与激/情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因为他搂得她快要不能呼吸。

享受?嗯……也许有待商榷。

“晚安。”王辅华很满意地看着她娇艳欲滴的唇瓣与泛着红晕的粉脸。

“晚安。”她的回答有气无力,当然,看在王辅华眼中又是不同解释。

她真的是写爱情小说的吗?为什么连她都体会不出爱的魔力?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东西吗?要不是亲眼见过父母的恩爱,她可能会愤世嫉俗起来。

于是波澜微起的生活又慢慢趋于风平浪静,她规律地写稿、约会,并且接续从十多岁开始到大学时期晨骑的习惯。

话虽如此,她还是颇为愉快地沐浴在公园的芬多精里。

已经几年了?她在心里盘算,早晨骑单车运动的习惯,除了中间为了兼任多份工作而荒废的两年,居然已经维持将近十年。

单车道环绕着河滨公园,水面泛出柔和的金光,这时候人潮稀少,寂静似乎只属於她,减缓了城市的步调。

前方居然有一个渺小的人影,正在慢跑。

谁?已经有一阵子没见过跟她一样勤劳的人了!

她加快速度,只是好奇,想在经过慢跑者时,偷偷一瞥。

他的背影越来越大,她也越来越惊讶。

康明浩?这个背影真是熟悉,看了快十年,要她不熟悉也不容易,只不过出现的时机让她很错愕。

十月快要到底,代表今年球季已经结束有半个月,他没有像其他的球员一样,趁着长假安排假期放松游乐,仍旧没有懈怠地维持体能。

这也是她认为球评家评论康明浩是“天才型球员”并不公平的原因,多少支持他的球迷都不明白,眼前的康明浩绝非萤光幕前的天之骄子,他有多少成就,就是付出多少的结果。

不过,自从上回那次尴尬的会面后,她常常祈祷不要遇到他。

待会儿骑快一点,他就不会认出她来。她就不相信共处在一个空间十年他都还不能认出她,那短短的会面就能带来改变。

经过他的那一瞬间,她用眼角余光偷觑他一眼,很顺利,他看起来很专心。

“左小姐?”

他突然出声,打碎她的如意算盘,也吓得她手忙脚乱,既来不及避开路上的小石头也压不过去,就这样硬生生地连车带人往右倾倒。

手脚灵快的康明浩不及思索,以接杀高难度弹跳球的身手,扑过去拦腰一抱,使她免于摔到地面又被单车压住这种腹背受敌的危机。

她的心跳顿时加速到保时捷的最高时速,半因惊吓,半因倚在他的胸膛。她的思绪回到跨年倒数的那一夜,靠着他的胸膛,她听到有力的心跳,感受到结实的胸肌。

“有没有受伤?”

听到他的声音,她不好意思地离开他的怀抱,突然一阵刺痛使她呻/吟出声。不妙!好痛!

“哪里痛?”不用多说,他也知道她受了伤。

“脚踝……”左青琉咬着牙试着移动,只觉得好重。原来单车倒下后,就压在她右脚脚板上。

“别动!”他扶起单车挪到一旁,半蹲下来抬起她受伤的脚,毫不避嫌地脱下她的鞋,准备拉下袜子。

“你干嘛?”他的动作快到让她只能一脸错愕,甚至来不及反抗。

他自腰包拿出一瓶喷剂,熟练地对她的脚踝进行临时治疗。当球员这么久了,这种事算是司空见惯。

“抱歉,我似乎总是对你很失礼,只是突然看到你觉得很惊讶,我一直都不知道这些年来看到的人是你。”正确来说,是惊喜。

看到她时,他的感觉很诚实,就是开心。

拥有明星球员的光环,他的身边环绕的多半是美艳动人或是热情活泼的女子。尽管他并不像部分球员那样热衷于接受女人的投怀送抱,但也与所有男人一样乐于欣赏美女,也许是巧合,他并不否认交往过的女友都是明亮动人的。

他欣赏女人每个角度的美丽,孤独刻苦的童年使他也有细腻的心思学会尊重女人,因为懂得欣赏,他特别喜欢直爽开朗的女孩,也容易与这样的女孩成为朋友。

而她,显然与他所熟悉的不尽相同。

她身材纤细,肤色白皙,似乎不常出来晒太阳;她的声音轻柔,温和自持,他特别爱看她自乱阵脚时脸红的模样,彷佛在那一刻才能毫无掩饰地表现出她的血性。可惜,那小巧的镜框就像关住灵魂的窗子般,遮掩住她眸中的感情,让她看起来保守、压抑。

是的,压抑!他脑中突然闪过这两个字,作为最佳注解。也许她的本性,是一座值得探索的宝库。

“你知道是我?”

“不瞒你说,现在才知道。”他的诚实博得她一笑。

一直以来,晨跑时,他就看惯了这个女孩。他的判断应该修正,她并不吝於接受阳光的洗礼,他对她好感骤增,看起来这样文静的女孩,居然跟他一样习惯晨间运动,而且这么有毅力地维持多年。

“糟糕,好像发肿了,站得起来吗?”

“不行……”轻轻用力,就疼得她头昏脑胀。

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的冒失,怎会害得她受伤?他弯身,手臂伸入她的腋下,半抱半扶地助她起身。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今天的他穿着轻松的运动服,气味清爽,仍是俊朗无比,贴在他身上,让她全身都不对劲。

“你这样子怎么回去?车子也不能放在这里,先不要穿鞋,等一下医院开了必须去看医生才行。”

他扶她侧坐在单车后面窄小的空间,自己则坐上骑位,声音很是懊恼:“要委屈你暂时忍受一下……”感觉她被动地不把手伸出来,他抓出她的手环住自己的腰,“抱紧!”

手是抱紧了,心脏也跟着缩紧,她感觉到柔软的胸部就这么紧贴在他背上,浑似在吃他的豆腐。

第六章

女人用胸部吃男人豆腐?哪个女人会像她这么窝囊?

噢!她暗暗在心里发出哀号。怎么每回见到他,就要出糗?

“你住在这里?”有句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还真是说对了。

这个社区紧邻他住的地方仅一街之隔,这幢旧式公寓没有电梯,他思考着怎么送她进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