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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明珠(12)

宋易愤怒到没有脾气,阻止了她,熬了粥给她喝,看她大口吞咽食物,沉默如雕像。

他听说那男人又打宋晴,提了一根长棍去了牌桌上,揪着人出来打了一顿,他那时候年纪也没多大,不是父亲对手,自己也搞得很狼狈。回来的时候,宋晴就蹲在门口,颤抖地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扯了下他的裤腿,眼泪断了线一样涌出来,她突然崩溃似的嚎啕,“哥哥对不起!”

宋易把宋晴抱进屋子,搁在卧室,吩咐她把自己东西都装在袋子里。

他也去收拾东西。

然后带宋晴走。

那一年宋易十六岁,宋晴九岁。他带她离开了那个家,租了一间破屋子住着,一个月房租八十块钱,不去上课了,就陪着宋晴,带她去看医生,吃药,她状态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对着他笑,坏的时候自己咬自己发疯。

宋易那时候情绪也不好,阴沉,易怒,唯有的一点儿耐心都给了宋晴,他对她也算不上好,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他能给的已经是他的全部了,没钱,看不起病,问他那牌鬼老爸要,铁定是要不来的,他去给人做事,什么来钱快做什么,最开始去拳击馆做陪练,碰上土豪来消遣一下子能挣不少小费,那地方变态也多,遇上一个纯发泄的,能要掉半条命,经常一身的伤。

宋晴每次见他受伤就发疯,他换了事情做,干过很多事,都不长久,收入时好时坏,坏的时候,宋晴吃了这顿药就没下顿了,他脾气也越发地坏。

那时候周乔真怕他会走歪路。

不过那日子没熬过久。

宋晴吞了大量药物休克死掉了。算是自杀吧!什么都没给宋易留,一句话都没有。宋易回家的时候,宋晴跟平时一样蜷缩在沙发上,脸朝里,像睡着了。身子已经硬了。

宋易其实知道,宋晴是不想他活得那么累。

她很依赖宋易,是病态的依赖,但她强迫自己切断和他的联系,还他自由。

据说宋易差点杀了他爸,他恨他,非常恨。

宋晴有这结局,全拜他所赐。

如果是现在,宋易可能告到他把牢底坐穿,但那时候他非常的无助,能做的只剩下自杀,活着杀了那男人。

所幸被人拦下来了。

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待了三天,然后一言不发地办了宋晴的后事,之后回去上学,从那之后宋晴于他来说是禁忌,不许任何人提一句。

他那个烂到骨子里的父亲有一天突然幡然醒悟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摸牌了,找了个搬水工的工作做着。

从宋易的长相可以推他父亲也是个皮相不错的男人,他很快又找了一个女人,兴致勃勃地重新组建家庭。结婚那天他在家里办酒席,宾客寥寥,宋易找了一群人过去砸场子,看着那女人惊声尖叫,忽然觉得没意思透了。他唾了一口那个他早已叫不出爸的人,骂了声“烂货”,转身走了。从此各不相干。

宋易把钱看得很重要,从他有能力开始就走各种路子赚钱。他是个很会钱生钱的人,手里永远要有存款才会踏实。他吃过没有钱的苦,知道人穷的时候,会附赠各种霉运和麻烦,生了病,都他娘的不敢去医院。知道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恨不得去抢银行的绝望。

其实现在他已经缓过来很多。虽然骨子里的冷漠和阴冷散都散不掉,但他显然脾气已经好很多了。他不再执着于心魔。

也学着去谅解自己了。

周乔觉得恨欣慰。

至少他开始去学着爱一个人了,或者说他已经试图让一个人占有他了,这让一度认为他要抱着他一身的刺和冷漠孤独终老的他仿佛看到了异次元大陆一样兴奋。

虽然,这厮的手段实在是直白得无耻至极。

实在是不要脸的过分。

周乔很少回忆往事,尤其是宋易的,这总会让他生出无限感慨。

他对陆一鸣说:“你别看吧!老宋这臭德行,这次绝对是他栽大法了。”

