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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来(40)+番外

角牛生生被孟九昭敲死了。

维塞尔带着一帮幼崽赶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气喘呼呼、脸上一脸血的孟九昭。

布莱克家的秃毛崽独自猎了一头角牛的消息当天晚上就传遍了整个部落。

作为人生的第一头猎物,孟九昭杀死的这头角牛被萨勒分给了布莱克家,成了他们的晚餐。

萨勒一定是看出这头牛很难吃才这么做的——吃着自己“猎”到的角牛肉,孟九昭面无表情的想。

这头角牛大概是布莱克和白吃过的最难吃的角牛了,它非常老了,肉特别柴,不过布莱克和白还是非常开心的把这头角牛吃掉了。

一直担心自家的秃毛崽吃不饱肚皮的布莱克有点放心了。吃过晚饭,布莱克温柔的抱着自家的秃毛崽给他顺毛。

“宝宝真厉害,爸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第一次狩猎还失败了呢!你是怎么杀死那头角牛的?”作为一位靠谱的家长,布莱克向来很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旁边的白也竖起了耳朵。

“……”孟九昭默默的从随身携带的兽皮包包里掏出了一块石板。

“哦!”布莱克一眼认出了这块石板,这不是宝宝称为“西塔的笔记”的东西吗?

原来西塔讲的东西还很适合宝宝嘛~那些鬼画符居然真的能让人抓住猎物耶!

(^ω^)=(布莱克和白顺利的误会了。

****

西塔觉得维塞尔的实战演习课开展的非常不错,第一次狩猎居然就能让看起来杀伤力最小的宝宝屠掉一头角牛,于是,接下来的实战演习课就全程交给了维塞尔。

感觉自己肩负重任的维塞尔感动的热泪盈眶的维塞尔发誓要把自己一身所学全部教给幼崽们!

于是,犹他盗龙的杀手军团教程在瓦什部落的幼崽内部开展的如火如荼。

等到孩子们的家长发现的时候,这群幼崽已经变成披着各种皮的犹他盗龙了╮(╯▽╰)╭。

意识到第一次给幼崽们选择的猎物“角牛”可能太大了,维塞尔接下来给幼崽们选择的对象就很循序渐进了。

虽然只有七头幼崽,不过他们内部有着非常明确的分工:可以变成原型的波拉、娜姬、可可是主要的追猎者。她们负责将猎物与群体驱散到分割开,然后,还无法变成原型,但是身手非常敏捷的米特和碧芙就会开始轮流跳到猎物身上,使用牙齿进行攻击,最后,由咬力最大的波拉咬住猎物的喉咙将猎物致死。

每次看到这群妹子们猎食的场面,孟九昭都忍不住喉头发干。基本上,现阶段的狩猎已经不需要他们出马,孟九昭和路易只需要负责“确定狩猎目标”以及“拖回猎物尸体”两个环节就够了。

“妈妈说,在狮群里,狩猎的都是雌性,雄性只要负责吃饭就好了,雌性如果不擅长狩猎会嫁不到好老公哒!”对此,波拉是这么解释的,为了将来嫁一个好老公,她一直在努力。

于是,瓦什部落的第二代女汉子们,已经悄悄的成长起来了。

第64章 给爸爸的爱

天气是真的暖和起来了,这种温暖是循序渐进的,具体反映在地面和猎物的数量上。经过不知道多少年才形成的冰层缓慢的融化了,原本细细窄窄的河川变得越来越宽阔,大面积的土壤露出来,越来越多的植物破土而出,就像一个信号,冬天过去了的信号,大地在短短几个月间脱掉了银白色的外套,笼上了一层绿纱。

部落里的兽人们最近不太好过,大家都在忙着掉毛,由于掉的太快,不少人都成了斑秃。对于这群寒带土生土长的兽人们来说,在没有什么事比脱毛更让人不舒坦了,一身厚实的皮毛从出生就跟着他们,乍一下子变轻,大家走路都不自在了。路易也没能幸免于难,好在他有孟九昭特意做给他的刷子,每天及时刷去快要脱落的毛,他看起来还是一只体面的小鸡,孟九昭的刷子一下子走红了整个部落。

部落里的成年兽人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都持谨慎态度。

地上长出了好多从来没见过的植物,打猎的时候也越来越频繁的遭遇从没见过的生物,这片土地似乎一下子变得陌生了。他们在不断适应着变化的环境,可是环境的变化似乎远比他们适应的速度快。

幼崽们却无忧无虑,他们觉得外面好玩极啦!

