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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长媳(14)

作者: 堰桥 阅读记录

果然,王婶奇异的眼神看着我道:“燕儿,你怎么这么不知轻重?即便你们有婚约,到底是要成婚以后才能……才能在一起。你可知道,婚前丢了贞洁,哪怕那人是你的夫君,也会被婆家瞧不起!我说今日你怎么就起这么晚呢!你啊!真是糊涂!”

我要是说我那薄膜还在,估计王婶也不会相信,就只能任由她叨叨,等店门开了,她也就会歇了。只是我心里纳闷,既然他没走,方才我换衣服的时候,他在哪里?

根据铁口直断给我们批的八字,据说是天作之合。看着手里的生辰,我觉得好陌生,他帮我定了一个生日。这完全是根据天作之合凑的数字。这也是数据造假?

就这样,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林家母子只是作为亲眷被邀请过来,王叔王婶才算是我娘家人。我嫁地简简单单,毕竟那几间房子,手里的这些银两在普通人看来或许还算是有几个钱,对豪门来说,就什么都不是。

我被喜娘扶上花轿,这个时代评断新娘子美不美,靠的就是花轿底端露出的那一对金莲,若是前世我对此等陋习一直是秉持批判态度。经历了这么多年,渐渐想明白了,其实裹小脚与那整容,削骨磨皮是一个道理。一旦审美形成,就很难扭转,更何况裹小脚是从上层社会传到下层社会的,这种传播更让人容易效仿。

不过我的审美观是从前生就形成的,况且即便是前世,我也从不认为自己需要迎合谁的审美,从未有过对那张脸动刀子的想法。这一辈子自然不会以一双大脚为丑了,是以大大方方地让一双天足,穿着绣花鞋露在外面。

虽然是三伏天,这轿子里甚为清凉,好似这座位下放了冰鉴,果然是交给他就该放心了。

下轿子的时候,有人轻声嗤笑,议论着,无非是说我走得快,走得丑,一双大脚毫无美感。品头论足这个成语本就是针对了一张脸和一双金莲。

记得那一日去他外祖府上,跟着嬷嬷一起学习礼仪,嬷嬷从未教过一双大脚的女人走路,裹足女人独具有的袅娜多姿,惹人怜爱的姿态,在我学来简直就是灾难。我与嬷嬷商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莲步姗姗,没有那三寸金莲必然是不行的。如今我这脚岂止三寸,六七寸都有余了,再要学那等姿态,完全就是东施效颦。”

然而嬷嬷是个坚毅能干的好员工,她劝导我,这世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内心宽面条泪,想我前世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但是好歹也是走路带风,自有杀气的职场高管。如今却要过来低首含胸,摇摇摆摆的走路,内心里的不认同,学起来就异常困难。正当我要举手投降,打算表示再学下去,我宁愿不成亲了,以抗议这等不人道的训练。

我那未婚夫君如救星般出现道:“走路跟河里刚上来的鸭子似得,有什么好看的?还是你原来的样子好!走路就别学了!”嬷嬷还想争论,被他一句:“她嫁的是我,女子从夫!我觉着好看就好看了。嬷嬷只管教她如何行礼便是。”彼时我激动地问:“难道你也是穿来的?”他对着我一脸懵逼,我略感失望。

有了他的这句话,走路这事就算过了,其实我那领悟能力不差,行礼这块做起来就行云流水,算得上一学就会。

扯远了,才走了几步路,刚刚站好准备拜堂,就觉得这天气实在炎热,差点就不小心要伸手将头上的盖头给摘了。

“姨娘,什么叫市井?”一个童声传来甚是可爱。

不过他遭到了轻声喝止:“别胡说!”

“大哥哥,为什么要娶一个市井女人?”还是那个懵懂的孩子。

“落儿!过来!”

“太太!”

这个插曲结束,就开始了拜堂,我听号令跪就跪,起就起,该怎么就这么样。直到送入洞房!

第11章

进了新房倒是个清凉的所在,原本额头上,身上冒起的汗开始消退。我正准备端坐着歇一歇,这盖头之下,我膝盖之上递过来一个描漆托盘,上面放着几块糕饼,只听得如黄莺出谷的声音道:“大奶奶,爷让您先用些糕点,垫垫饥!”

