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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情敌的恩宠(3)+番外

作者: 乔安笙 阅读记录

这是《荒唐乐园》的开篇。

沈珂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为什么她会抄下这句话?

棠韵面色淡然,倒了茶水,推过来一杯:“喝吧。不用见外。”

是该见外的。

毕竟6年不见了。

沈珂端起茶水,握在掌心,红唇微张,欲言又止。

棠韵看她状似为难,抿了一口茶水,善解人意地出了声:“虽然我们多年不见,但我们友情摆在那里。你若找我帮忙,一如既往,我总是会帮你的。”

对,她总是会帮她的。

哪怕她说,你跟我哥哥恋爱吧。

她也会点点头。

可那么纯真无私的友情早已凋零殆尽了。

沈珂认真地看着她,对方神色平静,声音平静。无悲无喜,仿若陌生人。如此,还谈什么友情?可既不谈友情,她来此又有什么意义呢?

送张喜帖吗?

想到喜帖,她终究犹犹豫豫地从包里拿了出来。

“我要结婚了。”

一语惊人。

棠韵握住茶杯的手一晃,灼烫的茶水洒在手上。一瞬间,火急火燎的痛从手指蔓延到心里,烧灼着她的神经。但她面色平静,慢慢放下茶杯,轻描淡写地吹了吹手。同时,心里骂了一万遍:傻叉!

尽出糗了!

“恭喜。”

棠韵恢复了正常,面色从容淡然。

而她淡定,沈珂却是有些心虚了。她犹豫了好一会,终是将艳红的喜帖递过去:“我希望你能出席。棠韵,你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曾是。

棠韵咂咂嘴里的茶水,琢磨着这两个有趣的字眼。的确,她们曾是最好的朋友,最亲的闺蜜。时至今日,一想起那种分享过彼此恋情的单纯,她都能痛苦地笑出声来。

好在都过去了。

棠韵接过喜帖,打开来,里面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沈珂穿着纯白的婚纱,妆容精致,美艳绝伦。

顾明哲穿着纯白的西服,相貌堂堂,清俊卓绝。

他们相依相偎,幸福一笑。

任谁看了,都会大赞一声:好一对璧人。

第3章 一人饮酒醉

面对这么一对璧人,棠韵当然要笑着说:“好。我会出席的。”

沈珂要的就是这么一句话。但达成目的后,却又若有所失。她坐在沙发上,看着棠韵故作淡定地喝茶,也知道她并不习惯自己的到来。她站起身,想要告辞离开,却又有些不舍。对于棠韵,她亏欠良多。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

她声音柔和,语气含着一丝忧伤。

棠韵挑眉笑,回的相当自然大方:“如你所见。挺好。”

真的好吗?

沈珂环视了简陋的房间,不知该说什么。这不该是女神棠韵的生活。她爱好文学,才华横溢,知性优雅,应该坐在浪漫温馨的咖啡馆看看书、喝喝下午茶。她怎么可以隐在荒郊,在烈日下挥汗如雨,还跟一些粗野的男人为伍?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捏着自己的裙角,声音带着些许乞求:“棠韵,当年你高考失败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运气不佳。”棠韵回了一声,也站起来。她抬头看了下钟表上的时间,已经11点了,到了午餐点。她觉得自己需要请一顿午饭。

“你骗我?”

棠韵不接话,另起了话题:“饿了吗?”

“嗯?”

“请你吃饭。”

“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一些家常小菜。”

沈珂思绪被带偏,看了空荡荡的房间,眸染好奇:“你做?”

