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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韩剧同人)进击吧!男配!(139)+番外

然后,老卜瑞思终于在小孙子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描述中,发挥了超常的逻辑能力和想象力,总算是将事情的起因拼凑出来:

从徐乐小朋友主动要求跟着爸爸学画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小家伙年纪虽小,可是心思却十分敏锐,对人的情绪也很敏感,也渐渐地觉察出来,自己大概是没有办法达到正雨爸爸的高度了。

加上昨天爸爸又那样问了,小家伙在纠结了一天之后,觉得果然还是自己太笨了,辜负了爸爸的期望。

所以,没有脸见爸爸了。

听完之后,老卜瑞思又是欣慰又是心疼,然后又是一大通语序混乱的笨拙安慰。

等到徐乐稍微平静一点了,老卜瑞思道,“乐乐,亲爱的,这不是你的错,知道么?”

徐乐抽抽小鼻子,闷声道,“是我的错,我做的不够好。”

老卜瑞思反驳,“当然不是,你已经够努力了。”

徐乐抬头,精致的小脸儿一片潸然欲泣,“可是,可是达伦哥哥跟弗拉梅叔叔学的很棒,而父亲也十分满意哥哥的进步,我,我,呜呜。”

午后的阳光从玻璃窗中透进来,落到小家伙的眼睛里,泛起一片深深的蓝。

小时候不明显,而随着年纪渐长,徐乐身上的混血基因也开始明显起来。其中最为直观的,就是这一双在阳光照耀下轻易泛起幽蓝色光彩的眼眸。

就像一片深沉的大海,美得令人心醉。

老卜瑞思吻了吻他的眼睛,将小小的身体在怀中轻轻晃动着,道,“那么,爷爷问你,你喜欢画画吗?”

“喜欢。”徐乐毫不犹豫的点头。

“为什么喜欢,是怎样的喜欢呢?”老卜瑞思小心的斟酌着询问的方式。

“唔,”徐乐努力思考了下,然后道,“因为爸爸很喜欢,所以乐乐也喜欢。”

“呵呵,”老卜瑞思笑了下,吻了吻小孙子软乎乎的面颊,“所以,是因为爸爸,对吗?”

沉默片刻,徐乐小朋友十分羞愧的点了点头,然后又小声道,“爸爸很厉害,想跟爸爸一样厉害,想跟爸爸在一起。”

“哦,我的小天使。”老卜瑞思都快要被小孙子的稚嫩的情感弄得心都化了。

“爷爷,”徐乐忐忑的看过来,眼睛中满满的都是羞愧和担忧,“可是我总是做不好,爷爷,爸爸,爸爸会失望吗?会不喜欢乐乐吗?”

“傻孩子,”老卜瑞思笑了起来,“你不知道你爸爸有多爱你。”

小脑袋刷的抬起来,白嫩嫩的脸蛋儿红扑扑的。

郑重的在小家伙眉心印下一吻,老卜瑞思深深地看着小家伙的眼睛,“他爱你,非常非常爱你,直到永远。”

“爷爷。”

另一道稚嫩,但是却又矛盾而协调的掺杂着沉稳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安杰洛,进来吧。”老卜瑞思朗声道,又对着怀中的徐乐笑笑,“瞧,你哥哥接你来啦。”

“爷爷,”安杰洛向老卜瑞思行了个礼,然后伸出手,很认真的对着老人怀中的弟弟道,“爸爸让我接你回家。”

徐乐下意识的就伸出手,等到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哥哥拉着小手走出去几步了。

“爷爷。”出门前,徐乐扭过身,看向老卜瑞思。

“去吧,”老头儿微笑着看向两个小家伙,声音平和,“大胆的告诉他你的想法,我勇敢的孩子。”

“谢谢您,我爱您,爷爷。”

“乖,我也爱你们。”

两个小小的身影并排走了出去,小心的关了门,手拉手,向前走。

“笨蛋,为什么要躲起来?”

“哥哥,哥哥会觉得乐乐笨吗?”