“好!”我回了她一声,用手拿起一块绿豆糕咬来吃。虽然我早已听他说了一堆他们家的破事儿,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复杂中透着悬疑,完全不亚于我这些年看的任何一本话本子。毕竟这一辈子的话本子多数是男人所写,里面皆是妻妾和谐,满堂春色,共效于飞。这家里他老爹一妻五妾,各有专长,各有特色,再加上还有他那嫡亲叔叔和庶出的叔叔两家子,这一大家子的人要吉祥起来,也确实不太容易。

但是在他如此殷勤的态度之下,忘记了一件事情,大家大户都有通房丫头。如今这只如玉的小手,难道是他的通房的?一下子愣在那里,他是鳏夫不错,他死了媳妇,不代表就没有通房和姨娘,按照正常逻辑,他这种身份,没有才奇怪不是?

我特么没有打听清楚就进来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于我最近的智商直线下降到逼近0的位子,颇有不满。

不满归不满,既嫁之则安之,我琢磨该如何文绉绉讨要人家芳名,想了几回觉得还是直接点地好”:“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听雨!是大爷房里的丫鬟!”她这一出口,我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果然是房里人。

“给我倒一盏茶来!”血没吐出来,倒是原本刚刚塞进去的一口绿豆糕呛到了我,我咳嗽了几声,她递过来一杯清茶,我喝了两口作罢,递给她去。她又要给我送上另外一块点心,此刻我已经没有了胃口。她拿来一块湿手巾给我擦手。

“听雨姐姐,净房的水已经准备好了!”一阵脚步声传来。

“嗯!你们都出去吧!”

正当我刚刚开始考虑光他房里已经可能是有很多故事的时候,房门被推开的吱呀声传来,那听雨唤他:“大爷!”仅仅这两个字里我听出了一丝丝的婉转。

“出去吧!”他的吩咐甚为寡淡。听见关门声,我开始琢磨怎么跟他聊聊这些问题。

一根称杆揭起我头上的盖头,眼前一阵明亮,他站在我面前,红光满面,喜色撩人,说着:“燕儿,今日实在好看!”好看个鬼,我今日原就怕汗水花了妆,所以不过是画了眉,涂了口脂而已。就是头上这三斤重的凤冠倒是珠光宝气。可能衬的我也貌美了些,今日倒是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富贵逼人。

不过我此刻是冷眼瞧他,面庞气的鼓鼓地,他瞧见我这模样,又看了看桌上的点心盘子,几乎没有动口气略微嗔怪:“我让听雨给你带些吃的,你怎么没吃?即便嘴叼,也该吃两口!”

在感情这事情上头,我总结了一下,实在没什么经验。前世里,家世和个人风格决定了但凡对我露出些微好感的男子,一个个都小心翼翼,如珠似宝却也似真似假地对我,我工作繁忙哪里有空去应对?今生更是为了果腹忙忙碌碌,之前未曾思及这些锦上添花的事情,也就近些日子对他有了那般的遐思。

他若真是此地标准的男子,认为三妻四妾是在正常不过的,大不了我收拾行李走人。想清楚了直截了当问:“那听雨说她是你房中人?”

他愕然,懵了一会子,边大笑,边摸上我那鼓起来的脸说:“我未曾想到娶了个醋坛子!”

“到底是不是?”我瞪着眼睛,等他回答,也随时随地等着一跃而起。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他问我。我自问没有自信到以为自己会是终结一个流连花丛之人。我不嫌弃他是鳏夫,自有前提,但是不代表我能容忍他现在有暖床,虽然从逻辑上应该容忍。

“如果是的话,你们家这趟浑水我不掺和了,今日委屈你睡那榻上,明日我拾掇拾掇走人。”我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隐藏了我伤感地近乎酸涩的心。我自知自己太矫情,即便是入了这个时代,其实心却从来都与它格格不入,一直说这个是正常,那个是正常,那不过是没有真正将自己当成这个时代的人罢了。可如今真的将心放了进来,这么天经地义的事情,让我恰恰无法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