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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明珠(20)

上课铃响了,陆逸之狠狠甩开了他衣服,对着悯之哼了声,“真不知道你喜欢他哪一点。”

悯之捂了捂脸,踢了踢宋易的腿,“你怎么来了?”

宋易捉住她的手提到嘴边亲了亲,低沉着声音说,“想你了,想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即便顶着三十八度的高温,还有你哥哥想杀我的目光,我也想来见你一面。”

悯之:“……”

一节大课两个小时,临下课的时候,突然起了狂风,太阳倏忽隐在了乌云背后,豆大的雨滴酝酿着砸了下来,等下课的时候已经演化成瓢泼大雨。

陆逸之被学生绊住了脚,为了避免世界大战,悯之赶紧推着宋易出了教室。

雨比想象的还要大,蜿蜒的水流都来不及流入下水道,在地上圈起一个又一个水坑。

一个女孩子哀嚎,“啊,我的鞋子不能泡水啊!”

悯之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绒面小凉鞋,这真是在场女孩子的心声啊!

所有人都围在教学楼的廊沿下,有伞的撑着伞走了,没伞的等人来救,一些人在观望,这么大的雨太过罕见,即便撑着伞也不好过。

有男生忽然背起了自己的女朋友,两个人冲进了雨幕,周围人起哄着,比自己被男朋友背了还高兴。

也有其他的小情侣,女孩子撒娇似地哼着,“学着点儿啊!”

不知道被刺激了还是怎样,陆续又有男生背自己女朋友走了。

起哄声更热烈了。

宋易忽然看向悯之,不知在思考什么,然后忽然矮下身来,拽住她一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上来。”

悯之“啊?”了一声。

“虽然我觉得这并不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但对于第一次恋爱的我来说,别的男朋友能做的,我也希望能给我女朋友。嗯?女朋友。”

悯之抿唇笑了声,爬到他背上,一手撑着伞,一手搂住他的脖子。

宋易挽住她两条细长的腿,感受着背上的重量,还有她胳膊上的力度,那种身体相贴的感觉,虽然没有亲吻和抚摸来得强烈,但却让他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他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快速地奔跑在雨中,他步伐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缓慢,就像平时散步一样慢慢地走着。

周围人行色匆匆,他只低声说了句,“搂紧我。”

悯之应声搂得紧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走得这么慢吗?”

“为什么?”

“背着你的感觉让我着迷,我想多背你一会儿,多和你待一会儿,如果你现在能亲我一下,就更好了。”

悯之:“……”

“你在犹豫什么?”

“没有。”

“那为什么还不亲我?”

悯之鼓了鼓腮帮子,决定不和病人计较,凑到他脸上亲他。

宋易刚刚好扭过头来,嘴唇对嘴唇。

悯之锤了他一下,“真的好想打你呀!”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熬夜太晚,今天一整天都不太对劲,抱歉磨蹭到现在~发波红包补偿~

老规矩,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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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高调的会长五

“我很讨厌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但如果是你, 我觉得可以接受, 甚至有点儿期待。”宋易说, “不过打我,我怕累着你宝贝。而且对我来说, 这个语句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一些不那么健康的东西。在我身上,一些男人的劣根性会显得格外明显一些, 但为了长久得到你, 所以在克制着, 希望你明白,女朋友。”

他话很多地表述了一大段。

悯之趴在他肩膀上, 狠狠地戳了下他的脸,“你是怎么做到可以无耻得这么坦荡的?”

“天生的。”

“那你很棒哦~”

“嗯, 多谢夸奖。”

悯之捂住了他的嘴巴,“我觉得你暂时不要说话的好。”

……

宋易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不了解的人会觉得他这个人看起来阴沉难相处, 和寻常意义上的高冷也不是一个感觉,就是阴沉沉的, 心事很重的样子。他的确是个优秀的人, 所有脾气古怪些倒也不是让人难以接受。

稍稍了解他一些,会发现他这个人有些极端, 爱一样东西会费尽心思地得到手, 不管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值不值得。

简单或者美化一点来说是有些孩子气吧!属于成年人的那种孩子气。

周乔会觉得他有些孤僻, 有时候甚至难免会让人怜悯,或许是他太了解他,知道他所有不为人知的往事,那些傲慢和无礼,有时就显得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或许可以称之为好友滤镜,他可以理解甚至谅解他所有过分的行为。

但陆一鸣就不太能理解他了,他有时候非常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很简单就可以解决的事,比如和悯之恋爱,向女朋友的家里人讨好和展现自己,不是最好地消除嫌隙的办法吗?但似乎宋易总是绷着一条线,好像被一种莫名的胜负欲所支配着。

但谈恋爱又不是商业竞争。

女朋友的家人是要克服而不是征服的对象。

就连自诩最了解他的唐佳文,都有些看不明白他对悯之的感情。

他那么冷漠的人,她还从没见过他如此热情过。

好像……突然变了个人一样。

那种热切和激烈,她从没有在他身上见过。

她在食堂吃饭,远远地听见隔壁在骚动,几个女生激动地说着,“天呐,宋易和陆悯之这对儿组合也太神奇了吧!天使和恶魔的感觉,不知道怎么的,我总觉得宋易这个人看起来很黑暗,估计也就陆悯之那样的人才能hold住吧!”悯之是真的天使,自己够善良,也有足够强大的背景,寻常人战战兢兢唯恐行差踏错,而她却是可以小心地去触碰一下未知的甚至有点儿危险的东西,来满足人类天生的好奇心。

宋易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危险品,就像一朵罂粟,美则美矣,要不起。

“刚刚真的吓我一跳,哇塞,像宋易那种人,我还以为偶像包袱会很重呢!背起女朋友也很娴熟啊!”

“以前对他印象就是生人勿进,一直还以为是高冷那一挂的。”

“我还听见宋易跟陆悯之说情话呢!啧,真是肉麻。”

“……”

唐佳文等了很久才打的一份糖醋小排,忽然有些食不知味起来。

就好像橱窗里一件昂贵的衣服,她知道不会属于自己,但每天看着看着,都觉得满足,而有一□□服被买走了,并且似乎很适合对方,那种隐秘的嫉妒和不甘心,一下子占满了她。

·

到了校门口,宋易拦了辆出租车,把悯之放了进去,然后卷了裤腿坐在她旁边。

“到龙人街,胡子小巷。”

悯之拿纸巾给他擦手和脚踝,碎碎念,“这天气出去吃饭,不会很傻吗?”雨水那么大,从车窗玻璃上刷过去,连视线都模糊了,前面雨刷不停地扫着,但仿佛扫不及似的,几乎看不清路,司机师傅吐槽着这鬼天气,嘟囔说拉完这趟就回家。

宋易攥住她的手,让她坐直了,自己擦脚踝,“不然送你回宿舍?得了吧,我还不如傻着。”

悯之再次捂住他的嘴巴。

这人说话就从来不会委婉一点。

这次他没见好就收,亲了下她的手心,眉眼酝酿出笑意来。

大约是不常笑,他笑起来总有种格外明朗的感觉。

痒,一直痒到心口去,悯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好气哦,也不是真的生气,就是觉得胸口鼓胀着,好像一只被调戏的河豚。

悯之瞪了他一眼。

要知道脾气好到没脾气的悯之,几乎都没有做过瞪人这种有失风度和格调的事。

这么看来,宋易真的是太有本事了。

悯之又捶了他一下。

踢了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