他们正是好动的时候,老师们也不是全天都空闲,有时候大人们顾不上他们的时候,幼崽们就开始偷偷摸摸溜到外面,慢慢的,小家伙儿们涉足的范围越来越远了。

虽然知道这样做可能是危险的,不过孟九昭太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也就默许了这种探险。

在孟九昭的要求下,幼崽们是沿着河流的流向外扩大探险的范围的。

河边天生适合植物生长,孟九昭陆陆续续发现了四种可以吃的植物!

最早被他发现的是一种叫地花的植物,顾名思义,通体碧绿,可是却长得像一朵开放的小花,地花在地球上生长了超过一万年的时间,生命力非常顽强。孟九昭刚发现就被波拉抢走了。也是因为这一茬,孟九昭欣慰的发现部落里的雌性幼崽还是有像妹子的一面的。

“真好看!”波拉抢过地花,爱不释手。

瓦什部落的人,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花”这种东西。不过他们本能的知道这种形态是美好的。

没抢到地花的娜姬她们也停住了脚步,大家纷纷在河边找了起来,最后还真被她们又折腾出来几朵,这些地花明显是刚刚长出来的,非常小。

“这是什么?”将一朵地花戴在耳朵上,可可扭头看向孟九昭,“能吃吗?”

毕竟不是孟九昭以前时代的女性,这里的妹子更注重实用价值。

“……能。”孟九昭点点头。

得到他回复的妹子们就立刻撒欢去找更多的地花去了。

地花,草叶根茎均可食用,其叶可入药,散瘀止痛,可治疗月、经、不、调。

你们将来会需要的。

大概……可能……也许……吧?

看着妹子们上蹿下跳的身影,孟九昭默默地把地花的功效咽了下去。

地花虽然好看,不过生啃并不好吃,孟九昭后来发现的一种果子却非常好吃。那种果子长得像柿子,吃起来也像柿子,不过却是长在土里的,被以为发现花生的孟九昭一把拔起来,然后扽出了一长串。

这个果子被霸道的波拉用她自己的名字命名了。

听着大家讨论着“今天我吃了三个波拉”什么的……好吧,既然波拉本人都不在意,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发现这些植物充其量算是发现了一些饭后甜点,惊喜在后面!

他们发现了一个角羊群!

角羊是很挑食的动物,它们只吃新鲜的草和果子,贫瘠的瓦什大陆可容不下这么娇气的住户,于是长久以来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就非常少。然而角羊的肉是真的非常鲜嫩好吃,最年老的角羊肉也堪比壮年角牛的嫩度。第一次吃到角羊肉的时候,白都惊呆了!布莱克虽然没在脸上表露出来,可是也忍不住把骨头都嚼碎吃了。

再然后,他们就很少吃角羊了。

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是紧着有幼崽的家庭分配的,而布莱克家分到的角羊肉又是紧着孟九昭吃的。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类,孟九昭的牙口无法和部落里的任何一个人相比,角羊肉对他来说,是软硬适中的食物,发觉自家的秃毛崽对角羊的接受度非常高以后,布莱克和白就小心翼翼的节省下来每次得到的角羊肉,留起来全部给孟九昭吃,就连路易也只能每次分一小条。

所以孟九昭从小的愿望就是每天抓一头角羊,给爸爸吃!

可是,瓦什部落附近的角羊是那么少而珍贵……

这种情况下,一群软绵绵的角羊就这么呈现在了孟九昭眼前!

孟九昭激动坏了!

瓦什部落的少年杀手军团一出马,猎回了三头角羊!

五头雌性分到了最大的和最小的两头角羊,堪塔斯兄弟则得到了体型适中的那头。

雌性幼崽们当天下午就把猎到的角羊吃掉了。

孟九昭却硬生生忍住口水,和路易一起把角羊拖回去了。

现在,布莱克和白每天除了和大家一起探索地盘、寻找食物以外,还要固定在其他人离开后去远处练习飞行,所以他们回来的比其他部落成员晚一些。

不过他们家的秃毛崽和路易很懂事,晚上部落会统一给大家烧饭吃,巢穴里也时刻留着肉干,他们倒也不怕幼崽们饿到。

不过想到当年爸爸离开后,他们两个相依为命、一到夜晚就互相抱着瑟瑟发抖的日子,他们还是加快了脚步。

白是第一个进入巢穴的,一进门就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白吓了一跳,急刹车的同时不忘伸开手臂挡住还没进来的布莱克,白急忙向地面看去——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两只幼崽。

路易委屈的啾了一声,他爬起来,屁股扭了两下,直到被爸爸踩扁的毛毛重新立了起来,他才重新高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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