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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万元户(116)+番外

作者: 九天歌 阅读记录

田父也不好说什么,老脸都丢尽了,把她的蛇皮袋连人一块儿,扔出了门,“滚!田家没有你这样不要脸的女儿!”

李兆仁手一抬,“哼,田花花,从今往后,李世贵和你没半毛钱关系,李小玉你也休想带走!这一袋子衣服,算是便宜你的吧!”说完,就扬长而去。

田花花忙追上去,跪在李兆仁脚下认错,哭诉她不该动了歪念头,不该给李世贵带绿帽子,不该给李兆仁泼脏水,可已经太迟了,李兆仁生硬地拖回了腿,弯腰冷炙狠辣地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看在你跪下来求我的份上,我顺便告诉你,李小玉已经选择跟她父亲了,以后也不会再见你!你要是不嫌弃丢人现眼,敢去看她的话,我一定找人打断你的腿!”

他绝不是在说笑,一个连当事人不在也能办成离婚证的红卫兵,找几个人打她,那是分分钟的事。

田花花并不是真心地爱李小玉,从她一次次怂恿李小玉冒险陷害麦小芽可见一斑,一个真正爱女儿的人,是不会教授她做这种登不上台面的事的。没了李小玉这个拖油瓶,她或许还乐得清闲!

只是,就这样被李兆仁扫地出门,她不甘心,对着他的背影骂了十多分钟的“老不死的!”才心满意足地去住旅馆。

从此之后,便有人隔三差五在城南镇的小旅店,见到浓妆艳抹的田花花站在街头巷尾拉客,至于做什么营生,可想而知吧。

话分两头,自从麦小芽当众鞭打了几个毁秧苗的人,危严当众宣布这片药田他有份儿之后,村里便没有人敢主动上门找麻烦。

麦小芽姐弟仨也能安心地上学、种蒲公英,转眼几天功夫过去,蒲公英已经结出了白色的花苞儿,她更加勤勉地淋些有机肥,照顾田间卫生,把病叶都掐了烧毁,十天后,一亩来宽的蒲公英全部结了种。

洛一达一向在危家走得勤快,见蒲公英的花苞儿凋谢后,换上了小种球,便建议麦小芽收割了。

“这样就能收了吗?”麦小芽瞧着小伞儿还没长出来,种子还带了些许绿色。

洛一达摘下一朵,用手轻轻搓开,只见绿色皮儿下,每颗种子都变成了灰白色,头顶上带着几朵毛毛,过不了两天就要开伞了,“收吧,等伞儿开了,收割就不方便了。”

麦小芽疑惑:“还要几天开伞?”

洛一达望望天,已是深秋,天气越来越冷,蒲公英越长越老的话,开伞时间也越短,“最多两天。快收吧!”

麦小芽心中一紧,那不是说只有一天的时间收割了吗?摘种子的动作快了许多,因为一眼望去,还有一亩地灰压压的蒲公英需要摘呢。

听到蒲公英能收割了,危家郑怡和危严、麦家姐弟仨和洛一达,每人佩戴了一个箩筐,从田边摘到田尾,一条土陇一条土陇地摘种子,不到半天,就把一亩地给摘完了,足足装了有两担箩筐,共一百斤的湿种。

洛一达是收过了蒲公英的,一张俊秀的小脸笑开了花,“小芽,这些湿种至少能搓八十斤种子!”

“八十斤?”麦小芽大惊,按照稻谷的缩水节奏,一百斤湿稻在去杂、晒干后,至少得损失三十斤,怎么蒲公英的产量比稻谷还高?

洛一达冲她神秘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然后巴拉巴拉讲开了,原来蒲公英的种子在田间地头不用收割,也能用,说明种子的成熟程度已经相当高了,而且种子的损耗率很小,对于这种采种型的蒲公英来说,这个产量算是正常了。

麦小芽喜不自胜,想着蒲公英的种子能消炎止痛,在市场上一定很有药用价值,只要有了产品就不怕没销路。

所以,这几天她吩咐危严和郑怡把种子揉搓好、晾干,足足摊了三片三十平米的竹席。她则去寻找蒲公英的买家。

时值深秋,过了重阳节,天气渐冷,麦小芽出门的时候带了一件破旧宽大的毛衣,便出门向白云村走去。

“嘿,小芽!”洛一达不知从那个方向,落在麦小芽面前,手里还带着植物标本,他穿了一件半新的棉裤、风衣,戴着一条灰白色的围巾,配上三七分墨发,越发衬托得五官美丽出尘。

麦小芽嘻嘻笑,“西施,你真好看呀!”