陆一鸣似懂非懂地舔了下牙齿,“我只知道那姑娘羊入虎口已多时了,老宋那只虎已经磨刀霍霍只差手起刀落了。”

周乔点点头,“眼下确实是那姑娘吃亏上当受骗了些,但至少她对老宋是有感觉的,而你不觉得,老宋那急功近利的手段,强烈地暴露了他十足的欲望和占有欲吗?一个人强烈地想要控制一个人的时候,这会是他悲剧的起源。”他幸灾乐祸地眯着眼思考了一下往后的日子,“我等他被虐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

宋易已经死去活来了。

他准备了丰盛的午餐,他毕生的厨艺都用在了这顿饭上,那些他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捡起来的东西,突然想完完整整地呈现给她看。

然而那个乖巧说给她打下手的兔子小姐,实在是添乱的一把好手,她在多次试图帮她却不知道如何操作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我把土豆切一切。”

他“嗯”了一声,转头就看见她直挺挺地往自己指头上下刀。

他捏着她的手指在水龙头下冲洗后举过头顶止血的时候,看见她泪光闪烁的眼眸,她强忍着痛,憋得小脸都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好像随时要掉下来了。

那眼睛明亮得像璀璨星辰。

然后宋易像被鬼附了体,拥吻了她。

悯之在手疼得近乎灵魂出窍的悲伤里,就那么丢掉了自己的初吻,她大脑短路,反射弧跑了地球两圈还没跑回来。她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感受着胸腔里几乎要透体而出的心跳,再次确认了,她喜欢宋易。

否则这时候她应该想要揍他,而不是发呆。

思思表姐说,这就是爱情。

爱情其实很简单。

于是悯之在愣了半分钟后,踮脚回吻了过去。她柔软的唇瓣笨拙地从他唇上擦过。

她害羞了,跑了。

这会儿蹲在茶几前头笨拙地给自己包手指。

宋易走过去的时候看见她红到滴血的耳朵,他强压下荷尔蒙躁动的极致冲动,弯腰温柔地把她抱了起来,搁到沙发上,坐过去给她包扎。

他不说话,悯之更变成了小哑巴。

尴尬的沉默蔓延了足足两分钟。

宋易缓缓倾身过去,眼镜片后头的目光灼热而深沉,“再亲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申榜,发现字数不够。

加个更。

第10章 滨江路48号五

悯之用了半天的时间和宋易熟悉。

用了一个午饭的时候和他亲近。

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确认自己的心意。

这对做什么都慢吞吞没有节奏感的悯之来说,太快了,像乘了火箭一样,咻地一下子飞到了外太空,失重和缺氧让她大脑空白。

她懵懵地看着他,像看一个前世就已经认识的人。陌生到熟悉,熟悉到陌生。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眸光里仿佛藏着暗夜星辰,蛊惑人心。

悯之是被妖精吸引的书生,她慢慢地,慢慢地靠了过去……

亲手摘了他的眼镜。

好像剥掉了他斯文的皮,露出他野心勃勃的内里。

悯之在触碰到他的时候闭上了眼,手指从他身后绕过去把眼镜搁在茶几上后,不自觉地攥住了他的衣角。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感受到指尖他的体温。悯之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冲动的事。

可她觉得好开心。

好像有一朵花在胸腔里盛开,有一架瀑布从心口决堤而下,磅礴盛大,美不胜收。

宋易触到她温软的唇瓣,像海棠花被蝴蝶亲吻,那温柔和缱绻让他飘飘然的。

从悯之摘掉他眼镜的时候起,他就好像得到了某种赦令。

他快要疯掉了。这感觉让他没法衣冠楚楚地做个君子。

他想撕碎她,或者吞噬她。

而这只兔子还在奋力地把自己往一只饿狼的嘴边送。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