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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霸天传奇(41)

作者: 风无牙 阅读记录

大伙起初都以为,他的翅膀肯定是绑上去的。可是经仔细一看,真的是肉翅膀。

对此,鸟人不无得意:“我小时候爱吃盐,我们那儿一直流传说:老鼠吃盐多了,就变成了蝙蝠。我小时候听说后,也狠劲吃盐,没想到果真就梦想成真了!”

虽然这个解释如此古怪,可看鸟人自身的奇怪秉性,大家很快就不以为意了。

相熟之后,鸟人竟然大谈特谈起自己的爱情故事。

他说:“我跟我媳妇儿天生就是一对,可是我们走到一块也经历了很多磨难。小时候,爹娘死的早,我一个人孤苦无依,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媳妇儿家底殷厚,每次我去她家门前讨饭,都被我媳妇儿放狗咬。

当时不懂事,对我媳妇儿咬牙切齿,后来才明白她就是想引我注意。我媳妇儿成人后,家里给说了对象,结婚的时候,我谋划多时,终于勇敢地从娶亲的队伍中把我媳妇儿抢走了。

我本来对她恨之入骨,就想祸害之后杀死她。可是不知怎的,就在那么个神奇的时刻,我媳妇儿主动拥抱我,亲吻我,然后……”

“然后咋地?”我对这个美丽故事的后半段很好奇。

“然后能咋地?我和我媳妇儿相爱了!她在我的影响下,也吃很多盐,然后像我一样长出了一双翅膀!”鸟人精神焕发道:

“当初我和我媳妇儿谈恋爱的事传开后,她那本来要嫁的对象当即吐血而亡,她老爹更是坚决不同意,百般无奈之下就上吊了,她老娘看到老伴死了,自个跟着撞墙死了。

我和媳妇儿结婚的那天,电闪雷鸣,白天跟黑夜一般,倾盆大雨连下七天,看样子老天爷都被我们的爱情感动了。之后山洪暴发,把我们村子整个给淹没了,因为我和媳妇儿有翅膀,所以幸免于难。”

众人听得一阵沉默。

“我和媳妇儿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每天努力的工作,我们的日子也一天天好起来。可是没多久,我发现了我媳妇儿搞起了外遇。每天晚上,她后会带着一个布娃娃溜到一个河边,跟一个男人相会。

刚开始我忍了,后来她跟那男子在白天也相会,净说些让人脸红害臊的话。我憋不住了,就抽了把砍刀,对着那狗男女砍了起来。可是最终我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却是我媳妇儿。

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原来,我由于埋头工作,精神过于专注,不止忽视了我媳妇儿,还自己出现了幻觉,其实每天跟媳妇儿相会的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而那个布娃娃不过是她想要个孩子……”

鸟人突然哭哭啼啼起来,好一会儿才停住:“但后来我媳妇儿又活了过来,我才没有酿成大错。不过经过了相恋、结婚、外遇等这么多事,我和媳妇儿终于明白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生活非常幸福。正是幸福日子太久了,我们都忘了痛苦的生活是什么样儿。

我们都对生活失去了热情,变得麻木不仁。于是我们商量,各自出去寻找自己缺失的东西,发现什么都给对方分享。如果有一天,我们觉得自己发现了人生的真谛,我们就会再聚一起过稳定的生活……”

有鸟人在,幽界的日子又平添了许多乐趣。不过鸟人是闲不住的,按他的说法,他每年都会在世界各地——包括幽界和中土转悠,呆腻了便会换另外一个地儿。

凌少宝一直想让鸟人加入杀猪龙的行列,不过鸟人根本不感兴趣。因此,鸟人跟大家玩了几天,打了几个小怪,厌倦了就走了。

临走,鸟人从身上抠出一块石头,郑重地塞到我手里:“我的朋友,你只要对着它喊我的名字,我就会出现帮你。”说完一矬身,展翅而去,消失在云霄之间。

天空中传来了那首《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

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春风都把我们的笑脸吹拂

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如何忍心埋首往日的悲苦

我呆呆地望了鸟人消失的地方半天,总感觉少点什么。直到我看着手里的那块石头,又丑又硬,而且闻起来有一股鸟粪味,才突然想起来我还不知道鸟人的名字呢!

