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回九零年代(31)+番外


其实朱阿大也是有几个长期客户的,一家食堂就一直跟朱阿大买肉,不过这个包子铺开在菜场外面,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会带孩子来吃,每天需要的肉量可不少!
“这倒也好,不过我每天都要很多肉,你爷爷每天那么早就把肉卖完了……”
“阿姨,既然都做生意了,肯定会有你要的肉的!”朱云轩想起下半年还要在乡下上幼儿园的朱秋月,马上开口。
“那你去跟你爷爷说说。”那中年女人开口,要是每天有人把肉送过来也是很不错的。
朱云轩得了准信,马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知道朱成才早饭也吃得早,粥不耐饿,就留了一个菜包子一个肉包子给他,自己啃了一个菜包子,然后去了朱阿大的摊位,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臭小子,你爷爷一天杀一只猪就够累了,哪里还能多杀一只?要是只杀一只猪,把肉便宜卖给她还不如卖给那些来买菜的人,赚的也能多点。”朱阿大还是很喜欢朱云轩为着自己想法子的,可是他年纪不小了,每天卖一只猪就是极限了,要不是如今天气热家里又没有冰箱,他以前也不会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就说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他就累的想睡觉了。
还是冬天的时
候好,可以不用晚上十二点起来杀猪而可以下午把猪杀好第二天卖,也不用担心肉会坏掉。
“爷爷,你让大伯也来卖肉吧!”朱云轩连忙开口,他大伯现在都在家里干农活,偶尔在别人盖房子的时候做小工,累不说赚的也少,因此朱秋月都没零花钱可花,可要是大伯这时候也来卖肉了……
朱云轩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大伯朱成功在七八年后也是会跟着爷爷去卖肉的,他年纪轻又不怕吃苦,卖了两年,就比爷爷卖的还好了,大伯家的生活也好了不少,到后来甚至于比他家还好很多。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当然也不介意让大伯早一点来卖肉,总比他帮人搬一天砖头只赚十块钱来得好,而且这么一来,朱秋月的生活也会好不少吧?另外,朱冬月这一两年里就要被大伯母生出来了吧?他还记得那时候大伯手里没钱,连生孩子的钱都是跟爷爷借的,偏偏奶奶还在一边阴阳怪气嫌弃大伯母又生了个女儿不肯帮把手,最后,大家一团乱的时候,朱秋月就被落下了,一个人哭了一天才被她姥姥带去医院。
堂姐啊……朱云轩突然觉得,他已经忍不住想把堂姐当女儿疼了。

第15章 家事

这天才十点多的时候,朱阿大就收摊了,他是个很果断的人,当初自己都不会卖肉的时候,他就敢拿着几把刀跟村里的一个老屠户学了杀猪,然后单枪匹马地去镇上上学,这次听到朱云轩的话,他略微一想,也就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了!
以前他没想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如今买肉的人其实并不多,他也受排挤,觉得这活很累不说赚的也一般,可是,再一般,也比大儿子只做点小工好吧?现在大儿子家里,全靠着儿媳妇的工资过活,常常要吃一次肉都很难,他想帮个忙王凤儿又要拦着……
因为收摊收的早,剩了猪肺和一块猪前腿的肉,还有一些骨头。
几年以后,这种大骨的价格会飙升,可是这会儿,虽然排骨的价格贵,大骨的价格却很低基本没人买,以往朱阿大都是熟人来买肉的时候顺手送的,有些人还不会要,嫌煮着费柴火。
不过朱云轩来帮忙以后,就会刻意把骨头留下了,每次收摊的时候就让朱阿大用大刀把骨头剁开,回去就送给大伯家,他奶奶虽然不待见大伯一家,可是送点骨头还是不会说的,而骨头炖了做汤又鲜又有营养。
猪肺的价格也便宜,这一带的人都不吃猪肺,运气好能卖上两三毛,运气不好的时候也就只能扔了,又或者送给熟人让他们带回家给狗吃,不过,二十年后曾经在大饭店吃到六十八元一小盘的炒猪肺的朱云轩却觉得可惜了。
猪前腿肉爷爷拿去给了奶奶做菜,朱云轩则提了一大袋子的骨头和那个猪肺回家,今天大伯母上白班,早上八点到傍晚四点,是没空做午饭的,他自然也就愿意让姜月秀来煮骨头汤了!
“这是什么东西?”因为朱云轩态度的改变,这些日子又反常地没去找小伙伴玩而是留在家里,朱秋月就黏上他了,看到他手里的猪肺,一脸好奇。
“这是玩具!”朱云轩笑了笑,把猪肺的肺管接在水龙头上,一打开水龙头,那水就全涌进了猪肺里,整个猪肺一下子胀大了,里面每一个小管子里都被水所灌满,朱云轩一下子都有点提不动。