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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37)

“不必。”少年人口气淡然,却不容置喙地说道:“无需使这种手段。”

一个不慎,只怕还会给冯家小姐带来麻烦。

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

未时时牌左右,雨水方停歇。

冯霁雯同况太妃用罢了午饭后,正坐在堂中吃茶谈天。

况太妃虽身居城外,但对京城中的大小消息却知之甚详,对凤西茶楼之事衍生出的种种事端竟也一清二楚,只是出乎冯霁雯意料的是,她问了自己几处内情之后,竟没有给予批评。

当然,也不会有夸奖。

只是道:“此番虽然错不在你,但总跟你以往的行事脱不了干系。现如今你该是尝到自己分明没有做错,却仍然要承担他人误解讽刺的委屈了吧?”况太妃道:“但这是你积下的恶果,再委屈也要担着。”

冯霁雯已不再去刻意区分是不是她的过错,毕竟她如今就是冯霁雯,分的再清楚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是她将这种‘恶果’,当做了重生的代价。

虽然偶尔有些烦心,却也不至于太影响她的生活。

于是她听完太妃的话之后,浑不在意地说道:“我也没觉得怎么委屈,到底是我自己做下的事情,且纵有误解,却也都是外人的看法,没什么要紧的。”又笑了看向况太妃说道:“再者说了,身边真正待我好的人都信得过我、维护我,这就够了啊。”

祖父,韶九紫云,还有面前的太妃。

只是况太妃闻言冷笑了一声,道:“看来脸皮厚,还是多少有些好处的。”

至少没那么容易被打击到。

冯霁雯闻言面容一囧。

况太妃也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上回让你带回去的东西,可都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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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爷爷过寿,明天外公过寿,都是七十三岁的高龄了,哈哈,要忙活几天,更新会尽早放出来~

043 未留姓名

“还多着呢。”冯霁雯移了移身子,面向况太妃笑着问道:“您看我是不是白了好些?”

往前的冯霁雯给人的印象也不算黑,但多是靠涂脂抹粉堆砌出来的,再加之脾气暴躁,饮食没有节制,脸上黄气很重,加上长痘儿,故卸下脂粉后,皮肤状态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望着她笑嘻嘻地向自己仰着脸,一副娇憨和气的模样,况太妃心头不禁一软,嘴上却还是道:“十多岁的小姑娘,还比不得我这个大半截身子没入了黄土里的人,竟还敢说自己白?”

冯霁雯觉得自己有点方。

望着面前这张挑不出一丝瑕疵的脸庞,她反问道:“我能跟您比吗?”

她才不要自取其辱。

“年纪摆在这里,你占着这么大的优势,却说得如此不争气的话。”况太妃扫了她一眼,道:“我如你这个年纪时,肤色不知要比如今好上多少倍,如今到底是老了。”

冯霁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这位年轻时到底得美到什么地步了啊……

还能不能给她们这些颜值平庸之人一条活路了?

冯霁雯拒绝再讨论这个话题,抱起了净槐玩儿。

“净槐似乎胖了,是不是最近鱼吃多了?”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静云庵里养的那一池鱼不是用来观赏的,而是净槐的伙食。

况太妃自己虽然吃素,但并没有刻意改变动物的本性。

“不是胖了,是有孕了。”况太妃一面吃茶,一面淡淡地说道。

冯霁雯吃惊地问:“静云庵里不是没有其它的猫儿吗?”

“山后的野猫。”提到这里,况太妃轻皱了一下眉头,似是觉得自己高贵的净槐被玷污了。

冯霁雯却忙地问道:“那到时候下了小猫崽,能不能留一只给我?”