才刚欲发声,半空里就又传来鸟人的声音:“我的名字叫莫其莫其驴……”

☆、离离山上

这日,一伙终于来到了凌少宝所说的离离山。

离离山是幽界里的一座圣山,顾名思义,自然是有猪龙在那里居住。

可这座离离山不高不大,整个山头貌似被大火烧过,光秃秃的一片焦黑,跟之前所想的山势宏伟、挺拔陡峭等统统不挂边。而且,上山的路很是炙热,行走起来极不方便,要想不烫脚,就得踮脚快跑。

唯一符合预想的是,离离山的山顶黑烟冲天,一抹红色隐现其中。凌少宝说,那抹红色就是离离山喷涌而出火红的岩浆,凶残贪婪的猪龙就喜欢住在这种还喷着火的山上。

大伙对是不是到了离离山多有疑虑,二蛋也有些不确定。

陈寒若望着前面的小山头皱眉不语,她身边的恶妇倒直接发表了意见:“这要是离离山,那住这儿的猪龙顶多就是个小黑虫!”

这句话惹得大伙哈哈大笑,但凌少宝言之凿凿,说这个漫山遍野石头蛋子的小黑山头就是离离山。

由于那日天色还早,我见凌少宝一脸诚恳认真,不禁暗自发笑,就怂恿大伙去山上看看猪龙长得是不是像头猪。

凌少宝一听,极力阻止,说猪龙力量强大,能飞能吐火,又残暴嗜杀,贸然上去凶险异常,还是改日做足准备之后上去稳妥。

两天过后,在凌少宝的积运筹帷幄下,杀猪龙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凌少宝拿出了两颗鸡蛋一般大小的珍珠,陈寒若和恶妇两人在我的帮助指导下组装出一把飞星弩,柳枝则准备了一顿烤野猪肉大餐。

凌少宝嘴里塞一大块烤肉,就屠龙计划滔滔不绝地讲开了。

他说,飞星弩是一种专门用于屠龙的穿刺武器,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强时击穿岩石不在话下,弱时连一块布也刺不透。

但对于猪龙的坚硬铠甲,飞星弩也只是勉强穿透,若想刺入猪龙的身体造成最大伤害,就必须准确刺入猪龙额头上的大三角包。

他还说,他的珍珠每颗都价值连城,可以说是他的全部家当,当然也是猪龙最喜欢的极品货色。

不过珍珠上他做了特殊处理,上了一种麻醉药,猪龙吃下去后,会造成他短时内麻醉或者失神,那时大家就可以群起攻之,一举毙杀猪龙。

我不屑道:“你还不如直接放□□呢,麻醉那么一会儿顶个屁用?”

凌少宝神秘一笑:“猪龙还是一种很灵性的动物,他能够非常敏锐地察觉,食物中的□□,而麻醉药,则经常被他视为一种调料而忽略其中的危害。”

看他故作玄虚的表情,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我注意到,陈寒若听得一本正经,一旁的柳枝也正凝神望着凌少宝,而且若有所思。尔后,陈寒若、柳枝、三只耳朵等都加入讨论,气氛实在热烈。

不过,任大伙再怎么说,屠杀猪龙的热情度怎么高涨,但是我总懒洋洋的,显得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而且杀死一个活生生的猪龙,真有那么值得大家高兴?

即便他长得邪恶一点,即便没有龙晶不能出幽界。二蛋之类的红毛人在幽界不活得好好的么?

自然,我确也有私心想把寒若一块儿留在幽界,那样在寥寥无几的竞争者中,我的胜算最大。

然而就在我一通胡思乱想之际,大家却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我:让我做打探猪龙情况的侦查员。

对于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我第一反应是坚决拒绝,第二反应是想溜之大吉。

大伙连忙把我按住,凌少宝道:“霸天你不要害怕,猪龙固然邪恶,但不会随便伤人,再说我们大家伙都在,一有情况都会上去保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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