“笨蛋。”

“呜呜,果然是。”

“笨,笨蛋,父亲有说过,每一个小天使都有适合他的翅膀。”

“哈?”

“你找错翅膀啦,笨蛋!”

“你又说我!”

“笨蛋。”

于是,十几年后,徐乐成了一名优秀的法医。

哦,尤擅解剖。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终于彻底完结啦,撒花~!

一直以来都陪伴着瓜的亲们,你们也辛苦啦~么么哒!

第105章 番外三

我是卜瑞思,达伦卜瑞思。

这个姓氏,注定了我能轻而易举的得到许多同龄人无法得到的财富,以及权势。

外面的人都称赞我优雅、风度翩翩,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达伦卜瑞思在四岁半之前,是一个有着严重自闭症的孩子。

儿时的记忆早已远去,那些散落在时光隧道中的场景早已支离破碎,模糊不清。

在那大片大片如同深夜的海底一般安静和模糊的记忆长河中,我却总是能够清晰的记起那一幕:

年轻的黑发男人笑容温和,黑色的眼睛里仿佛是星辰的碎屑,闪闪发亮。

他轻轻地伸出手,就像划破黑暗的一道光,“嘿,达伦。”

嘿,达伦。

说出这句话的人就这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以一种不可抵挡的气势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他是大伯的爱人,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无比和谐,那氛围是那样的温暖,让人忍不住留恋。

儿时的我并不能很好的理解恋人之间的性别问题,当然,时至今日我也不认为这是个问题。

因为我亲眼见证了正雨叔叔与大伯之间的爱情,两个男人的爱情。

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许并没有看向对方,但是任何人,任何人都会明白,都能够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他们是那样的深爱着对方。

据说这段爱情曾经引起过相当大的轰动,不过貌似两位当事人均引以为乐。

父亲不止一次酸溜溜的说过,四岁之前,我是被保姆喂大的;而四岁之后,是正雨叔叔接替了对我的投喂活动。

是的,事实的确如此。

正雨叔叔是个很不可思议的男人。

他被称为现代的“卡萨诺瓦”,活的无比肆意潇洒风流,画画弹琴跳舞骑马打球滑雪,甚至是开游艇开飞机,乃至做饭!

用大伯的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的正雨无所不能。

当然,那些优秀的品质中的最后一点,被大伯“温和”而坚定的消磨了许多。

叔叔的一本图文并茂的烹饪书连续一整年占据畅销书榜首,傲视群雄,销量居高不下,尤其是在英国。

哦,好吧,我就是那个被无数人羡慕嫉妒恨到咬牙切齿的,吃着正雨叔叔亲手做的好吃的长大的可恶混小子。

对了,正雨叔叔似乎对中国情有独钟,平时使用的物品,看的书籍,以及吃的做的料理,来源地是中国的远比他的出身国韩国要多的多。

记得自己曾经问过这个问题,那时候我手里正捏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香醇肉粽,嘴巴中咸甜软糯的感觉至今不曾离去。

正雨叔叔似乎微微怔了下,眼中流露出一丝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的情绪。

“是呀,为什么喜欢呢?也许,是因为喜欢吧。”

这两句在当时听来矛盾至极的话,我现在仍旧不能完全理解。

但是,记忆中的那个眼神,我想我应该明白了。

那是,怀念。

我不知道,也不明白身为韩国人的正雨叔叔为何会对那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家有那样深刻的情感。

他的笔下,有无数独独属于那个国度的绚烂而热烈的色彩,神秘而悠远,就像夏夜的美梦,疯狂的绽放。

但是,因为正雨叔叔喜欢,所以,我想我也很喜欢吧。

我生命中的第一则故事是正雨叔叔讲的;

第一幅画是正雨叔叔握着手画的;

第一个玩偶是正雨叔叔送的;

第一个冰淇淋是正雨叔叔买的;

第一次去游乐园是正雨叔叔带着的;【好吧,大伯坚持认为当时他也在场,父亲也是如此,不过我真的已经没有印象,很抱歉。】

无数个第一个填补了我残缺不全的童年,直到最后我已经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