棠韵微微一笑,站起身,走出去,转过一个拐角,进了厨房。

沈珂跟着她进了厨房,里面不大,有些挤,但很干净整洁。

“这里油烟大,你可以在客厅坐坐。”

“我觉得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棠韵没有时间跟她聊,一进厨房,就系上围裙,投入午餐中。她蒸了米饭,拿着菜刀去切鸡块。因为鸡在冰箱里放了,有些僵硬,她一下下切得用力,“砰砰”的声音听得人心惊肉跳。

沈珂站在门口处,看她切完鸡块、切蘑菇,然后,开火、过油、炒鸡、注水、放蘑菇,动作一气呵成。她实在不敢想象昔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会在厨房如鱼得水。

棠韵变化太大了。

午餐时,她还拿了瓶白酒助兴。可惜,沈珂滴酒不沾。

棠韵只能一人饮酒醉:

“这一杯,恭喜你心愿达成。”

“这一杯,祝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一杯,致敬青春虽逝,情谊长留……”

三杯白酒下肚,棠韵面色微醺,笑容渐涩。

沈珂见她如此,有些食不知味。她给她夹了菜,劝道:“你的心意我都懂。感谢你还在。”

棠韵听得大笑:“我的什么心意?你懂了什么?”

她又去给自己倒酒,辛辣的酒味入喉,辣的眼里湿漉漉。可她已经多年没有哭过了,所以,眨了眨眼,又笑出声来:“这酒啊,味道足!”

“是吗?少喝点。喝多了伤身。”

沈珂劝了两句,见她又去倒酒,伸手想去拦,可动作在半路又停下了。

人人都说酒后吐真言,那么,如果棠韵喝醉了,关于当年高考落败之事,是否会泄露一二?

沈珂有些期待她喝醉了。

可惜,棠韵酒量好,半斤酒下肚,依然神志清醒。她陪沈珂用罢午餐,闲谈一会,正准备送她出去,一个熟悉的摘瓜工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小老板,瓜田那边出事了。”

棠韵一听,也顾不得招待沈珂,拔腿就往瓜田跑。

其实,说是出事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午餐时几个摘瓜工人喝了酒。许是,喝酒上了头,摘瓜时起了口角,大打出手,踩坏了不少瓜。

棠韵赶到时,两个工人还没歇火。你骂一句,我踹一脚,虽有工友拉着,依然是战火一触即发。而遭遇他们战火波及的瓜田遭殃了,大约上百个西瓜四分五裂、汁水四溅。至于瓜秧,更被踩得不成样子。

“怎么回事?”

棠韵扫过辛苦打理的瓜田,绷紧了脸,低喝了一声。对她而言,踩了几个瓜都没什么,关键是踩坏了她的瓜秧,这事情就严重了。一想到许多幼瓜胎死腹中,她就心疼地抓头发。

“打什么?”

棠韵扫向两个闹事的工友,目光凛冽:“都是小孩子吗?”

“不是。”

“一时热血上头,没控制住。”

他们的解释没什么卵用。

棠韵听得更生气了,指着破烂的一片瓜秧道:“行,你们牛叉,想怎么解决?”

不知道。

要钱没有。

他们都是卖苦力的人。

棠韵看他们光着膀子,耷拉着脑袋装死,觉得自己多说一句都是浪费感情。她摆摆手,从一工友手中接过计算器,噼里啪啦算起账来。

“你们一天工钱200块,截至今天,已经工作了10天。鉴于我们合作2年的情谊,每人扣除一半工钱麻利走人。”

一听被解雇,两个工友怕了。他们每年都会过来瓜田帮忙,棠韵给的待遇极好,工资高,还给点大餐,瓜季过去后,还会额外给些奖金。他们不想走人。

“小老板,对不起,我们错了。”

“这10天工资我不要了,你把我留下吧。”

对于他们的求饶,棠韵一概不理。她挥手让其他工友继续工作,抬脚就往回走。这一走就看到瓜田外站的沈珂,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美得不食人间烟火。

一时间,她竟有些俗人的感慨。

到底不是同路人了。

棠韵抿唇苦笑:“让你见笑了。”

沈珂连忙摇头:“没有,你很了不起,一个女孩子,他们都怕你。”

要知道刚刚她可是在一群高大威猛的汉子面前发号施令。很炫、很酷,很有气场。

她很羡慕,棠韵在过一种她曾向往的生活。自由洒脱,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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