洛一达撇撇嘴帅气地撩一下刘海,“那是,本公子一向美若天仙!”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供养金丝雀(5更)

“给你点阳光你就想灿烂。”麦小芽无力扶额,秋风吹过寒意袭人,不觉拢了拢宽大的毛衣,她的装扮在校园一向简朴,尤其在洛一达面前就显得寒酸而单薄了,可她从不妄自菲薄,嘻嘻哈哈地讲着笑话,向仙云村的方向走去。

却不想才没走数步,身上就多了一件黑色男式风衣,洛一达已站在她面前,牵引着风衣的带子替她拢好、束紧,那风衣带着他的香气和体温,紧紧地裹在她瘦弱的身上。

麦小芽习惯性地推开了他的手,把风衣解下,“不用啦,我不冷。你只穿了毛衣,冷着了我可怎么向岳老师交代呀!”

洛一达死死撰着她揭开风衣的手,黑琉璃似的星眸蒙上了氤氲的水气,满是诚然的柔情:“小芽,我知道你和危景天有约定,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可以……陪在你身边?”

红唇如豆,飘出如金似玉的话,一阵暖流在麦小芽心中涌过,“可是你会感冒的。”他身上只有一间毛衣,而秋风正劲,穿进衣孔令人浑身微寒。

洛一达摇摇头,把毛衣袖子翻起来一截,“喏,我才没你笨呢。”麦小芽作吐血状,居然是加绒的!

“你……你就把冬衣穿起来,到了下雪寒冬,你怎么办呀?”刚才还在感动他的付出,原来他早已准备好了后招,是她太单纯、太容易感动了。

洛一达扬眉笑笑:“自有办法。”可不,自从跟麦小芽呆一起久了,没几把刷子怎么行?

于是乎,麦小芽就堂而皇之地穿起了他的风衣,就当做好事吧,要是洛一达因为她的冷眼旁观捂出了痱子,还得浪费她的蒲公英祛火呢!

不知从何时起,麦小芽已经习惯了剥夺洛一达,他的书本资料文具,都是混着用的,当然大部分是她用洛一达的,她的圆珠笔实在太差了。为了弥补,麦小芽隔三差五带一些自家做的小点心、小零食,当起了洛一达的业余饲养员,当然是建立在凡是她带来的吃食,洛一达都全盘接受,呼哧呼哧吃完的前提下。

久而久之,被麦小芽的厨艺养叼了胃口,洛一达再也不觉得小摊小贩的手艺好了,糕点非麦小芽做的不吃,花果茶非麦小芽泡的不喝,俨然如寄生在麦小芽身边的第三个孩子。

“拜托,洛一达,你能不能别天天跑危家要吃的?我的米缸都被你吃空了!”在第N次上门赖在危家不走之后,麦小芽无奈地解下围裙,委屈而埋怨地说。

洛一达从黑色风衣上掏出一张崭新的五十块票票,拍在桌上:“够么?不够我明儿让姐夫搬三百斤米过来!”

“噗”正在喝水的麦小芽喷了他一脸一身,把五十块拍还给洛一达,“四百斤米,速速地,去搬来!”

“啊?四百斤?”黑琉璃般的眸子蓦地震惊,洛一达伸手捏了捏她两片瘦削的小脸蛋,“你怎么能这么凶残呢?”让岳瑾瑜搬米是不现实的,况且是四百斤。

“跟你学的!”麦小芽淡定喝水。

于是乎,为了弥补麦小芽的损失,我们俊朗帅气如小王子、几年没做过粗活的洛一达童鞋,每次搬着五十斤的白米,爬山坡去危家送给麦小芽。

一开始还没人知道,后来洛一达去的次数多了,麦小芽担心被人说闲话,又把每次剩下的四十九斤米想方设法地让洛一达搬回去。

为了避免麻烦,洛一达大手一拍:“一个月五十斤米!我供养我自个,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