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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主人公的自我修养(11)

作者: 千霁 阅读记录

袖口、肘部、腿弯、鞋帮都有一定穿着磨损痕迹,鞋帮还沾了一点泥水——证明他不只穿这些衣服鞋子在室内踩地毯,而是在室外也这么穿。

这就导致他走不了太多路。

因为一旦穿着这身行头在伦敦街头跑来跑去,舒服归舒服,但那些娇贵的面料要不了几次就会损坏,根本不耐穿——奢侈到这个地步的人,应该不至于需要室友分担房费,而会选择直接包下整幢房子了。

综合考虑的话。

嗯。

宅宅或者nerd吧。

总之是偏好室内,不爱运动的类型。

不然他每个月花在服装上的钱也太惊人了。

接下来是性格。

一个留心时尚,会精心挑选衣柜填充物的人不会容忍一间廉租房一样的宿舍。所以衣服是他妈妈或者姐姐帮他挑的,他照着那个路线买就可以,而房子是他自己挑的——可能和家人有点矛盾,在闹独立。

租房时间比她还早,证明对成绩充满信心。

结合以上全部,立香得出最终结论:

“AS还是HFA?”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眼睛动了动,比了个请的手势。

AS是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 syndrome)的简称,HFA是高功能自闭症(High-functioning autis.m)的简称,两者有部分人认为是同一种病症,主要表现是社交障碍、沟通困难和兴趣固执或狭窄。智力方面则通常没有欠缺,甚至超乎常人,尤其在数学、音乐、语言、工程学等方向表现优异。

立香把自己从不爱运动到和家人闹矛盾到AS或HFA的思路过程说了一下,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对面,等待对方的确认。

十指指尖搭在一起的青年在听的途中从眼角抽搐转变到了嘴角抽搐,最后像是完全放弃一样垮下肩膀,强势地抢过话语权:“到我了。”

立香:“???”

不管对不对,好歹先给个评价呢……

“给HomeSense打电话把你的订单翻一倍。”

“诶?”

立香睁大眼睛。她的思维运转还算快,已经明白对方之前说的是让她把在HomeSense买的家居物品追加一份,但她不明白的是对方怎么知道她今天去过HomeSense,而且买了东西。

“你对小提琴感觉如何?”

“抱歉?你说什么?”

这话题是不是跳的有点快。

“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我在想事情时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都不讲话,如果你介意,我恐怕你的购物清单不得不再加长一点。”

立香基本是个见怪不怪,很能适应各种突发情况的人,因此她其实已经从包里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了,听到青年说“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她顺口问了一句:“你确定我的清单适合你吗?”

青年倒是很诚实地介绍了他自己的缺点,可是他并不了解她,怎么知道她的购物清单适合他呢?

不对,知道她今天列了清单而且全部选定本身就很奇怪了。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并不难猜到吧。”

看出她的疑问,青年用考验听力的快语速为她示范了一番什么是真正的推理:“你的鞋子和裤管上沾了水,其他部位安然无恙,证明你走过来的路上下了小雨,而你撑了伞。英国人习惯雨水,根本不会为这点小雨撑伞,所以你最近才到伦敦。但你的衣着和发音即使融入伦敦内城也毫无违和,衬衣是当季新款,证明你在伦敦有熟人,或许是你的监护人,或许是别的什么,之前你住在那里。”

“你的经济条件足以支撑选择更舒适的房子,但你选择了这里,说明你看中这里的地理位置,而且准备自己添置家具。离开学还有一周,你的房间还是空的,而你今天出现在门口,身上只背了一个小包,说明你的行李和家具会由他人运送。鞋子上粘的树叶和泥点帮助我锁定了几个位置,而HomeSense是其中可能性最高的。你在那里逛了半天,亲自挑选并试用了符合心意的家具,定了派送服务让店员开车帮你送到宿舍。”

立香听得一愣一愣。

泥土和树叶什么的,显然是对伦敦大街小巷了如指掌的人才会清楚。

之前那个不爱出门的宅宅和nerd的推断当然是完全错了。

事实上她现在的感觉已经不是遇到福尔摩斯的模仿者,而是遇到现代福尔摩斯一样。

神奇。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愿意浪费时间做这些事,但既然你已经做了,不如扩大一下它的作用。从着装风格到对房子的挑选,我相信你的选择,是你这样的人比较会过生活。作为室友了解的最后一步,我的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下午好。”

“下午好,福尔摩斯……福尔摩斯!?”

“叫我夏洛克。”

他微微扬了扬眉,神情和立香记忆里的福尔摩斯有某种程度上的重合:“你知道我。”

立香的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服装资料来自对神夏服装设计师莎拉·亚瑟的采访。

里面提到夏洛克的西装是Spencer Hart(495镑,约4300R),衬衫是Dolce&Gabbana(150镑-460镑,1300-4000R),大衣是Belstaff(1350镑,约12000R),鞋是YSL(500镑,4400R)。(以上换算未考虑通胀及汇率变化,采访时间应该是12年)

Q:本尼对他的角色该穿什么表达过意见吗?

A:……本尼很喜欢他的服装,不过很多西装都坏了——因为他坚持亲自完成特技镜头。因为西装面料太好,所以看上去有很多凹痕。我们不得不买了三套整套昂贵的西装和一件单独的夹克。

Q:你如何选择夏洛克的鞋子呢?

A:最开始那一双是Yves Saint Laurent,它们在伦敦街头跑多了受了些磨损!……我用了一双Poste的鞋做那双YSL鞋的替身,Poste这双便宜多了,质量很棒而且很相似。我从TK Maxx选了第三双,它们看上去基本一模一样。

——————

结论,风度都是钱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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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这么久真不好意思。每次写福尔摩斯初登场总会卡文。

这周恢复正常更新030

第11章 共犯援助

危急时刻演技上线——虽然对世界第一的侦探阁下有没有用很难说,但还是要努力挽救一下自己——立香稳住表情,给出自然的反应,理由也是真实的:“听说过,但是没想到会成为室友。叫我Rika就好。”

她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估计还来得及,于是按福尔摩斯要求的那样给HomeSense的店员打了一通电话。

唔,都叫福尔摩斯有点不好区分。

既然他自己也说了叫他夏洛克,那么迦勒底的福尔摩斯还是称为福尔摩斯,而这个世界的他就按他自己要求的那样,称他为夏洛克吧。

有点阿尔托莉雅和X小姐的感觉,生活在不同时代的同一人之类的,不过还是不要太深思这个问题比较好。

立香镇定地握着电话,给店员追加订单,同时伸手从夏洛克手里抽走那叠半天没人理的可怜纸币。

话又说回来,这种“对不起我输了我愧对福尔摩斯”的愧疚感和“哦原来是输给夏洛克不丢人”的释然感……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晚上打个电话给医生说说夏洛克的事好了。

不,不行。

和夏洛克同一个屋檐下打电话完全没办法放心,还是等周末回伦敦的时候跟医生面谈吧。

“留个号码?”

结束和店员的通话,她把手机递给夏洛克。未来的大侦探对着她的全触屏手机皱了皱眉,好像不太喜欢触屏的手感,但还是十分迅速地把自己的手机号输入到了她的手机。之后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有时一天都不讲话”,坐在沙发上当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丝毫没有再搭理室友的意思。

被扔下的立香站在原地偏了偏头,内心反而轻松几分。

原著里福尔摩斯在大学时只是不喜欢跟人打交道,每天闷在房间研究他的演绎法,性格并不像搬到贝克街以后那么乖僻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