她很喜欢净槐,但也不想夺人所爱,所以一直没开口跟太妃讨要。

当然,就算她开了口,估计也没什么用。

太妃闻言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冯霁雯欣喜不已。

又留了片刻,眼见时辰不早了,冯霁雯便告了辞,并称等鞋子重新做好了之后便过来。

况太妃面无表情地点头,却同玉嬷嬷一起将人送出了大门外,眼瞧着马车消失在视线当中才折身返回。

……

冯霁雯刚回到府上,便有下人来报,说有人送了一只包袱过来,称是在城外捡到了她丢下的东西。

因来人是男子,故仆人并没有声张,只让人直接送去了棠院让冯霁雯鉴定。

冯霁雯一眼看罢,连忙地问:“送东西的人呢?”

“回姑娘,已经走了。”

“可有留下姓名吗?”

“并不曾。”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冯霁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当中。

对方直接让人将东西送还到英廉府,显然是知道了她的身份。

但却没有提出要回自己东西的打算,更连姓名都不曾留下。

一来大抵是那些经文确实不重要,二来……是因不愿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吗?

“把带回来的那些经文烧了罢。”她这才对小仙吩咐道。

当时在静云庵中,她并没有听从况太妃的吩咐,让小仙将那些东西立即焚烧干净。

冯霁雯笑了一声。

对方思虑缜密,倒显得她多此一举了。

不过,由此看来北京朝阳群众做事不透露姓名的习惯,原是从数百年前沿袭下来的么?

……

这一场雨水下来,北京城内外又冷了许多,不少人已经穿上了棉衣。

可身上是护住了,寒气却同往年一样从脚底往上钻。

皮革制成的翻毛长靴不是谁都能穿得起的,羊毛袜也是稀罕物,大多数穷苦百姓只能穿上加了层棉布里子的布鞋,或是再多套上一双袜子来御寒。

如今还好,等再冷些,手脚难免又要同往年一样长出冻疮来了。

但今年却注定和往年不一样了。

听说有两家叫做“庆衣阁”的制衣鞋帽的铺子里,出了一种新样式的棉鞋,里头竟是直接夹了棉花进去,穿到脚上十分暖和——既有寻常百姓穿得起的粗布面料儿,也有专供富贵人家做工精细用料讲究的上乘品。

新鲜的东西向来传的快,加上穿上确实舒服,不过三五日的功夫,名声便在城中打响了。

庆衣阁加紧请了工人和绣娘,却仍然供不应求。

没过多久,其它的铺子也开始纷纷效仿起来,甚至还有人因此有了其它灵感,从脚上联想到了手上,做出了夹棉的手套来,只是远远没有现代分成五指的手套的灵活度,戴起来固然御寒,做活却不方便了,故而并没有像棉鞋一样引起很大的热潮。

虽然后面遭了别家的模仿,但走在最前头的两家铺子这回还是大赚了一把,甚至因为棉鞋而带动了店铺名声的缘故,使得铺子中的衣帽等也好卖了很多,冯婆子和刘婆子来报账时,上头的盈利直将庆叔吓了好一跳。

短短半月的功夫,竟比之前一整年赚的都多!

庆叔将此事禀到冯英廉那里,一直没有怎么重视此事的老爷子也十分惊讶。

得了冯英廉的示意后,庆叔给冯婆子和刘婆子各自封了个红封子,因主意是冯婆子想出来的,故而要更丰厚些,刘婆子也不吃味,到底是跟着冯婆子沾了光,自己没怎么太出力,故也喜滋滋地收下了。

这一日,冯舒志久久无法确定的骑射先生人选终于是敲定了下来。

此人名叫纪迎明,原是绿营军里一名退伍的马兵,虽已年近五十,但身子骨十分硬朗,骑射功夫更是半点没有荒废。因退伍后一直无法适应普通人的生活,故而之前便在一户正蓝旗的官宦人家教习子弟骑射,但随着这拨子弟们逐个成了年,已无需继续教习,而小的年纪又太小,三五年内还接不了茬儿,故才闲赋在家。

而冯英廉之所以能找到这号人物,全赖得袁枚从中引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